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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的劳模运动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孙秀梅     2026-04-10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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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40年代初,抗日战争进入困难时期,陕甘宁边区深陷国民党军事包围与经济封锁双重困境。为克服危机、支援抗战,中共中央领导边区政府在大生产运动中发起劳模运动,通过选树先进,广泛激发军民生产干劲。陕西省档案馆珍藏的《陕甘宁边区建设厅关于报告劳动英雄在生产中的表现和所起作用的函》《劳动英雄与模范生产工作者大会及其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群英会报》等,完整记录了劳模运动从兴起、发展走向高潮的历史进程。这场运动有效摆脱了边区经济困境,孕育形成宝贵的劳模精神,为抗战胜利和根据地巩固奠定了坚实基础,成为中国共产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法宝。

  颁布系列劳模规章

  面对抗战相持阶段的艰难局面,毛泽东提出“发展生产、自力更生”的口号,号召边区党政军民学各行各业开展生产自给。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部署生产自给的任务。2月4日,边区党委、边区政府、边区抗敌会、保安司令部联合发出《关于发展生产运动的紧急通知》,要求积极响应广泛开展生产运动的号召,以达到生产自给的目的。2月10日,陕甘宁边区总生产委员会在延安成立,负责领导整个边区的生产工作,各县同步建立生产组织,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生产工作体系。

  为充分调动群众生产积极性,确保生产任务落实,边区政府连续颁布了一系列奖励劳动模范的有关规定。1939年4月1日颁布《陕甘宁边区人民生产奖励条例》《督导民众生产运动奖励条例》,这是我们党建立地方人民政权后,首批以政府名义发布的劳模奖励规章。4月7日,边区政府又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机关、部队、学校人员生产运动奖励条例》。上述三个条例对生产奖励的种类、条件、申报程序、实施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几乎涵盖了边区所有能促进生产运动发展的组织和人员。在当时物资极度匮乏的条件下,边区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既授予奖章奖状彰显荣誉,又发放奖金、农具与生活用品,充分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尊重与肯定。

  除了奖励条例,边区政府还以召开竞赛展览会为主要形式开展了奖励活动。从1938年至1940年,相继举办工人制造品竞赛展览会、农业展览会、工业展览会,评选奖励劳动英雄,成效显著。1939年陕甘宁边区工作总结报告指出:我们采用了奖励、竞赛、展览等办法以鼓励人民生产的热忱,因此,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就是向来以参加生产为羞耻的边区妇女群众,现在也涌现出了六百零七个女劳动英雄。

  选树劳模典型标杆

  1940年起,国民党停发八路军军饷,对抗日根据地实施经济封锁,加之陕甘宁边区连续遭受历史上罕见的水旱风雹等自然灾害,财政经济陷入极端困难境地。1940年2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发出《关于开展生产运动的指示》,将开展边区经济建设作为最迫切的实际中心工作之一,提升到政治的高度。各级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参加,边区军民积极响应号召,迅速行动,一场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正式拉开帷幕。

  在大生产运动中,陕甘宁边区总工会发挥了重要的组织推动作用。1940年9月18日,边区总工会发出《为增加工时与响应边委、边府开秋荒二十万亩的号召告边区工友书》,号召工人阶级加紧生产,各厂矿企业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热烈响应,并提出具体措施,投身大生产热潮。1941年,为迎接“五一”国际劳动节,边区总工会决定在广大职工中开展生产劳动竞赛,并颁布《关于迎接“五一”生产大竞赛的各项办法》《奖励模范劳动者的办法》,明确当选竞赛英雄模范人物应具备的条件和可以享受的优待。延安、绥德、关中、三边等地的企业职工纷纷响应,积极投入竞赛。4月25日,边区总工会在延安举行“五一”生产大竞赛总结大会,宣布评选出274位生产竞赛优胜者并进行奖励。

