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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水平核安全保障核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董保同     2026-05-04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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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月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指出,中国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监管,完善核安全立法和监管机制;2023年7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严格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建成同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核等新兴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核安全监管系统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积极应对核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全面深化核安全监管改革,以高水平核安全保障核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刻认识深化核安全监管改革的紧迫性

  站在核事业发展新的历史阶段,必须从更高维度、更深层次认识和把握深化核安全监管的紧迫性。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核安全的内涵外延发生深刻变化,机遇与挑战并存,内外部因素复杂交织。核安全监管作为保障核安全的关键制度性安排,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强化改革的主动性与自觉性,以更开阔的思路、更适宜的策略、更务实的举措,加快由立柱架梁、积厚成势向系统集成跃升。

  保障核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世界核能领域正加速复兴与变革,我国核事业也进入新阶段。从国际上看,老旧核电站延寿与重启,新型反应堆开发建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以及核聚变技术创新发展,都对传统核安全监管体系提出了新挑战。从国内看,我国正由核大国向核强国迈进,核电总体规模达112台,跃居世界第一,近40台机组同时建造的高峰期前所未有,多路径自主创新齐头并进,高温气冷堆、小型模块堆、海上浮动堆等新型反应堆技术加快布局,核能供热制氢等综合利用更加多元,核聚变正孕育重大突破。我国核安全既面临气候变化影响、供应链可靠性等全球共性问题,也面临核电规模大、首堆新堆多等个性挑战,保障上百台核电机组近百年安全运行、确保核电大规模建设高峰期建造质量成为重大课题。传统监管已不能完全适用于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提高监管整体性、系统性,与行业发展相匹配,与形势任务相适应。

  参与和引领国际核安全治理的应有举措。核安全无国界,一荣不见得俱荣,但一损必定俱损,任何一次新的核事故都可能使核能发展良好形势陡然逆转,核安全已成为备受瞩目的全球性议题,一个国家的核安全监管能力直接影响其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核安全监管机构,必须坚持命运与共、普惠包容,在新兴领域法规标准等方面实现国际引领,帮助新兴核能国家提升核安全技术能力,为全球核安全治理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提升核安全监管效能的内在要求。在长期实践中,我国核安全监管法规制度、机构队伍、技术能力、精神文化四块基石不断夯实,审评许可、监督执法、辐射监测、事故应急、经验反馈、技术研发、公众沟通、国际合作八项支撑不断强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在安全标准、政策规划、科技支撑、力量配置等方面与现代化要求还不同程度存在差距。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担当锐意进取,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监管有效性。

  蹄疾步稳推进核安全监管改革,扎扎实实提高监管效能

  近年来,我国核安全监管系统坚持固本强基、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核安全监管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为基础,凝聚思想共识。站稳监管立场,强化各领域全链条严格监管,对影响安全的事项旗帜鲜明严格把关,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零容忍”,推动核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核安全摆在最高优先级,扭转企业片面追求降本增效、缩短建设工期、压缩大修时间等做法。在安全审评、监督检查、对话交流等监管全过程各环节中突出问题导向,对行业自满情绪高喝一声、猛击一掌,行业长期对世界核电运营者协会(WANO)指标高分津津乐道的情况得到扭转,“战战栗栗、日谨一日”“核安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等理念深入人心。深刻认识把握核安全及核安全监管工作客观规律,打造更加“独立、专业、严慎、高效”的监管机构,加快向风险预判型、精准施策型监管转变。强化与行业的目标认同、价值认同,共同应对风险挑战,推动实现核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核安全的良性互动。

  以推动责任落实为重点,筑牢安全堤坝。把推动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作为监管重中之重,逐级细化集团公司、平台公司、营运单位以及提供设备、工程、服务等单位各环节全链条责任。重点督促核电集团、营运单位落实对核安全不可转移的绝对责任,对标最高安全标准和要求,有效运行核安全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深入扎实开展经验反馈,“绝对责任、最高标准、体系运行、经验反馈”要求得到行业广泛认同和深入落实。严格执行事件报告制度,鼓励企业公开透明主动报告建造和运行事件,把问题转化为经验。

