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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就更加清醒坚定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为体系化压实反腐败责任、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走好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提供了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败专门力量,要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矢志不渝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清障护航。 深刻认识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新征程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站位政治和全局,深刻认识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是新时代反腐败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从专门出台规定、细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到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压实纪检监察机关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再到制定党内首部问责条例,将推进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纳入问责情形,以打造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为牵引,赢得了“两个历史主动”。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蕴含着对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宝贵经验和基本规律的深刻把握,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以各方面责任有效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必然要求。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权力不论大小,只要配置不科学、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都可能滋生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就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构建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责任体系,有利于织牢织密全方位监督网络,做到制约从严、监督常在,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滋生和蔓延。 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是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的现实需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反腐败责任之弦一刻不能松。从实践看,不愿负责、不敢担当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主体责任缺失、同级监督不力、责任传导层层递减以及爱惜羽毛、当“好好先生”、监督执纪宽松软等责任落实虚化空转问题还时有发生,迫切需要以更加完善的责任落实机制补齐短板、强化保障,推动各责任主体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每条战线、每个环节的反腐败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斗争。 做深做细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的有效举措 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各有关方面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做到知责、担责、履责,同题共答、齐抓共管,以责任协同发力更好实现“三不腐”一体推进。 强化明责于心推动知责思为。知责明责,方能守责负责。以深化理论武装强自觉。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常态化机制,在学深悟透中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着眼于实现党的使命任务,切实增强正风反腐历史主动,坚决摒弃“小事小节论”“影响发展论”“行业特殊论”等错误思想,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以端正为政观念树导向。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把抓好党建、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坚决纠正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治腐败等问题。以细化责任分工促担当。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明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责任主体履责事项,设定任务目标、工作措施、完成时限,把责任落实到人、量化到岗、具体到事,砥砺履职担当的高度自觉。 强化践责于行推动担责勇为。推进反腐败斗争,责任落实是关键,必须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推动每一种责任都落到实处。牢牢扭住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反腐败政治责任,关键在党委(党组),要害在“一把手”。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强化对反腐败斗争的全过程领导,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健全“一把手”抓、抓“一把手”机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上率下、守土尽责。坚定扛牢监督专责。既要聚焦主责、干好主业,用好一体推进“三不腐”战略抓手,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除恶务尽,既清“蓝藻”更除“淤泥”,让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又要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创新完善工作平台和载体,结合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主动提出建议。拧紧压实监管职责。坚持管行业管业务必须强监管,针对行业乱象和不正之风,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扎实履行监管责任,坚决纠治监管缺失缺位、管党治党乏力问题,特别是结合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职能部门理清职能权属、健全监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打通信息壁垒,不断优化行业风气建设。 强化督责于实推动履责有为。精准监督是促进反腐败责任落实的有力抓手。做深做实政治监督。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加强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监督谈话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治履责不力问题,推动压紧压实责任、更好履行责任。优化责任落实考核。推动将反腐败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适当增加权重、改进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以精准考核到位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激励创造更大履职履责成效。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强化责任倒查和失责追究,紧盯政治生态不优、行业领域腐败乱象丛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等现象,严肃查处其背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不坚决等突出问题,倒逼扛牢政治责任、深化风腐治理,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准确把握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的实践要求 完善反腐败责任落实机制,最终落脚于反腐败斗争实践,以各方责任担当推动提升治理腐败综合效能,更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清淤除障、保驾护航。 “重”在凝聚反腐合力。反腐败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责任落实为前提,凝聚起全党动手、全面覆盖的强大合力。强化横向协同。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与巡视、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财会、统计等部门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多责一体、攥指成拳。强化上下联动。聚焦破除基层“熟人社会”监督办案难题,探索构建省市县三级“直查直办”工作格局,组建办案骨干人才队伍,高位提级、尽锐出战,攻坚突破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强化数据赋能。依托智慧监督平台,全面整合纪检监察、职能部门等公权力运行数据,推动场景再拓展、建模再升级、分析再深化,及时发现、精准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提高反腐败穿透力。 “要”在保持严的基调。责任落实不力、管理监督不严,是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根源之一,必须把严的基调贯穿反腐败责任落实全过程。严格权力制约。紧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审批、大额资金安排、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事项,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对“闯红灯”“翻栏杆”等行为严肃查处,更加科学有效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管“关键少数”。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将“一把手”作为日常监督、专项督查重点,加大对“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以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严抓日常监督。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经常性监督责任,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使有力有效的事前监督成为防止风腐问题发生的重要防线。 “贵”在实现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重在“一体”,也难在“一体”,各责任主体要落实好标本兼治战略方针,同向发力、系统施治。在以案促改促治上同向发力,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与案发单位、行业系统的整改整治责任贯通起来,把整改问题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强化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推动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完整闭环。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上同向发力,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思想育廉时代性、警示促廉针对性、文化润廉时效性。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上同向发力,针对地区性、行业性、阶段性特点,抓住普遍性、反复性、顽固性问题,坚持多主体联动、多维度发力、全链条攻坚,统筹做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风腐同查同治等工作,合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作者系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责编: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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