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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对全球100多个经济体的创新环境与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排名。中国较去年排名上升一位,超过德国,首次跻身全球前十,稳居36个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之首,且连续多年位居创新领先者行列。同时,中国还拥有24个全球百强创新集群,位居世界第一,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排名首次跃居全球之首。该报告根据中国的创新指数,将中国归入32个“超出发展水平预期表现”经济体之列。 全球创新指数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经济体创新绩效的主要参考依据,主要包括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两大方面,其中创新投入包括制度、人力资本和研究、基础设施、市场成熟度、商业成熟度五个领域,创新产出包括知识和技术产出、创意产出两个领域。从细分指标来看,中国在世界百强创新集群数量、知识和技术产出领域,以及知识创造和无形资产两个二级指标方面位居世界第一,研发投入总量、贸易和市场规模二级指标位居世界第二、知识影响二级指标位居世界第三。自2013年以来,中国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从第35位攀升至第10位,累计上升25位。全球创新指数快速上升说明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取得显著成就。 创新环境不断优化。自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政策体系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国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提升,涌现出一批国际著名创新型企业;“双一流大学”建设成效显著,成为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的主体;科研机构建立现代院所管理制度,成为科学研究和前沿高技术研究的主体;国家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快重组;各类新型研发机构蓬勃兴起,成为传统创新主体的有效补充。同时,我国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除阻碍科技创新和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多元化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完善科技奖励、收入分配、成果赋权等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不断完善。 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自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我国研发投入和创新产出保持高速增长。全社会研发经费从2012年的1.03万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超3.6万亿元,研发投入强度从2012年的1.91%增长至2024年的2.68%,超过欧盟国家平均水平;基础研究经费达2497亿元,较2020年增长超过70%;2024年全国研发人员总量保持世界第一。科技创新成果产出数量与质量齐升,《2024年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热点论文数量世界占比持续增长,占世界总量的48.4%,世界排名保持第一位,高被引论文数量保持世界第二位;2024年我国全年授权发明专利104.5万件,截至2024年底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475.6万件,成为世界上首个突破400万件的国家;PCT专利申请量超过7万件,连续5年位居世界第一;2024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84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 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近年来,我国取得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成果,科技竞争力大幅跃升。我国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物等基础学科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在量子通信、高温超导、干细胞、合成生物学、结构生物学、纳米催化、极地研究领域取得重大原创成果;在量子计算、深空探测、核聚变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嫦娥六号”首次月背采样并返回、“天问一号”探测器成功着陆火星、“天宫”空间站全面建成运营、5G通信实现大规模应用、北斗导航提供全球精准服务、C919大飞机实现商业飞行、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稳居世界首位、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站商运投产、特高压输变电世界领先、光伏和风电装机容量居世界首位、两款六代机试飞、国产航母电磁弹射成功,表明中国在一些重要前沿领域走进世界前列。 创新发展不断加速。我国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科技创新催生出的新动能正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引擎。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支撑作用显著提高,成为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加速器。截至2025年10月,我国入选“灯塔工厂”数量达到85家,总量位居世界第一;高新技术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网民规模、电子商务交易额稳居世界第一;在外贸出口中,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为代表的“新三样”取代了服装家电等传统产业。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生物制造、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正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尽管我国创新发展取得突出成就,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蓬勃发展、深度演进,科技成为大国竞争的焦点,发展新质生产力也对科技创新提出更强烈需求。我国由于长期以来诸多方面的原因,科技体制机制与创新体系仍不完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WIPO的创新指标也显示出,我国在监管制度、高等教育、生态可持续性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当前,无论是开辟新领域新赛道,还是产业结构升级,都需要通过进一步的制度创新创造新的改革红利。未来,我们仍需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创新发展道路,确保实现“十五五”时期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的目标。 第一,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建立有利于创新主体发挥作用的制度框架,包括各类创新组织制度、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特别要重视制度对促进创新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创新的各类制度和政策之间形成合力,从制度和政策层面消除创新壁垒。 第二,进一步促进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合作。构建行业领军创新型企业主导,大学、科研院所有效参与的创新联合体,系统布局产业链创新链。建立融合创新机制和高效合作机制,鼓励各类创新主体的交流互动,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第三,完善科技创新的生态环境。建立合理的市场环境,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构建开放合作的创新体系,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创新交流,支持高校院所、企业与国际同行进行合作创新,构建全球创新网络,积极参与全球创新治理。 第四,建设高效协同的创新治理体系。建立国家科技宏观决策机制,在科技决策中充分发挥政府、科技界、产业界以及各类智库的积极作用。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国家与企业、社会力量各司其职、密切合作的创新治理模式。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创新发展政策研究所所长) (责编:郑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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