  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线,固化改革成果。制定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现代化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迭代升级。积极适应核聚变等新技术发展趋势动向,加强监管政策供给。创新实施伴随式审评和保障性监督,有力支撑“国和一号”等对我国核强国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工程项目投入运行。加强同题共答,推动高温气冷堆等全球首堆跨越发展瓶颈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企业采用更具针对性、灵活性的核安全管理策略,在实践中总结摸索首堆新堆特性规律,提升技术成熟性、运行稳定性与经济竞争力。积极适应核电大规模发展形势任务,推动固化“华龙一号”“国和一号”等主力堆型设计,以标准化设计和批量化建设带动核电建设提质增效。推动优化核电厂安全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流程,探索基于标准化堆型设计的堆型安全论证制度。建立全行业季度核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准确把握安全动态,推动消除风险隐患。建立核电集团年度核安全监管对话机制,行业高层同频共振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加强行业重要事项集中经验反馈,将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提级监管,推动建立健康档案对核设施安全“精准画像”。建立并有效运转M310及其改进型、AP 系列、VVER、“华龙一号”等堆型专班,加强同堆型共性安全问题研究和技术积累。建立完善核基地重要监管信息直报、地区监督站定期监督交流等制度,实现监管信息快速传递。

  以提升能力水平为支撑,增强监管效能。加快提升核安全监管技术“硬实力”和科学认知、国际合作等“软实力”。依托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聚力突破试验验证等关键技术,为监管决策提供坚实技术支撑。分级分类开展监管专业化培训,强化经验管理,着力打造学习型监管队伍。整合许可、审评、监督等全链条数据资源,构建一体化智慧监管系统,提升监管数智化水平。制定实施提升核能与核安全科学认知工作方案,加强精准化“正能量”宣传,对“假事故”“假事件”坚决说不。印发新阶段加强核安全国际合作工作方案,完善参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安全标准委员会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全球核安全治理。

  截至2026年4月底,我国64台运行核电机组、16座在役民用研究堆、20座运行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运行,核电厂非计划停堆数量从2022年的17起降至2025年的4起,运行稳定性持续提升,未发生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2级及以上事件或事故,在建核设施质量总体受控,辐射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以系统思维推动核安全监管改革行稳致远

  面向未来,核安全监管系统将锚定建成同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这一目标,加快推进组织体系、监管理念、方式手段、科技支撑、力量适配、环境塑造、国际影响等全方位现代化。

  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确保改革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核安全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领导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确保改革方向不偏。深学细悟党领导改革开放的宝贵经验和科学方法论,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核安全监管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推进改革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机结合,确保改革行稳致远。

  聚焦深层次矛盾问题,加快改革进程。加快构建现代化监管体制机制,配齐建强专业化专职监管队伍。持续深化核安全法治建设,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核安全法和原子能法,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等制度建设。针对新型反应堆、核聚变等新兴技术,新型生产模式等新业态,核电许可证延续、核燃料换料周期延长、频繁参与电网调峰等新情况,健全完善适应性监管政策,不断提升监管制度与技术发展的适配度。坚持分级分类精准监管,集中力量抓重点、破难点,避免平均用力。

  强化技术创新驱动力,注入改革动能。加强行业核安全科研工作统筹,推动设立国家核安全科研专项,集中力量攻坚核心技术“卡脖子”、基础技术“绊脚石”、前瞻技术“拦路虎”等关键问题。积极稳妥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准确把握其在核领域应用的特殊性与阶段性特征,研究制定监管立场文件,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核安全监管,拓展应用场景,夯实数据基础。

  优化核安全协同机制,汇集改革合力。加强跨部门联动协作,强化链接填补空白,加强信息共享与政策协同,深化风险联防联控。强化央地协同,支持地方加强辐射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应急、公众沟通等工作。强化行业力量统筹,科学编制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一体推进科学决策支持、正确信息传播、有效舆情应对与健康氛围营造,大力推进核科普资源库、宣传口径库、新闻口径库、公众沟通知识图谱等“三库一图谱”建设,提高全社会对核能与核安全的科学认知水平。

  积极参与全球核安全治理,坚定监管自信。保持战略定力,在推进核安全监管改革进程中,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系统总结并坚持长期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有效应对核能产业发展新形势新挑战,积极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持续深化与IAEA等国际组织多边合作,加强与各国核安全监管同行的交流互鉴,搭建常态化交流合作平台,为完善国际核安全标准体系、提升全球核安全治理水平作出新贡献,携手打造核安全命运共同体。

(责编: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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