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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服务涉及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是民生服务保障的重要环节,也是塑造社会文明新风尚的重要体现。2026年3月30日,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将予以施行,为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加强和规范服务管理,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 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管理,积极回应社会高度关切,是确保群众享有体面、文明、节俭办理丧事权益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面对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完善惠民政策,提升殡葬服务水平,推动殡葬领域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惠民政策广泛实施,基本服务保障力度加大。从2012年开始,民政部全面推行减免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存放等殡葬服务基础项目费用的惠民政策,由城乡低收入群众向全体社会成员逐步拓展,推动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所有省份均实施了以减免或补贴方式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惠民政策,发挥了政府对基本殡葬服务的兜底作用,对殡葬改革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例如,广东省早在2015年就将向所有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扩展到7项,北京、天津、山东等地积极推行免费骨灰撒海服务,有些地方还出台了海葬补贴政策。二是殡葬设施建设与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公共投入,对老旧殡仪馆进行更新改造,不断提高设施设备,优化服务项目,基本实现了县级行政区域殡葬服务全覆盖,有些地方出现了一批环境公园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的殡仪馆、骨灰堂、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殡仪服务能力获得显著提升。三是节地生态安葬有了初步进展,殡葬改革取得一定成效。近年来,各地在骨灰安葬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创新和发展了多种不占或少占土地的骨灰安葬方式。骨灰撒海、树葬、草坪葬、花葬等生态葬法已被越来越多的群众所接受。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河北、江苏、广东、广西等省(区、市)多次举行骨灰撒海活动,参与次数逐年增加。我国殡葬行业由点到面,由小到大,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成熟的公共服务行业,形成了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殡葬行业发展和规范监管两方面要并重,互相促进。实施有效监管、管住管好也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但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不同地区自然情况和经济发展不平衡,历史上形成的殡葬风俗习惯各不相同,各地殡葬服务整体水平差异很大,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前,仅原则性规定民政部门负责管理,这种单一主体负责制的制度难以应对殡葬活动所涉及的用地规划、医疗卫生、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导致部门职责交叉与监管真空并存,跨部门、全链条的综合监管机制长期缺失。为解决殡葬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殡葬行业综合监管、规范殡葬行业服务成为一个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首次单列“监督管理”一章,在立法层面明确了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责,构建了以民政部门为行业主管、多部门各司其职、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共同推进的监管格局。一是明确政府监管责任,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涵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事项清单,加强定期督导,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完善抽查检查、价格监测、信息共享、年度报告、信用惩戒等措施,同时还提出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等。二是理清部门监管职责,不仅明确民政部门的业务主管职责,而且明确了自然资源、水利、林业草原、文物等部门在殡葬监管中的责任,将全链条监管责任落实到各行政领域,加强了对殡葬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三是完善法律责任,结合实际规范殡葬领域违法行为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确定罚款标准,完善对殡葬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推动殡葬行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将修订后的《殡葬管理条例》落到实处。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办法,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殡葬监管是保障殡葬行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针对殡葬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监管难度大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依法共治的“协同共治”新格局,为殡葬行业规范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健全法规标准与协同机制,夯实综合监管制度根基。殡葬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利益群体多,需通过配套政策完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厘清责任链条,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跨部门协调监管机制。一是研究出台加强殡葬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政策文件,一体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二是加强行业标准制定,规范殡葬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制定或修订殡仪馆、殡仪服务、丧事活动等行业标准,规范殡葬服务和收费标准,推动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务实高效。进一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大力推动各部门之间情况通报和执法协作,加强定期督导,加大对殡葬活动监督检查的力度,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升殡葬综合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创新监管方式与强化全程监督,提升精准治理效能。一是加强清单式管理。清单式管理是针对殡葬服务监督事项,在梳理分解监督管理流程的基础上,通过细化、量化监督流程形成任务清单,确保监督过程可追溯。制定涵盖殡葬活动全链条的监管事项清单并动态调整,通过清单化管理强化全流程监管。二是建立健全信用惩戒机制。建立殡葬服务主体和相关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制度,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开展失信惩戒。通过信用记录和惩罚制度,对殡葬行业服务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行为进行全周期监督管理。三是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殡葬活动的随机抽查检查机制,加强对殡葬设施建设运用、公墓安葬标准、丧事活动管理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信息技术运用。综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升殡葬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及时发现和处置殡葬违法行为,提高殡葬治理效能。 加强行业自律与强化社会共治,凝聚行业向上合力。一是建立健全行业自治规范。加强殡葬行业组织管理,健全行业自治规范,强化行业自律,引导殡葬行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通过殡葬行业倡导,加强殡葬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的意识,推动殡葬行业文明服务。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殡葬服务问题。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对殡葬工作进行监督,强化舆论监督,形成多方参与、合力共治的新格局。 (作者系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四室主任) (责编: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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