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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柳军     2026-05-06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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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影响国计民生,是“国之大者”。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印发。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迈入新阶段。

  健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是守护群众饮食安全、完善治理体系的关键举措。其一,践行系统治理理念的必然要求。食品安全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生产到消费的完整闭环,分段式监管极易出现监管盲区。立足系统思维,将监管延伸至产地管控、农资使用、加工生产、流通售卖、进口查验等各个环节,搭建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追的监管框架,补齐监管短板,从源头遏制农残超标、食品污染等隐患,层层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其二,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的关键路径。以最严谨标准完善预制菜、冷链食品等新兴领域规范,健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依托大数据、溯源系统等数字化手段,实现动态监管,推动监管模式从事后整改向事前预防、全程管控转型。坚持严管重罚,聚焦校园食品、网络订餐等重点领域严查违法行为,落实处罚到人机制,层层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主体责任,以刚性约束守住安全红线。其三,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的迫切需要。食品安全治理绝非单一部门职责,需多方协同发力。全链条监管打破行政壁垒,整合监管资源,构建政府主导、企业负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强化企业守法经营意识,畅通群众监督、舆论举报渠道,凝聚社会共治合力,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其四,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食品安全关乎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面对食品跨区域流通的新形势,全链条监管能够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精准防范跨界风险,化解系统性安全隐患,为社会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夯实坚实的安全根基。

  一段时期以来,各级在推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一是风险防控效能全面提升,安全底线更加稳固。2025年全国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66.1万余批次,总体不合格率2.82%,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9.37%,连续4年稳定在99%以上。校园食品监管持续强化,中小学自营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99%、校外供餐单位覆盖率100%,全年排查校园食堂及相关单位35.37万家次,整改隐患26.2万个。针对网络订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开展专项整治。全年查办违法案件46.3万件,有效遏制风险蔓延。二是制度体系与主体责任不断压实,治理根基持续夯实。出台《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13部规章,累计发布食品补充检验方法超百项,可检测近千种掺杂掺假物质。累计制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32项,涵盖日常消费的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涉及2万余项指标。全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员949.2万名,规模以上企业覆盖率100%。全国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接入主体102.6万家,实现风险智能研判与精准预警;举报系统接收线索1800余件,12315平台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573.7万件,社会共治格局加速形成。三是部门协同与智慧监管深度融合,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海关等部门深化联动,打通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进口查验等环节断点,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管理全面落地。“互联网+AI监管”系统优化升级,非现场监管、穿透式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根本性遏制,全链条监管体系日趋成熟完善。

  尽管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当前健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机制仍有短板、需持续完善。监管体系中政府主导作用未能充分凸显,社会多元参与力度不足;日常监管仍以监管部门单独发力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意识尚未完全树牢、落实不够到位;基层监管队伍的履职能力,难以适应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全要素的监管工作要求,亟须进一步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以完善的监管机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以更实举措提升监管实效。一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食用农产品监管向源头延伸,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肉类检疫证的开具与查验,打通“产地——市场”断点;制定预制菜标准,推广餐饮加工方式明示;建立问题定期通报制度,共享监测数据与隐患信息,提升处置时效。二是完善风险会商机制。由食安办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通报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商食品安全形势。各成员单位定期共享食品安全相关数据,食安办负责数据汇总、梳理、分析,实现风险早研判。三是完善联动执法机制。深化校园食品、网络订餐等领域专项整治;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推行重大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和挂牌督办。

  凝聚多元共治合力,以更广维度构建共治格局。一是全链条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地方党政同责,分级建立风险清单,明确防控措施与责任主体;提升包保干部履职能力,确保属地责任落地见效。二是全过程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细化并执行符合实际的风险管控清单,加大对学校食堂、电商平台、连锁企业等重点主体的监管力度,推动责任从“被动接受”向“主动落实”转变。三是全环节压实行业责任。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将食品安全纳入行业规划与日常管理;建立监管与行业部门协同机制,形成“行业引导+专业监管”双重保障。四是全方位推进社会共治。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自律规范;在重点业态鼓励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畅通媒体与群众监督渠道,完善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建立食安辟谣联盟,普及食安知识。

  发挥食安办统筹作用,以更高标准筑牢安全防线。一是牵头抓好督促落实。建立健全“三书一函”制度,对工作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视情发出挂牌督办、约谈、整改通知书及提醒敦促函,压实各方责任。二是牵头抓好应急处置。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全链条协同监测机制,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有效应对食品安全重大舆情和事件。事件处置中,指导各级食安办会同属地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开展联合调查处置,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联合公布调查结果,同时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三是牵头抓好考核评议。修订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将全链条监管成效列为核心指标,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以更强支撑夯实治理基础。一是健全制度标准。推动全面修订食品安全法,明确直播带货等新业态要求,构建“过罚相当”的法律责任体系,健全“处罚到人”制度。出台农产品追溯管理办法、跨境电商负面清单等制度。加快制定修订预制菜、农兽药残留检测等标准。二是建强监管队伍。分层分级开展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培训,强化基层全链条监管意识与能力;分类建立检查员队伍,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推动监管力量下沉。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强国家级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大力推动市场监管基础设施更新升级。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重大专项,推动食品安全领域技术机构在用仪器设备及时更新。四是深化智慧监管。持续完善国家和各省级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系统,优化风险识别功能,提高复杂场景智能监管精准度;聚焦食品安全新领域新业态,有效整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推进实现食品安全的全链条追溯与动态监测、精准监管,切实增强穿透式、非现场监管能力。

  (作者系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编: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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