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队战略规划执行是从战略目标出发,落实战略规划任务,进行思想发动、资源配置和监督问责等管理活动。习主席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强调:“要善于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手段,持续完善战略管理制度机制,增强规划执行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规划执行管理需要紧跟规划执行进展,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实现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 思想发动形成规划执行认同 规划执行中的思想发动,是为统一官兵思想,调动和激发官兵对战略规划认知、认可并积极参与规划执行的活动。规划执行的基础是人人皆知,战略规划只有得到广大官兵的认同,才能激发他们参与规划执行的主体性和内生动力。 规划执行需要部队上下共同推进,规划执行的主体是广大官兵。现在,部队战略规划编制局限在战略规划部门,发展规划编制的主要决策权和参与权集中在机关与领导手中,基层官兵的参与度低,他们往往只在战略规划文本形成后被征求意见,甚至有些人员都没见到过规划文本。而执行主体参与规划编制的程度越低,对规划文本的知晓度、认同度则更低。因此,要通过思想发动,促进规划执行主体的多元参与,提高他们对战略规划的认同度。只有全体官兵都认同规划并积极执行,才能真正地发挥规划作用,如期推动规划执行进程。 规划执行不是少数人的事。研究表明,战略规划的宣贯程度是影响规划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当战略规划确定之后,部队各级应当在保密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渠道,向各个层次的官兵反复阐释战略规划的内容,使官兵清楚地了解和认同军队发展战略规划,进而把战略目标和规划任务分解为某些阶段目标、具体任务和详细要求,这样规划执行就具有了思想共识和群众基础。因此,为提高规划执行的有效性,部队要加强战略规划宣贯和执行阐释,培养规划执行意识,培育规划执行文化,增强规划执行思想认同和行动认同。 规划执行实际上也是一个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人心的过程。加强规划执行的民主参与,协调各种群体之间的利益,充分听取并反映各方意见,实现规划执行由被动走向主动,提高各方利益相关者参与规划执行的层次,改变由战略规划部门单向地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规划执行的局面。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利益表达方式,引导不同利益群体合法、理性、充分地表达诉求,调解规划执行潜在利益冲突,防止和化解对抗性利益表达,预防规划执行变形。创新规划执行协商对话办法,广泛征询民意、深入解释政策、有效消弭冲突,形成规划执行的共识,从而将规划执行纳入部队不同群体的视野范围,提高规划执行的认同度和统一性。 资源配置推动规划执行落地 资源配置是为推动规划执行顺利实施,对规划执行进行过程控制,统筹调控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等资源,确保规划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一定时间内,战略资源的投入量还不能完全满足规划执行的需求量,高效推进规划执行必须以高效配置战略资源为前提,处理好规划执行对资源需求与相关资源投入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资源配置是一项关键的规划执行活动,从一定意义上说,规划执行本身是一个“资源配置过程”。事实上,跨领域跨单位配置资源是规划执行每年面临的重要决策。 资源配置一般结合年度计划执行、重大项目建设进行,也可以视情专项组织,主要围绕推动规划任务落实,对资源进行统筹调控。其配置基本流程,一是开展资源普查、专项核查,掌握资源存量、新增、在用和闲置等情况,盘清军队战略资源规模和底数。二是根据资源统筹利用需要,对各领域各单位重要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规划执行中资源供需矛盾,根据重大项目进展精确测算资源需求。三是汇总各单位提报的重要资源调配需求,制定重要资源统筹调控方案,搞好资源标准化配置使用。资源配置要坚持需求牵引规划、规划主导资源配置的原则,突出军事斗争准备、重大突发事件和专项任务急需,根据规划执行进展特别是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实现增量资源优化配置,存量资源统一调配,闲置资源有效利用。 高效配置战略资源应科学统筹,从供给侧统筹向供需两侧统筹转变,使有限的战略资源发挥出高效的军事效益。一是搞好战建统筹。坚持以战领建,实现部队建设、使命任务规划与资源配置的一体吻合,落实规划执行力与提升战斗力的高度吻合。二是搞好跨域统筹。处理军队各类规划与规划执行之间的衔接,解决存在的基础设施分散重复建设、武器装备参数标准互不兼容、资源配置跨域融合不够等问题。三是搞好军地统筹。正确认识和处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发挥军队规划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动作用,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监督问责保证规划执行质量 制定规划执行责任体系。明确责任是推动执行的前提。战略规划印发之时,就要同步厘清规划执行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质量标准,准确定位、规范职责,强化刚性约束。习主席指出,“要加紧解决规划执行中的堵点卡点问题,强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军地统筹,强化政策运用和供给,增强政策取向和工作指向一致性,全力畅通规划执行链路”。 健全规划执行问责制度。建立执行问责制度是规划监管的基础。问责制度是消除规划执行中“机会主义行为”的保障机制。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和单位评先评优内容,统筹各方力量,嵌入执行评估、巡视巡察、审计监察,实施一体化检查督导。开展规划执行全过程专业化评估,评出发展质量、评出建设效益、评出体系作战能力,围绕规划项目的推进,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规划执行评估体系,分级分类评价各级规划执行职责和效果。对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以提高规划执行效能,避免战略规划变形。 完善执行容错免责规定。落实容错免责规定是规划执行的保障。战略规划是面向未来的构想和假设,属于主观思维的产物,在执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始料不及的新情况新问题,造成规划执行延缓或者偏离预定方案。对这种情况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容错免责机制,将出于公心的无意过失或错误,同消极无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区别对待,做到激励与惩处相统一,鼓励各级放下包袱、履职尽责,积极推动规划执行。防止问责泛化滥用,进一步划清敢为、善为与不为、乱为的边界,形成既从严监管,又撑腰鼓劲的生动局面,激发各级执行规划的内生动力。 (责编:常滨海)
【版权声明】凡来源学习时报网的内容,其版权均属中央党校报刊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在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时请注明来源为学习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