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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干事、创业的价值基石,关乎事业兴衰与人民福祉。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深刻领悟并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沂蒙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党群同心、军民情深、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基本内涵,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永不枯竭的精神滋养和强大动力。深入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对于校准政绩坐标、砥砺初心使命、激发实干担当具有重要时代价值。 何以相通:沂蒙精神与正确政绩观的内在统一与时代共鸣 沂蒙精神与正确政绩观在价值源头、实践指向和精神内核上高度契合、相辅相成,共同彰显着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 沂蒙精神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深厚滋养。沂蒙精神与正确政绩观共同植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本质上都是对“人民至上”理念的生动诠释。沂蒙精神以“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党群关系为核心,体现着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正确政绩观以“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为根本导向,承载着为民族谋复兴的使命,二者统一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沂蒙精神为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深厚精神滋养。沂蒙精神中党与人民群众的鱼水深情,时刻提醒着党员干部“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唯有与群众同心同德,方能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重要实践。时代在变,任务在变,但党的初心使命从未改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传承沂蒙精神,绝非仅仅停留在口号和情感层面,更重要的是将其蕴含的人民立场、奋斗精神、廉洁本色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求党员干部像革命先辈那样,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这本身就是对沂蒙精神最好的继承和发扬。是否坚持高质量发展、是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是否做到“新官理旧账”、是否追求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实绩,都是检验沂蒙精神是否真正入心化行的试金石。当前,我们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沂蒙精神所蕴含的坚定信念、无畏担当、创新锐气,为攻坚克难提供了强大精神支撑;正确政绩观所强调的实干实效、尊重规律、长远眼光,为事业发展指明了科学路径,二者统一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将二者有机结合,才能引导广大干部既保持“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奋斗激情,又秉持“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续写新时代“党群同心、军民情深”的壮丽篇章。 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山东“走在前、挑大梁”的重大使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更高要求。作为沂蒙精神的发源地,山东必须将传承红色基因与践行使命担当紧密结合: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全会精神,打造沂蒙精神传承高地,以沂蒙精神滋养党员干部的政绩观,让“为民造福”成为干事创业的根本遵循;同时,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抓手,将沂蒙精神蕴含的精神力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在推动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中展现担当,切实把“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要求落到实处。 以何滋养:传承弘扬沂蒙精神与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有机统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正确政绩观作出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问题,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在2026年1月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进一步明确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党性是根本原则,决定着政绩观的方向;为民造福是价值追求,是政绩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清正廉洁是底线保障,是干成事的前提;实干是实践路径,业绩唯有通过实干才能达成。四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系统体系。而沂蒙精神正是践行这一体系的生动载体:“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核心特质筑牢绝对忠诚的党性根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呼应“为民造福”的政绩追求,代代传承的清廉底色夯实清正廉洁的底线保障,攻坚克难的实干传统提供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 以沂蒙精神锤炼绝对忠诚的党性,把稳政绩观的“定盘星”。沂蒙精神的形成与发展,根本在于党的坚强领导。从“派兵去山东”的战略决策,到根据地建设的每一项工作,都体现了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执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以铁心向党的忠诚品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一切工作都沿着党中央指引的正确方向前进。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把个人政绩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做到“党叫干什么就坚决干,党不允许干什么就坚决不干”,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为了个人所谓的“政绩”而损害全局利益。 以沂蒙精神坚定人民至上的立场,明确政绩观的“出发点”。“水乳交融、生死与共”是沂蒙精神的特质,其背后是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革命战争年代,山东革命根据地推行减租减息、建立民主政权、发展文化教育,件件实事办在群众心坎上。新时代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听真话、察实情”,真正弄清人民需要什么、期待什么,把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急需、群众急盼上。要着力破解“重显绩轻潜绩”的误区,既做立竿见影的“显功”,更甘于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用实实在在的惠民成效赢得群众口碑。 以沂蒙精神永葆清正廉洁的本色,守住政绩观的“生命线”。在山东革命根据地,“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严明纪律,塑造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了民心。粟裕在孟良崮战役中宁可睡潮湿山洞也不借群众门板的事迹,至今传为佳话。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深刻认识廉洁是政绩的前提和保障。要严守纪律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自觉抵制“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诱惑,坚决反对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创造的每一项政绩都干干净净、清清白白。注重家风建设,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以自身廉洁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沂蒙精神提升干事创业的本领,夯实政绩观的“压舱石”。沂蒙精神是实干苦干铸就的。从厉家寨“愚公移山”改造山河,到临沂商城“敢为人先”闯出新路,都体现了山东人民“苦干实干拼命干,会干巧干用心干”的鲜明品格。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到“靠什么树政绩”上。必须发扬这种实干精神,坚持“业绩都是干出来的”,沉下心来、扑下身子,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本地区本领域突出矛盾和瓶颈,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要提升实践能力,在应对复杂局面、解决棘手问题中增长才干,掌握科学决策、改革攻坚、群众工作、应急处突等过硬本领。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一茬接着一茬干,以钉钉子精神把既定目标变为现实。 如何践行:推动沂蒙精神融入正确政绩观塑造的实践路径 将沂蒙精神转化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自觉行动,需要多措并举、久久为功。 深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将沂蒙精神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和党支部“三会一课”。通过专题研讨、案例教学、主题党日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沂蒙精神的时代价值,将其内化为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强化实践锤炼,增进群众感情。运用干部“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教育等实践载体,组织干部深入基层一线,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体验民情民意,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鼓励干部到艰苦复杂环境、关键吃劲岗位经受锻炼,在推动乡村振兴、服务企业发展、加强基层治理等具体工作中,体悟“什么是真正对人民有益的政绩”,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 健全考核评价,树立鲜明导向。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加大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社会治理、风险防控等指标的权重。注重对打基础、利长远工作的考核,探索建立潜绩考核评价机制。坚决纠正唯GDP、唯显绩等偏向,对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问责,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形成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用人导向。 营造浓厚氛围,激发内生动力。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和选树一批在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利用红色资源,通过现场教学、文艺作品、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讲好沂蒙故事、阐释沂蒙精神,营造崇尚实干、注重实绩、廉洁奉公的良好文化氛围,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 精神灯塔照亮前程,正确政绩引领航向。新时代大力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将其蕴含的宝贵财富转化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强大动力,以“走在前、挑大梁”的担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新业绩,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壮丽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系山东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副院长)、沂蒙干部学院院长〕 (责编: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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