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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王来军     2026-03-1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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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通过的“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与传统科研机构(如公办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院所、高校内设科研部门等)相比,新型研发机构是由多元主体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根据需要可依法注册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或企业,一般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和院长、所长、总经理负责制。新型研发机构要求业务明确,通常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以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为核心业务,具备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特点。它在集聚高水平人才、提供高质量技术供给、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进一步鼓励和规范。

  科学技术进步法指出,国家支持发展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等新型创新主体,明确赋予新型研发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功能定位。科技部印发的《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成为指导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地相继出台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并进行备案考核,经过大胆探索和政策推动,我国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国备案新型研发机构超过2000家,涌现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北京量子信息科学研究院等一批领先的新型研发机构,在关键技术突破、产业赋能升级、创新生态构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作为新型研发机构发源地,广东省面向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统筹推进省、市、区三级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构建起覆盖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转化的全链条机构体系,通过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研发服务和创业孵化等业务,成为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地方新经济业态发展的重要引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10余年来,探索出拨投结合、设置项目经理等改革创新举措,征集技术需求2651项,推进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集聚研发人员超1.2万人,衍生孵化科技型企业1400多家,转化成果7500多项,成为重要的战略科技力量和技术创新的重要策源地。

  当前,我国新型研发机构正处于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从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发展的转换阶段,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体制机制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定位不清晰,与其他创新主体的关系不明确,导致研发创新主责主业不突出,面向产业需求的科研导向不清晰,政府主导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公益性服务和区域创新“外部效应”不明显。缺乏区域创新生态角度的整体谋划和布局,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不够,尚未形成国家和地方分层管理、协调联动的治理机制,自治治理机制还未形成。全生命周期治理和分类精准的政策框架体系还不完善,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连续性不够,绩效评价体系有待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缺乏动力和保障,吸引社会资本和自我造血不足,人才引进和激励缺乏力度,创新平台和资源共享不够。

  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需坚持政策支持与改革创新相结合,以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为目标,以推进体系化机制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制度保障和动力支撑,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明晰发展定位,优化结构布局。坚持“四个面向”战略方向,坚持公益性、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导向,强化创新主责,聚焦研发主业,面向产业需求凝练科技问题,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卡脖子”技术开展攻关,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划,从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方面形成优势互补的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建立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对主责主业不清晰、研究领域交叉重复、企业研发机构能替代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重组、撤并或改造。

  二是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统筹做好管理体制、发展规划、科研布局、政策协调等,建立上下贯通、统一归口、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形成规划统筹管理机制、跨部门协调治理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等。引导成立新型研发机构协会、联盟、创新联合体等社会机构,建立完善自我治理机制,推动行业自律、交流互鉴、协同合作。开展政策效果评价,统筹考虑政策目标设定、支持重点、工具选择和方式创新,建立需求导向、系统集成、分级分类、更加精准的政策体系。坚持以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统筹考虑评价目标、主体、内容和实施方式,一体考虑成果评价、人才评价和机构评价,进一步完善科学分类、多维评价的指标体系,更加注重经营主体和第三方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三是深化科技创新组织机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优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模式,创新前沿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引导支持健全法人治理体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的全闭环运行机制和“公开、透明、合规”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全过程全要素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产业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技创新方向遴选和项目立项机制,完善“企业出题、机构答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机制,健全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和服务体系,允许科技人员在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的自主权。按照市场机制和法则选人用人,探索市场化薪酬体系,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等。

  四是强化科技创新资源支持保障,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创新政府投入支持方式,探索“拨投结合”“中长期概算+包干制+负面清单”等。引导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形成政府资助、服务收入、社会和个人捐赠等综合多元模式,完成由政府输血到自我造血的转变。构建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金融支撑体系,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支持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投资新型研发机构。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全链条体制机制,打通高校院所与新型研发机构人才双向流动通道,完善海外人才支持保障机制,给予科研项目经理人在项目甄选、团队组建、技术路线选择、经费使用方面更大管理权限,对柔性引进人才给予平等参与科研项目申报的支持。探索科研基础设施多元投入和开放共享机制,统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解决科研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科技资源共享不够问题。

  (责编:郑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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