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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是全球循环经济的先行者。20世纪90年代,德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全面规范循环经济的法律。目前,德国循环经济行业营业额约1050亿欧元,从业人员约31万人。经过30余年持续推进,德国形成了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核心、覆盖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的循环经济体系。德国的实践为各国推进循环经济、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了有益借鉴。 德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源于资源禀赋与产业结构的深层压力。其一,资源对外依存度高企。德国是自然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工业生产所需的大量原材料依赖进口。在关键原材料供给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直接关系国家资源安全。其二,废弃物处理空间日益紧缩。德国国土面积有限,垃圾填埋空间极为稀缺。自2005年起已禁止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直接填埋。通过循环经济实现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关系经济社会运转的可持续性。其三,产业竞争力面临重塑挑战。在全球绿色规则重构中,传统资源密集型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德国必须进行循环生产模式转型,以对冲成本压力、增强产业韧性。其四,欧盟政策框架持续加压。欧盟先后发布“欧洲零废物计划”“循环经济一揽子计划”,将循环经济要求从政策倡导逐步上升为强制规则。德国作为欧盟最大的工业经济体,承受着率先达标的压力,走上一条以循环经济重塑产业体系的变革之路,主要采取以下关键举措。 建立系统完备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1996年,德国在全球首次颁布《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将资源保护与废弃物管理并列作为立法目标。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覆盖全领域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包装法》规定包装材料须注册登记,落实最低回收率要求;《电池法》规定电池生产者须承担回收和处置责任;《电气和电子设备法》对电子废弃物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报废车辆条例》要求车辆材料循环利用率达到85%以上。2024年12月发布的《国家循环经济战略》,系统规划了未来10年循环经济重点领域与实施路径。德国形成了层次分明、覆盖全面的法律体系,为循环经济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制度预期。 构建覆盖全流程的废弃物回收体系。德国建立了全球最精细的废弃物分类回收系统。在源头环节,推行依托行业自治运作的市场化回收模式“绿点”包装回收体系。该模式由包装生产企业组成的绿点公司向使用其包装的企业收取授权费,用于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理。绿点公司年营业额超3.5亿欧元,从收集、分拣到实际回收,全程负责高价值材料的回收与再利用。在消费环节,推行严格的垃圾分类制度,居民须将垃圾分为生物垃圾、包装垃圾、纸类、玻璃、残余垃圾等类别投放,分类准确率较高;废旧电子产品和电池则通过专门的回收点进行收集。正是这套覆盖产生、收集、分拣、再利用的全流程回收体系,使德国人均废弃物产生量长期处于欧洲低位。 以市场机制激发企业循环转型的内生动力。德国注重通过价格信号和竞争机制驱动循环经济发展。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形成的碳价信号,使原生材料的使用成本持续上升,与再生材料之间的成本差距逐步缩小,企业基于成本收益比较,自主选择增加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在包装领域,绿点公司向包装使用者收取的授权费随回收难度递增,引导企业主动采用易于回收的包装设计。在报废车辆领域,材料循环利用率未达标的车辆型号面临市场准入限制。2025年9月,欧洲议会通过《车辆设计循环性要求和报废车辆管理》(新版ELV法规),要求新规生效10年内,每款新车型所用塑料中再生塑料占比不低于25%。德国将市场化逻辑嵌入循环经济治理,实现了环境效益与企业竞争力的双赢。 经过数十年建设,德国循环经济建设成果丰硕,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向赋能。一方面,资源循环利用水平领跑欧盟,生态成效突出。德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率长期稳定在67%,填埋处置占比不足1%,近乎实现固废“零填埋”目标;细分领域回收效能突出,包装废弃物整体回收率超75%,其中塑料包装回收率达70%,大幅超越63%的法定考核指标,电子废弃物回收率高达85%,显著优于欧盟平均水平。另一方面,绿色产业提质扩容,经济价值持续释放。德国循环经济行业年产值突破千亿欧元,废弃物资源化相关专利产出稳步攀升,技术研发实力位居全球前列。德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实践,为世界各国推进绿色转型、培育循环产业提供了重要启示。 健全法治体系,筑牢循环经济发展根基。德国强化制度顶层设计,搭建权责清晰、层级贯通的循环经济法治体系,统筹法律约束、行业规制、战略引导多重维度,搭建系统化治理框架。通过法治化厘清政企权责、固化发展规则,依靠刚性制度消解政策波动风险,抚平绿色产业投资不确定性。依托自上而下的制度赋能,理顺产业发展规则,稳定市场长期预期,夯实循环经济行稳致远的制度根基,为全行业绿色转型提供可靠制度保障。这启示,循环经济是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零散政策扶持无法形成长效动能,法治化建设是发展的首要前提。推进循环经济应当避免政策波动、规则模糊等问题,构建顶层立法、细分规制、长远规划相辅相成的法治体系。既要夯实基础立法,明晰资源利用与废物处置准则,也要补齐重点领域专项法规,细化行业管控标准。依靠法治刚性规范行政行为、厘清权责边界,稳定行业发展预期,保障循环经济平稳长效发展。 压实主体责任,激活市场机制赋能产业转型。德国兼顾制度约束与市场调节,协同发力培育循环经济发展动能。一方面厘清污染治理权责,落实污染主体付费机制,将废弃物治理成本划归生产端,压实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减轻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弱化行政干预,依托市场化价格、竞争规则调节生产行为,理顺成本传导逻辑,利用经济效益引导企业自发开展绿色改造,激活产业内生转型动力。这启示,循环经济提质增效,既要压实源头责任,也要理顺政企关系,杜绝政府大包大揽。一方面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破除污染治理财政兜底惯性,推动产业前端绿色革新,从源头削减固废排放;另一方面厘清行政监管与市场边界,减少强制性管控,用好价格杠杆、竞争性补贴工具。推动环境损耗外部成本内部化,打通绿色收益变现渠道,破除循环产业盈利难题,引导企业由被动合规转向主动转型,实现生态效益与经营效益双向统一。 回收体系精细赋能,构筑循环经济落地载体。德国秉持全链条治理理念,统筹公众治理与产业治理两端,搭建规范化、一体化废弃物回收体系。突破零散化、碎片化处置模式局限,统筹资源回收全流程运行逻辑,兼顾民生端习惯培育与产业端实操落地,优化资源利用成本结构,放大再生资源经济价值,夯实循环经济落地运行的基础支撑。这启示,循环经济是全链条协同工程,末端回收体系决定产业实效。发展循环经济不能重立法、轻落地,切忌盲目优化单一环节,必须统筹收运、分拣、再生、利用全链路建设。既要完善基层垃圾分类配套,培育公众绿色习惯,降低源头分拣成本;也要培育专业化回收市场主体,补齐资源化处置基础设施短板。需加大力度统筹制度规范与实操技术,理顺上下游衔接机制,压缩循环交易成本,保障循环经济平稳运转。 (责编:田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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