  随着大生产运动如火如荼的开展,边区政府开始有意识地发现培养生产建设中的典型人物,工厂中劳动英雄典型赵占魁、妇女劳动英雄马杏儿等成为边区广为传颂的模范。1942年10月12日,边区总工会发出《关于开展赵占魁运动的通知》,号召边区工人学习赵占魁勤苦劳作、始终如一的精神和新的劳动态度。12月22日,边区总工会主任高长久在《解放日报》发表《继续开展赵占魁运动》,提出模范工人应具有的七条标准:爱护工厂,严守纪律;积极工作,始终如一;数量最多,质量最好;爱惜工具,节省材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努力学习,帮助别人;克己奉公,团结群众。以《解放日报》为代表的边区主要媒体对典型人物和先进单位进行集中持续宣传。在赵占魁运动的鼓动下,各条战线相继涌现出一大批劳动英雄和模范生产工作者。边区政府适时组织大规模的宣传表彰活动,使劳动光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价值观念深入人心,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

  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推动劳动竞赛热潮席卷边区,引起领导层广泛关注。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铭联合下发指示,要求各县将大生产竞赛推向群众。此后,劳模之间、村庄之间、部队之间、军民之间的生产竞赛广泛开展起来,劳动模范大批出现。经过宣传塑造,劳动模范成为改造群众思想观念的道德标杆。

  规范劳模评选机制

  1942年10月,中共中央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明确“生产是一切工作的物质基础”,并表彰了在财经工作中成绩卓著的22位领导干部和3个集体,进一步提升了对劳模工作的重视。此后,大生产运动在各行各业蓬勃发展,劳模运动热烈开展起来。边区政府及时总结反思工作中的不足和经验,与时俱进,不断规范评选劳动模范的条件和办法。

  1943年2月9日,边区政府发布命令,提出各地区、各县市“调查历年来农业生产中的劳动英雄予以奖励”的意见,在参考1939年4月1日颁布的《陕甘宁边区人民生产奖励条例》的基础上,对劳动模范的评选条件和办法予以补充完善。提出对劳动模范进行表彰时,应召集附近之居民举行群英大会,并将受奖者的姓名、履历及受奖诸条件利用各种会议或民众组织作宣传,以扩大其影响。为开好第一届劳动英雄及模范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1943年10月5日,边区政府颁发《劳动英雄与模范生产工作者大会及其代表大会的选举办法》,对评选劳动模范和召开大会的意义、劳动模范产生的程序及当选的条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对劳动模范的评选,各单位都要举行由全体人员参加的选举大会。1944年9月1日,边区政府根据大生产运动得到广泛深入发展的新形势,颁布《关于劳动英雄与模范工作者选举与奖励办法》,将1943年10月5日制定的14条选举办法增加至37条,分为选举标准、群众中的选举、部队中的选举、机关的选举、奖励、选举会期及经费等内容,选举办法更加细化、明确和完善。自1939年开展大生产运动并颁布奖励条例,经1943年、1944年几度修改补充,日趋完善,实现了劳动模范评选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民主化。

  1943年、1944年陕甘宁边区相继举办两届劳动英雄及模范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总结交流生产经验,表彰奖励劳动模范。其间毛泽东肯定了劳动模范“带头、骨干和桥梁”三大作用。边区劳模大会之后,各分区、县、乡、村随即筹备召开劳模大会,帮助群众制定生产计划,劳模运动的气氛渲染到群众中间,劳模运动达到高潮。这一时期的劳模运动从农村、工厂、部队、机关的生产运动,发展到政治、军事、文化建设等方面。劳动模范的选拔实现自下而上的民主选举,质量和标准由以劳动成果为主渐变为思想道德与劳动成果并重,劳动模范的数量、质量和标准逐渐提高。劳动模范由个人英雄走向集体模范,模范村、模范乡、模范工厂、模范班、模范连队等,机关中的模范单位也相继出现。正如1945年1月9日《解放日报》刊登的中共中央副秘书长李富春在《关于劳动英雄模范工作者问题》一文中指出的:“陕甘宁边区的劳模运动,经历了从上面指定到群众选举,从局部到全面,从个人英雄模范到集体英雄模范,从上面的奖励到领导与群众共同奖励的过程。”1947年以后,国民党进攻陕甘宁边区,共产党的指挥中心撤离延安,劳模大会没有继续召开,但表彰典型作为一种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一直延续至今,其形式和内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更新,展现出旺盛生命力。

(责编: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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