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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统筹发展和安全、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与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干部践行底线思维、推动科学决策、狠抓落实与完善考核评价的根本要求,以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保障。 践行底线思维的根本要求。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全方位促进安全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和重要目标,也是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树牢底线思维与极限思维的基本要求。我国国土广袤、地形复杂、气候多样,自然灾害易发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威胁和伤害。然而,现实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风险感知滞后,对一些自然灾害的突发性、风险演变估计不足;预案体系与实战需求不匹配,应急演练与真实场景脱节,一旦灾情升级便手忙脚乱;资源力量条块分割、信息共享不畅、应急联动滞后,容易导致错失最佳处置时机。这些问题的产生,本质上都是底线思维不牢固、极限思维不到位的表现。因此,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不能只限于一般性的工作改进,而是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安全风险的底线,严格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标准。每年6月全国进入汛期,必须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压实责任,强化防御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科学决策的重要体现。在各类灾害应对中,最基本的追求是坚持“无急可应、有急能应”,将风险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和成灾之前,掌握灾害应对的主动权和主导权。现实中,一些地方在应急管理科学决策上仍存在明显偏差。资源投入重“救”轻“防”,大量经费和物资向灾后响应阶段倾斜,而对风险排查、隐患治理等前端环节重视不够、投入不足;规划建设与安全需求脱节,城市发展中未能及时进行防洪排涝等基础安全设施的补短板工作,导致汛期城市内涝问题时有发生;应急决策缺乏对风险规律的系统研判,往往等到灾害临近甚至灾害链已经形成才仓促应战。决策科学性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城市安全韧性不足、本质安全水平偏低。如系统推进韧性城市建设,需将安全理念融入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不断更新排水管网,建设海绵城市示范区,将更多资源用于城市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环节,持续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和本质安全水平,系统提高城市风险防控能力。 狠抓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的具体表现。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的关键在于执行力。回顾诸多事故和灾害事件发生过程,重要原因之一是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相关责任落实不力,为灾害风险隐患留下“真空”。这种执行层面的“缺位”,使得源头防范成为空谈,风险难以在萌芽状态和可控阶段被真正控制。因此,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于直面并解决执行力薄弱问题。必须坚持源头管控,将安全韧性要求贯穿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建设规划之中,而非停留在文件里;加强隐患排查,系统识别各类灾害风险,避免走过场;强化工程治理,合理提高重要城市和灾害多发地区关键基础设施的设防标准,补齐长期存在的短板弱项,将各项安全工作要求扎扎实实落在实处。如在全国很多地质灾害频发地区,一旦接到气象灾害预警,当地党员干部会迅速行动,全面排查山洪隐患点,建立“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干部包户”的责任体系,有效填补“责任真空”。只有真抓实干、狠抓执行,才能真正堵住风险漏洞,最大程度减少风险损害。 检验和评估安全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从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来看,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的成效理应成为衡量干部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实践中,由于考核评价体系的不健全,“重发展轻安全、重救灾轻预防”的倾向仍未根本扭转。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实现安全发展目标,就必须正视考核“指挥棒”的科学性,坚决纠正考核体系中预防成效难以量化等弊端,真正将提高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作为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来检验。目前,有的地方明确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平安建设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突出“除险保安”“风险隐患清零”“群众安全感”等实效导向,为党员干部防范应对灾害风险、促进安全发展提供科学评价导向。 总之,提高党员干部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能力,是在应急管理领域体现党员干部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实现安全发展目标的根本追求。只有不断提升这一能力,才能在自然灾害易发多发的情况下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作者系上海市委党校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主任) (责编:郑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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