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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的要点,收录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这篇重要文献着眼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阐明了涉外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涉外法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方法论指引。 在法治实践中形成的重大原创性理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涉外事务领域不断拓宽,对涉外法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思考持续深入、不断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在法治实践中逐渐发展成熟的原创性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对“加强涉外法律工作”作出明确部署。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纳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局中进行制度性安排,将涉外法治建设从具体工作层面提升到国家治理制度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涉外法治建设工作,多次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提出了一系列原创性的重要论断。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十一个坚持”,其中包括“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统筹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凸显了涉外法治建设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有序推进,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集中阐述我国对外交往的立场主张,是我国涉外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在涉外立法领域发挥统摄、总括作用。其他法律法规以具体领域作为切入口,有效保障国家、企业和人民在“走出去”过程中的基本利益。日趋完善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配合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提升、国际法律合作的加强,可以有效填补传统国内法治在国际领域的适用空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 把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 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这篇重要文献把我们党对涉外法治建设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 深刻阐释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从长远规划的角度来看,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需要涉外法治建设营造有利的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从当前任务的角度来看,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保障。放眼全球,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强国建设需要稳定的预期和可靠的规则保障,民族复兴需要法治化的国际交往环境。涉外法治建设有利于营造公正、稳定的国际环境,是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 科学论述涉外法律制度、涉外法治的重要定位和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法律制度是涉外法治的基础,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经过长期探索,我国已构建起一套系统完善的国内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相比于国内,涉外法治建设仍有待加强,与发展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涉外法律法规不健全、涉外法律服务能力不足、国际法律人才短缺等问题仍然存在,涉外法治建设还需持续发力。 发扬历史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实践。“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机制”。在这篇重要文献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点举措,为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明确任务。 涉外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到统筹兼顾。既要坚持急用先行,又要坚持长远规划。首先,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战略统筹意识。坚持立法先行、立改废释并举,确保各领域法律法规相互协调,构建起内容科学、运行有效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其次,建设协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实施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在有法可依的同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后,系统提升涉外法治能力。培育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建设高水平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涉外法治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保障。在执法过程中,要加强司法国际合作,加强涉外领事保护与协助,建强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安全链。 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党,也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党。当前,世界政治经济秩序面临深刻调整,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威胁上升。中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追求全球善治的美好愿景,致力于推动全球治理向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向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十五五”时期是我国“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的时期。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以完善的涉外法律体系为基础,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把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效举措和成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与此同时,全面提升依法维护开放安全能力。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养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做好人才储备工作。选人用人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工作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涉外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坚定法治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同时,要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彰显我国法治大国、文明大国形象。 (责编: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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