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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交流,与各国共同挖掘创新增长潜力,激发创新合作潜能,强化创新伙伴关系,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各国人民。在全球科技竞争与合作愈发激烈的当下,开展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已成为推动科技开放合作的关键力量。它不仅是拓展国际科技资源、提升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途径,更是在复杂国际形势下,构建良好科技生态、应对全球性挑战的必然选择。新中国自成立初期便积极投身国际科技创新交流,自改革开放以来,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快速蓬勃发展,日益向纵深迈进,已取得跨越式进展和历史性成就,为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交流、扩大科技开放合作造福人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加强谋划、综合施策。 世界主要国家均十分重视国际科技创新交流,通常使用“科学外交”“科技外交”“科学、技术和创新外交”等概念术语来表征此类活动。虽然这些术语用词有所差异,但基本内涵并无本质差别,均涵盖科学、技术和基于科学技术的创新相关外事交流活动。中国有关方面通常使用“科技外交”(ScienceandTechnologyDiplo-macy)这一概念。尽管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科技外交专项政策,也很少在公开正式文件中直接使用“科技外交”这一术语,但该概念已在科技界、外交领域,尤其是在理论与学术界得到广泛讨论和实践。例如,2018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提出,科技外交已成为国家总体外交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相关机构也设立了专门岗位,如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设有科技外交专家委员会。中国在驻外使馆普遍配备负责科技事务的参赞(常被称为“科技外交官”),其主要职责是开展科技外事工作,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此外,“科技外交”“科技外交官”相关论坛时常举办,以及《科技外交导论》《科技外交的理论与实践》等专著的出版,都进一步体现了在实践与理论层面对科技外交的积极探索与发展。 推进国际科技创新交流作为我国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以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名义,科技部、外交部等部门已运用相关理念和做法,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科学、技术和创新对外交流合作活动。总体上讲,中国长期致力于构建合作共赢的科技伙伴关系网络,积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已经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广领域的科技合作新格局。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5年3月,中国政府已与161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签署118个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加入200多个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 具体而言,中国在开展以下国际科技创新交流活动方面成效显著、表现突出。中国在驻主要国家大使馆中普遍设立科技职能部门(如科技处、教科处、科技组等),配备负责科技业务的参赞,开展相关业务,支撑外交目标实现,服务国家科技发展。中国开展了G20科技创新部长会议等系列重大多边科技合作活动,制定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等系列重要科技合作规划计划,签署或续签了《中美科技合作协定》等系列重要科技合作协议,有力支撑配合了国家重大战略和总体外交,极大地推动了国家科技事业发展。公开信息显示,在2023年,中国相关部门为元首外交提供了35项科技合作成果,有力支撑了元首外交和国家外交重大活动。此外,中国还积极参与他国发起的“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主动牵头组织“深时数字地球”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踊跃参与国际科学理事会等国际科技组织事务,积极发起成立国际氢能燃料电池协会等国际科技组织。上述举措有力推动了中国国际科技创新交流活动的蓬勃开展、量质齐升、见实见效。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际格局和秩序加速调整演变,中国总体外交和科技开放合作面临严峻挑战,深化国际科技创新交流的重要价值和特色作用空前凸显。中国国际科技创新交流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战略定位不清、统筹组织不足、人才队伍不强、平台渠道不优等问题。为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创新交流的重要作用,需要以最大力度、最快速度、最深程度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制定国家战略。在国家层面加强对国际科技创新交流的总体谋划,将其正式纳入国家整体战略和政策的组成部分。面向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目标,结合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趋向新挑战,制定中国国际科技创新交流专项战略。同步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或工作方案,并接续实施、持续改进。探索对科学、技术、创新三类对外交流活动既统一考虑又进行科学划分,并相应进行部署安排。 二是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国家科技、外交、教育、人力资源、国资、组织、宣传、统战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席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对科学、技术和创新对外交流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支撑保障。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领军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开展科学、技术和创新对外交流活动,支持科协组织充分发挥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主渠道作用,引导有关各方加强合作、协同发力。 三是加强人才建设。加快培育壮大适应时代需求的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全链条人才队伍,积极探索多样化教育培训模式。制定和实施国际科技创新交流人力资源开发计划,为外交官、政策制定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科学、技术和创新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的培训。持续组织高质量专业培训项目,帮助相关科技人员掌握复杂的外交知识,提高必备的专业技能。增加相关教育资源投入,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驻外科技人力资源投入。 四是打造优质平台。加快新建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交流平台。进一步发挥我国主动发起的国际科技合作倡议、牵头组织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牵头成立的国际科技组织等在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大力度推荐我国专家到国际组织任职,更加积极申请在我国举办国际科技组织重要会议。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等重点计划,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等重要组织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科协创新战略研究院) (责编:郑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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