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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本路径。”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关系。然而,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融合并非天然发生,现实中“两张皮”“融合不深”“融合不畅”等问题依然存在。如何在实践中精准找到二者的融合点、结合点和发力点,是当前亟须回答的重大课题。 理解“融合”的深层内涵:从“成果转化”到“深度融合” 准确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深层内涵,是找准融合点的认知前提。传统的“成果转化”遵循的是“从科技到产业”的单向线性思维,即科研人员做出成果,再寻找产业应用。而“深度融合”强调的则是“双向奔赴、协同演进”,科技创新为产业创新提供内生动力和关键支撑,产业创新为科技创新创造市场价值和应用场景,二者之间实现目标、要素、过程、主体的高度协同。 在融合过程中,需要科学处理好五对关系。一是前瞻性与实践性的关系。既要着眼长远布局前沿技术、允许在前沿领域自由探索,又要立足当下目标导向,解决产业现实问题。二是战略性与市场性的关系。既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又要尊重市场规律和价值规律。三是公共性与独占性的关系。既要发挥基础研究的公共产品属性,又要保护创新主体的合理收益。四是全局性与局部性的关系。既要统筹全国创新资源布局,又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五是协同性与竞争性的关系。既要促进创新要素协同联动,又要通过良性竞争激发创新活力。 从新质生产力的视角来看,融合的逻辑更加清晰。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产业创新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主要途径和有力支撑。融合是连接“科技第一生产力”与“产业竞争力”的桥梁和纽带。“十五五”规划纲要中,有121次提到“科技”一词,139次提及“创新”一词,表明科技创新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正是将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动能、将创新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重要途径。 认清“融合”的堵点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瓶颈制约。找准融合点,必须先看清堵点在哪里。 从科技供给侧看,高质量科技供给仍然不足。我国原始创新能力还相对薄弱,缺乏“从0到1”的重大原创性、颠覆性创新。基础研究经费占比较低,虽然2025年基础研究投入接近2800亿元、比重达到7.08%,但与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依然突出,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材料等领域受制于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科技创新链条中,从科学到技术、从技术到产品的转化环节尤为薄弱。一些前沿成果仍困于实验室、停留在论文里。大量创新成果还停留在技术报告、科研论文或实验室样品层面,没有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从体制机制看,融合的制度保障尚不完善。创新供给与产业需求脱节,组织协同不畅,企业端“找技术难”与科研端“找市场难”并存。数据产权、收益分配等制度尚不完善,制约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一些科研机构手握先进技术,但对市场真实需求缺乏精准洞察,研发的产品往往重技术指标、轻实际应用;一些地区和部门将高价值应用场景视为本地区、本系统的“专属资产”,向市场开放的意愿不强、力度不足。体制机制不畅导致科研人员“不敢转、不想转”,造成专利“沉睡”。校企合作多停留在“签协议、做课题”上,项目结束关系即告终止,缺乏持续深入的合作机制。这些问题相互交织,阻碍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找准“融合点”须精准发力、重点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融合的基础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融合的关键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融合的途径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这一重要论述为找准融合点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实践中,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分类细化、精准发力、重点突破。 以科技供给为支撑,增加高质量创新源头。高质量科技供给是深度融合的基础。科技创新能力已成为决定全球产业竞争的关键变量,科技供给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产业创新的效益与水平。要健全科研组织体制,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提供真正能解决问题的有效技术方案和产品思路。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导向,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重点领域加大长期稳定支持力度,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针对瓶颈制约部署重大科技任务。强化原始创新,推进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十五五”时期,要抓紧部署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国家高新区集聚了全国25%的研发人员、70%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80%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涌现出人工智能芯片、量子通信卫星等大量原创技术和首发产品。充分发挥这些高能级平台的策源功能,持续产出高质量的科技成果,为产业创新提供源头活水。 以企业主体为核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对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产业创新具有天然的敏感性,能够将创新资源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多重作用,推动其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发展壮大机制。不同类型的企业应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融合路径。对于进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赛道的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它们是技术创新的“出题者”和“总集成者”,应发挥引领作用,通过制定新标准、提出新需求,有效牵引上下游供应链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配套创新。大量中小微企业,特别是专业零部件供应商,可以嵌入链主企业的创新网络,通过满足新需求、提供新产品,实现自身的技术升级和价值提升。对于广大传统中小微企业,数字赋能、提质增效是普遍可行的路径,通过积极拥抱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实现生产、管理、营销等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对于创新意识和能力较强的科技领军企业,则应勇于开拓蓝海、源头创新,致力于发现市场空白、开辟新赛道,开发前所未有的创新产品或服务。 以场景验证为桥梁,打通从研发到市场的通道。场景是连接技术和产业的桥梁,是打通研发和市场的通道,对促进新技术、新产品走向规模化和商业化应用起着重要牵引作用。场景是一个体系化的“社会性中试”,既有对技术产品、配套基础设施的“硬验证”,也有对商业模式和市场空间、配套制度的“软验证”。积极推动场景资源开放,促进场景资源公平高效配置。加快培育重点领域应用场景,支持建设一批综合性重大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形成“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的路径。特别是要加快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帮助技术跨越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死亡之谷”。“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部署“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和集成高效质量基础设施”,将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促进产业化、推动产学研协同。 以制度连接为保障,破除融合的体制机制壁垒。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离不开制度保障,需要坚决破除影响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完善与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其中,创业投资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尤为重要,它们能把科学家和企业家、技术成果与产业应用高效嫁接起来,帮助风险高、不确定性强的初创科技企业和前沿技术实现产业落地。持续完善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等配套制度。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完善数据要素市场,解决数据确权、流通、交易等制度难题;壮大耐心资本,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为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提供长期资金保障。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科技金融体系,通过设立成果转化天使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等,为不同阶段成果匹配差异化资金支持。 以生态协同为牵引,营造融合的良好环境。创新生态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沃土,影响着创新和转化应用的效率效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本质上是科技供给与产业需求的双向奔赴、自由探索与目标导向的有机平衡,多元目标、要素、过程、主体之间的生态协同。大力推动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营造包容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让各类创新主体轻装上阵、大胆创新;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打通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对接通道;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制约深度融合的思想观念束缚与体制机制障碍。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经济学院吴玉章讲席教授) (责编:田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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