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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西藏和平解放75周年。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在北京正式签订,宣告西藏和平解放。这一伟大事件,彻底粉碎了外部势力妄图把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图谋,开启了西藏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走向团结、进步、发展的光明征程。75载风雨兼程,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西藏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创造了“短短几十年,跨越上千年”的人间奇迹。这不仅是西藏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转折点,更是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座巍峨的里程碑,其伟大历史意义跨越时空、历久弥新。 巩固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元代正式将西藏纳入中央行政管辖以来,历代中央政府都对西藏行使主权。元朝设立宣政院,直接管理西藏地方事务;明朝实施多封众建,设置乌思藏、朵甘两个行都指挥使司;清朝设驻藏大臣,颁布《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大活佛转世须经金瓶掣签认定,并报中央政府批准。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势力多次策动分裂活动,严重破坏我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1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发言人对外宣告了通过谈判以和平方式解放西藏的政策。1951年《十七条协议》的签订,使西藏地方政府明确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西藏和平解放,标志着帝国主义势力被彻底驱逐出西藏,实现了祖国大陆完全统一,完成了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重要历史任务,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重要标志。 《十七条协议》第一条明确规定:“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第二条强调:“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第十四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从法理和政治层面确认了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明确了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的主权管辖地位。和平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对西藏全面行使主权,统一管理西藏的外交、国防等重大事务,人民解放军进驻西藏边防要地、统一行使边境管控权,统筹西藏地方行政体系建设,逐步推行国家统一的法律和政策,废除了近代以来帝国主义通过非法条约攫取的所有在藏特权,结束了近代以来西藏主权被帝国主义势力干涉和侵犯的历史,西藏的主权地位得到了充分保障和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 西藏和平解放打破了西藏长期封闭隔绝的状态,有力促进了西藏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增进了西藏各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的相互了解和情感联结,让西藏各族人民深切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显著增强,极大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75年来,西藏各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深入人心,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夯实了深厚的思想根基和社会基础。 捍卫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近代以来,以英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势力一直没有放弃染指西藏的野心。1888年和1903年,英国先后两次武装入侵西藏,均遭到当地军民的坚决抵抗。1907年,英俄秘密签订《西藏协定》,第一次在国际文件中将中国对西藏地方的主权篡改为“宗主权”。1913年,英国策划召开西姆拉会议,唆使西藏代表首次提出“西藏独立”的非法要求。1914年7月,中国政府代表拒绝在《西姆拉条约》上签字,并声明绝不承认任何此类条约或文件。1949年前后,西藏地方政府制造拉萨“七·八”事件,派遣所谓“亲善使团”赴美国、英国、印度、尼泊尔等国,寻求对所谓“西藏独立”的支持。西藏和平解放,彻底挫败了帝国主义分裂西藏的阴谋,有力维护了国家的核心利益。 西藏和平解放后,人民解放军进驻各边防要地,建立巩固的国防,结束了西藏4000多公里边境线上长期有边无防的历史。1959年,中央政府在平息叛乱基础上果断开展民主改革,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和西藏大局稳定。1962年,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中,西藏各族人民全力配合人民解放军作战,为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作出了重要贡献。西藏和平解放摆脱了帝国主义侵略及其政治经济羁绊,实现了国家对西藏主权管辖的完全统一。75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坚决反对任何分裂国家的行径,坚决挫败外部势力干涉西藏事务、利用涉藏问题遏制中国发展的图谋,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一根本立场毫不动摇。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不仅有决心、有勇气,而且有能力、有办法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从昌都战役到和平谈判,从签订《十七条协议》到进军边防,西藏和平解放的全过程,充分展现了新中国维护统一的坚定意志、正确方针和强大实力。面对帝国主义的军事挑衅和政治干涉,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坚持原则立场,以和平方式实现西藏解放,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又保护了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避免了战火对西藏社会的破坏。75年来的历史充分证明,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撼动我们伟大祖国的地位,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进步伐。 实现了西藏社会发展的伟大历史转折 旧西藏封建农奴制之所以能够长期存续,除了三大领主对农奴的残酷压迫和人身控制外,其外部支撑就是近代以来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扶持与渗透。帝国主义势力通过武装入侵、签订非法条约、培植亲帝分裂势力等手段,与西藏上层反动集团深度勾连,为腐朽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站台撑腰,成为阻挠西藏社会进步的最大外部障碍。西藏和平解放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彻底驱逐出西藏,从根源上斩断了封建农奴主阶级与帝国主义势力的政治勾结,使封建农奴制度失去了赖以存续的外部靠山,为后续西藏社会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扫清了外部障碍。 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十七条协议》,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建立各级人民政权,彻底改变了旧西藏有政府无行政、有法律无人权的混乱状态。西藏内部的封建割据状态被逐步打破,零散武装冲突得到有效管控,社会秩序逐步恢复正常。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经济、文化政策,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团结各方力量,维护西藏社会大局稳定,西藏社会得以在和平环境中逐步积蓄变革力量,为此后民主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为西藏全面进步与长远发展注入了持久动力。 《十七条协议》明确规定:“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这从法理上排除了西藏维持封建割据的任何可能性,确立了西藏必须在新中国统一治理框架下发展的根本原则。与此同时,科学把握西藏社会改革规律,制定了“慎重稳进”和“六年不改”等方针,创造性地探索了一条“和平解放、积蓄力量、民主改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渐进式发展道路。这一历史方向的确立,从根本上避免了西藏在封建农奴制的泥潭中继续沉沦,也为后续废除封建农奴制、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终实现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指明了前进方向。 开启了西藏人民重获新生的历史征程 西藏和平解放前,广大农奴和奴隶处于社会最底层,人身完全依附于农奴主,没有任何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残酷的压迫和剥削。1959年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百万农奴翻身解放,第一次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成为自身命运的主人。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落地,西藏各族人民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治权利,广泛参与国家和自治区事务管理,政治地位得到根本性保障。这一伟大历史进程,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1951年,西藏地区生产总值仅为1.29亿元,经济基础极度薄弱。和平解放前,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适龄儿童入学率不到2%,青壮年文盲率高达95%;只有3所设备简陋、规模很小的官办藏医机构和少量私人诊所,从医人员不足百人;和平解放时,人均预期寿命仅35.5岁。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大力推动西藏民生事业发展。现代教育体系从无到有,医疗卫生条件持续改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西藏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6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7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全面实行15年免费教育,主要教育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覆盖城乡,2024年全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2.5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位居全国前列。这一系列历史性成就,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更是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地见效的有力证明。 旧西藏长期处于封建农奴制封闭状态,没有现代交通体系,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游离于祖国发展进程之外。西藏和平解放后,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和中央派遣的大批干部、教师、医生、工程技术人员与藏族人民同甘共苦、并肩战斗,将新中国的理念、技术和温暖带入雪域高原;川藏、青藏公路建成通车,打通了西藏与内地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主动脉;西藏各族群众开始走出高原,到内地参观学习,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增进了与全国各族人民的交往交流交融。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先后召开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作出“中央关心西藏、全国支援西藏”的重大决策,形成国家直接投资、中央财政补贴、全国对口支援的稳定格局。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召开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鲜明提出“十个必须”的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西藏长远发展指明了根本方向。如今西藏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各族人民正与全国人民一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西藏和平解放的伟大历史进程,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西藏和平解放是顺应历史潮流、符合西藏人民根本利益的伟大抉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民族工作领域取得的伟大胜利,是中华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生动写照。在新时代,我们要铭记历史、开创未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执笔:崔禄春 陈旭东 强巴欧珠) (责编: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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