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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在从严监督上,要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结合起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前哨’作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 “前哨”指部队向敌军方向派出的侦察警戒小分队,其任务是潜入战场最前沿,掌握敌军动向、搜集关键情报。习近平总书记用“前哨”比喻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内在功能,生动形象地指出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近距离侦察、全天候预警等作用,并强调要将其同各类监督有效衔接、贯通协调。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是防止权力异化、确保权力始终为民造福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天经地义必须接受人民监督。1945年,毛泽东在“窑洞对”中提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具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另一方面,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具有重要优势。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身处社会生活最前沿,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情况看得最清楚;能够直接深入到政策执行末梢、社会治理末端,敏锐捕捉到许多不易发现的“不作为”“微腐败”等突出问题,并进行批评、举报等。舆论监督从属于人民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作偏差和风腐问题,媒体公开曝光和批评,第一时间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这两类监督具有主动性、广泛性、及时性和客观性等特征,监督范围广、信息真,能够快速发挥“前哨”预警等功能,推动相关单位整改整治,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风险、局部问题演变为系统性风险。 同时,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其限度,需要与党内监督等密切配合、有效衔接,共同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体目标。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党内监督失效,其他监督必然失灵。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被赋予调查、审查等程序性权力和处分、处理等实体性权力。应发挥党内监督的龙头带动作用,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提供权能补给,把监督程序一直走到底,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合力。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落脚点是帮助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高度融合,呈现显著的优势叠加效应,但局部也可能存在众声喧哗、信息失真、为监督而监督等倾向。因此必须推动二者在法治与理性的轨道上运行,使其与党内监督以及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协调联动、优势互补,并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把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新征程上,更有力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关键在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激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内在动力,织密全天候、无死角的监督之网,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提高认识、拓宽渠道,让“哨声”听得见。党员干部要强化自律意识,正确对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闻“声”而动、闻过则改。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建立“群众点题”机制,完善“信、访、网、电”受理体系,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创造有利条件。二是聚焦重点、靶向发力,让“哨点”瞄得准。加强对监督信息的甄别研判,善于从“吐槽声”“牢骚话”中发现问题线索,从看似琐碎的日常反映中捕捉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线上线下结合,紧盯政策落实、资金使用、行政执法等群众关切的“高频区”,让监督精准锁定权力寻租的风险点、侵害群众利益的痛点。三是建章立制、跟踪问效,让“哨位”守得牢。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确保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衔接各类监督。推动相关单位真整改、改到位,及时反馈和公开处理结果,堵塞制度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真正让监督“落地有声”。完善举报人保护与激励机制,严查诬告陷害行为,让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真正把“前哨”作用发挥好。 (责编:郑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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