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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俞国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请问,如何理解文化和科技融合对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的重要作用? 解读:徐国宝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副主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改进文化创作生产流程,推动‘硬件’和‘软件’全面升级,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当今日益加速迭代的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浪潮,正在重塑千行百业的发展方式和结构形态,也对我国的文化建设产生深刻影响。文化和科技融合不断催生各类新业态、新应用、新载体,为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国开辟了宽广的途径。 新型文化业态是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践成果 科技发展改变了文化创作生产和传播消费方式,也重塑着文化业态。新型文化业态是以价值引领和内容创新为前提,以科技自立自强和自主创新为手段和载体,实现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方式根本性转变,并不断拓展文化表现形式与传播渠道的先进文化形态,其生产主体、技术手段、运作方式与传统文化业态具有质、量、形态的明显区别。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文化和科技融合为动力的新型文化业态,是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践成果,为文化繁荣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第一,正确认识文化与科技相生相促的关系,以科技支撑文化发展,以文化滋养科技创新。翻开人类历史,文化和科技早就是一对孪生兄弟,一直存在相生相促的关系。仅就人类传媒技术的发展而言,从甲骨竹简到活字印刷,从纸质媒体到数字网络,每一次技术革命都使文化生产力发生重大变革,重塑了文化的生产、传播和体验方式。从文化和科技的各自属性来说,科技是探索自然的工具,需要文化为其赋魂;文化是叩问意义的符号,需要科技作为媒介和载体。通过文化和科技融合,以文化的正确价值导向推动科技向善发展,使其充满人文理性;同时也让文化插上科技创新的翅膀,使其飞得更高更远。在21世纪,文化创造与创作生产的整个过程都离不开科技的支撑。 第二,文化和科技融合可以更好地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在文化建设上要以人民为服务对象,不断向他们提供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工作者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以人民为描写、歌颂对象乃至让其成为作品的主人公;要坚守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基本观点,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释放其潜藏的巨大文化生产力,由全体人民共创文化辉煌、共享文化成果。衡量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指标,就看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有多强、全体人民的精神文明水平有多高。当前,移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普及使人人都有可能成为文化创新的主人公。智能手机让每个人都成为影像记录者和作品发布者;短视频不仅为普通民众搭建起展示才华的平台,而且为传统文化提供了创新化表达方式。再看网络文学,很多优秀作品不仅出自专业作家之手,而且更多产生于城市素人作家、乡村草根写手等社会群体,成为传播文化、连接世界的重要力量。通过文化和科技融合,可以迅速点燃人民群众创新创造的火种,从而打开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第三,文化和科技融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时代引擎。通过“两创”传承好发展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大历史使命。文化和科技融合为“两创”提供了强有力的驱动和多样化的路径。一是极大拓展了传承保护的范围和能力。高精度三维扫描、多光谱成像、人工智能算法等技术使文物获得永生的数字生命;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算法和知识图谱等数字技术为古代典籍、古代书画等文化遗产研究提供了全新的工具和方法。二是激活了传统文化的当代生命力。让文化遗产活起来、能说话,使观众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临其境,并可展开现场互动和沉浸式体验。更深层的激活就是以新的技术手段认真发掘文化遗产的精神价值内核,使之广泛深入地融入当代生活,并获得通向远方的精神生命。三是通过文化和科技融合,打造一大批蕴含传统文化元素和富于时代创意的文化IP产业链和新型文化业态。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强数字文化内容建设,推进构建文化资源数据库并提升其面向市场的服务能力,夯实数字文化内容共享基础,为新型文化业态的蓬勃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以科技自主创新和文化内容创新双引擎推动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 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培育壮大新型文化业态,是文化创新创造的火车头和加速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创造”,“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要从技术突破、业态创新、内容为王、价值引领、制度保障等各个方面下手,保持制度创新的前瞻性与适应性,及时回应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挑战,以科技自主创新和文化内容创新双引擎推动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 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积极发展数字动漫、沉浸式展演、线上演播、短视频、微短剧等新型文化业态,引导规范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健康发展。要把文化和科技融合的创新成果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文化产业,部署未来文化产业,形成新型文化产业链和业态群。加快数字技术在文化旅游领域的场景培育和应用,如加强数字演艺、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多业态集成,建设快速通行、预约预订、智能导游、客流管理、虚拟浏览相融合的数字文旅应用场景。不仅要实施“人工智能+”,而且要实施“文化+”,通过文化与科技及各个领域融合、文化和旅游及千行百业融合,创造文化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核心在于内容创新,而内容创新必须把牢价值导向。文化和科技融合,二者不是平分秋色,而是把重点放在文化的内容创新上,以科技手段服务于文化内容,而文化的内容创新又必须“始终坚持文化建设着眼于人、落脚于人”,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重视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涵养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坚持内容创新与价值引领相统一,探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嵌于算法设计和应用全过程,推动算法向上向善,更好地造福人类。 为新型文化业态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为了让新型文化业态破茧而出、茁壮成长,必须改革和破除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与其不相适应的环节和因素,构建一套科学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保障体系,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文化和科技融合关系到跨界创新和多行业整合,应建立各级党委牵头的跨部门协同领导机制,从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科学决策到具体工作部署,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加快制定数字化、信息化相关领域的技术标准、内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推动跨行业、跨领域、国际化标准联动,保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修订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如何在开源开放面向公众的条件下加强对数据、算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数字艺术品等新型文化产品的保护。健全人才培养与激励制度,制定前瞻性的文化科技人才培养战略,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打造一大批复合型领军人才。优化财税金融支持制度,设立文化科技融合发展专项基金,对重大创新项目给予资助。建立科学的评价监管体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完善文化科技产品内容审核机制,确保技术应用以人为本、造福于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伦理,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并保障公民个人数据安全不受侵犯;对人工智能的数据来源、模型生成和场景应用,应实施可溯源、全流程实时监测,保证风险可控。 (责编: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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