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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构建政商关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引新时代政商关系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发展并取得重大成效。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既是破解政商交往难题的现实需要,更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我国经济转型与社会治理深化的关键阶段,政商关系作为连接政府与市场的重要纽带,其健康程度直接关系到市场活力的激发、营商环境的优化乃至政治生态的清明。 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民营经济的持续壮大,离不开稳定、公平、透明的发展环境,这就要求政商之间既要保持良性互动,又要坚守边界底线,二者形成推动发展的合力。当前政商关系中仍存在诸多亟待破解的突出问题。 一是“亲而不清”的风险。部分领导干部在与企业交往中突破纪律红线,将公共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通过“饭局社交”“利益输送”形成腐败链条。有的以“服务企业”为名,接受企业宴请、礼品馈赠,甚至通过影子公司、股权代持等隐蔽方式参与利益分配;有的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等环节为特定企业“开绿灯”,形成“政商圈子”,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二是“清而不亲”的疏离倾向。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一些干部因怕担责、怕犯错而选择“躺平避责”,对企业合理诉求“推拖绕”,出现“不吃不拿也不办事”的现象。有的将“清”简单理解为“远”,刻意回避与企业正常交往,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政策壁垒、要素制约等问题视而不见;有的服务意识淡薄,行政审批流程繁琐、效率低下,“玻璃门”“旋转门”等隐性壁垒依然存在,导致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的困境难以破解。 三是制度性沟通的短板制约。政商之间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仍不完善,部分地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座谈会“走过场”,企业提出的诉求得不到及时回应;政策制定缺乏企业参与,导致“政策善意”与“企业感受”存在温差。涉企政策执行中“一刀切”现象仍然存在,对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企业的差异化需求缺乏精准回应。因此,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把党中央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亲清政商关系的理念逐渐成为社会共识,政商关系中的陈规陋习得到有效清理,新型政商关系朝着亲清的健康方向不断发展,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加速形成。要深刻认识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引领。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加强对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其正确理解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要义,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回报社会,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深化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宣传解读,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看待民营经济,加深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使政府和市场的权力边界更加清晰,进一步破除隐性壁垒,打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多发展机遇。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构建更高水平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政商交往清单制度,完善民营企业治理结构,坚决防止商业贿赂行为。加快推进服务和监管数字化转型,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透明、及时、便捷的服务。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确保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进一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结合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打掉妨碍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无形之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加强监督和正向激励结合起来、从严管理和激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鼓足党员干部精气神,更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把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列入政治监督清单,加大精准问责力度。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坚决斩断官商利益输送链条,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进一步健全和畅通政商沟通机制。根据企业行业、规模等特征,建立分类沟通机制,充分利用各有关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等平台,扩大沟通交流的覆盖面,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数字化政企互动平台建设,健全涉企政策评估机制,完善服务民营企业的考核机制,确保企业诉求快速响应,确保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地见效。 加强监督管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政商交往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鼓励社会各界对政商交往中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审批、执法司法等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防范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 弘扬廉洁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政商关系构建全过程,大力弘扬廉洁从政、廉洁经商的理念。通过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宣传廉洁典型,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风尚。引导企业将廉洁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廉洁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廉洁教育,培育廉洁守法的企业精神。推动形成政府清廉、企业清正、社会清朗的良好生态。 (责编: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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