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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
——读习近平总书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李长安     2026-01-02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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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是“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5月27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的主要内容,收录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这篇重要文献对新时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基本路径、保障机制等进行了深刻阐述,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做好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准确把握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本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就业是最大、最基本的民生,努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不仅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的具体体现。做好就业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首先必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本内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将充分就业与高质量就业摆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就业是高质量就业的前提,而高质量就业又能够更好地促进充分就业。将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目标,突显出既重视扩大就业规模又重视提升就业质量的工作要求。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本内涵:在宏观层面,高质量充分就业主要包括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环境公平、就业结构优化、人岗匹配高效、劳动关系和谐等;在微观层面,高质量充分就业主要表现为劳动者不仅有活干,而且工作稳定、收入合理、保障可靠、职业安全等。需要强调的是,高质量充分就业是一个很高的要求,并不是短期内必须立刻实现的目标,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此同时,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重塑新时期劳动光荣的新理念,引导大家依靠努力奋斗创造幸福生活,摒弃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做法和观念。

  充分认识就业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就业在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即使面临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依然表现出较强的就业韧性。城镇调查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16510元增长到2024年的41314元,突破了4万元大关。总体来看,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与居民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两者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篇重要文献中特别强调,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我国就业工作仍面临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包括: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稳增长、稳就业的压力始终存在;人口发展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以及经济数字化转型等趋势对就业的影响逐步加深,结构性就业矛盾不断凸显;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提升就业质量已经成为劳动者的迫切愿望。这就意味着,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里,我国就业既存在着总量上的矛盾,也存在着结构性的问题。

  从就业总量上来看,劳动力供给丰富的状况仍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我国目前劳动年龄人口的数量仍高达8.5亿人,其中每年高校毕业生的数量还将不断攀升。据预测,高校毕业生的峰值至少要到2040年才能达到。与此同时,在农民工就业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我国农民工总量近3亿人。在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过程中,农民工转移就业规模仍呈缓慢增长态势。

  从就业结构上来看,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有人没活干、有活没人干”现象并存,是当前我国就业领域面临的主要矛盾。此外,科技进步对劳动者知识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虽然劳动者的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同科技创新与应用的快速发展相比,劳动者总体知识技能储量不足,与市场需求不符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在创造大量新就业岗位的同时,也对传统就业岗位带来了巨大冲击,由此产生的摩擦性失业也成为劳动力市场要面对的挑战。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基本路径

  在这篇重要文献中,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新征程的就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要“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在就业战略和政策制定上,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为抓手,以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始终坚持就业优先。大力推进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和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将就业纳入宏观政策目标体系优先位置。高度重视人口结构性变化、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的科技进步以及大国竞争对我国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的影响。在制定和实施宏观政策时,应考虑各项政策对就业的影响,强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影响的评估,并将就业工作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构筑完善的促进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性和互补性。

  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高度重视“投资于人”,以不断提高人口与劳动力素质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新要求和新挑战。在不断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发挥主体作用,激发劳动者参与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提高培训实效放到重要位置,杜绝培训过程中的形式主义,以是否真正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为评价标准和最终目标。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青年特别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农民工等是需要高度关注的就业重点群体,需要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对于青年群体要加强职业规划和职业指导,强化高校与劳动力市场的对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设置专业和培养人才。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支持性政策,加强劳动保护,创新社会保障方式方法。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落实就业援助措施,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同时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

  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重视通过激活经营主体活力来解决就业问题。政府要充分发挥引导和监管职责,同时注重弱势群体的就业权利保护,重视公益性岗位的创造。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为求职者提供精准匹配服务。利用大数据及算法优势,精准对接供需双方的岗位需求、工作内容及薪资待遇,提高匹配效率和精度。公平的就业环境是消除劳动力、人才流动障碍和各种就业歧视的重要基础,要加快构建就业友好型社会。完善劳动力市场的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规模性失业的预警机制。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健全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加强新职业新岗位的标准认定。不断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继续围绕保障平等就业权利、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等方面开展工作。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体系,重视从法律、规章、规则等制度层面为劳动者打造坚实的“安全伞”。

(责编: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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