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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基层工会思路
来源:新视野2024年第5期    作者:王中女    2024-10-15 14:51:0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1]这就是要求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基层工会与职工接触最密切,联系职工最直接,服务职工最具体,是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是工会工作的基础和关键,也是丰富基层民主实践不可或缺的治理主体。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不断强化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能力,其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既有研究已讨论过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协商民主、城乡社区基层治理等对于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意义和作用。然而,对于工会能否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载体的有关研究仍然较少。为此,有必要进一步分析研究基层工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必要性、优势和工作思路,以期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提供启发。

  

  一  基层工会何以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载体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生动体现,而只有当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运行并转化为治理效能时,才能真正体现其制度优势和实践价值。基层工会作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渠道,也是发展民主必不可少的力量。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属性,与基层工会的群众性、适应性、有序性和务实性相契合。因而,讨论如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有必要引入基层工会的视角。

  (一) 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形成了先天的必然联系

  基层工会能够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载体,其根本原因在于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形成了先天的必然联系。

  人民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逻辑起点,捍卫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在捍卫广大劳动人民各项民主权利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共产党宣言》旗帜鲜明地宣告:“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3]这个运动的第一步就是“争得民主”,其所建立的国家必须是“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

  回顾党的历史,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自身定性为工人阶级政党,并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在领导伟大事业和推进重要工作时,中国共产党都注重把工人阶级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具体地、现实地结合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人民当家作主推向一个崭新的时代。[4]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时代化表达和重大创新命题,同样体现出了这种历史必然性。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5]这是我们党对我国工会性质的鲜明重申和郑重宣示,也是我国工会群众性的深刻体现,彰显出工会性质与国家性质的深度耦合。作为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工会自始至终坚持以职工为本,通过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强化直接联系服务职工的能力。

  由此可见,工会之所以能够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载体,其根源在于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其阶级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高度一致,二者之间存在天然联系。

  (二) 能及时适应职工队伍发展变化,从而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理念落实到基层工会工作实践中 

  基层工会能够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载体,其直接原因在于基层工会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性,能及时适应职工队伍发展变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广大职工队伍在职工素质、利益诉求、队伍结构等层面均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从职工素质来看,当代工人不仅要有力量,还要有智慧、有技术,能发明、会创新。不仅如此,人们了解世界、接触外面信息的途径和机会越来越多,职工思想日趋多元化。此外,当代职工的价值取向更加务实,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公平意识更加强烈。这意味着广大职工群众整体的技能素质与综合素质都有所提升,民主诉求愈发明显。

  从职工利益诉求来看,由于城镇化进程、人口结构、职业结构、劳动力供给、收入分配、消费方式等都出现了变化,职工群众对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社会心理需要也相应提高。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教育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职工群众的需求正在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向提升生活品质转变,从满足物质需求向体面劳动、实现自我价值等社会性、精神性需求转变。这意味着只有积极回应职工的多样化诉求,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才能让人民当家做主真正落到实处。

  从职工队伍结构来看,工人阶级不仅在规模上获得了壮大,结构也发生了显著变化。不同身份、地域、行业、岗位的职工,在就业岗位、工资收入、社会福利、社会声望等方面呈加速分化趋势。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进一步影响下,职工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并日趋复杂。除农民工亟需通过工会维护权益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同样需要工会成为他们维权服务的坚强支撑。此外,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类别各异,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力量。这意味着,只有把这些职工群众组织团结起来,才能更好地维护他们的群体利益。

  工会能够直接发现并掌握职工最新变化,对职工队伍变化具有敏感性、主动性与适应性。面对职工队伍的变化,工会大力推行改革和建设,增强自身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理念落实到基层工会工作实践中。

  (三) 在民主实践方面具有制度设计和参与过程有序性,从而能有效规避民主失序的风险

  基层工会能够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载体,重要原因在于其制度设计和参与过程的有序性,能有效预防“民主悖论”的出现。提高民主水平,防止民主异化是每个民主国家必须积极面对和正确处理的重要议题,坚持制度设计和参与过程的有序,可以有效规避这一风险。中国工会解决争议时所采取的民主路径具有有序性,能够保障民主价值与实践的统一。

  人民民主的实现方式是多样化的。职工群众不仅享有民主选举的权利,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环节的权利也需要得到充分保障。这意味着,完整的制度设计须体现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整的民主过程要助推职工群众主动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防止出现选举过后无人问津的现象。同时,民主是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手段。为职工群众服务要维护和实现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的广泛权利。这意味着必须具体现实地实现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体面劳动工作落实落细,防止民主抽象为空洞的概念。此外,民主要遵循一定的组织和规则。职工群众诉求各异,有必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整合机制来保障利益表达和民主运行过程的平稳有序。这意味着,广大职工群众的利益表达需要组织保障,防止民主走向失序和混乱。

  实践经验表明,中国基层工会的民主路径具有明显的有序性,表现为基层工会能够在制度设计和参与实践中,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并通过广泛吸纳会员,使更多工人能够参与到工会活动中来,共同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这种团结和统一的力量,是实现有序民主的前提条件。

  (四) 维权服务职能具有务实性,体现了实质民主的价值内涵 

  基层工会能够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载体,其现实原因在于工会维权服务的基本职责具有明显的务实性,体现了实质民主的价值。实质民主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精神价值内核,旨在保障并落实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对于广大职工群众而言,只有将民主价值同职工利益结合起来,把密切联系群众同维权服务工作统一起来,民主才具有真正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权要讲全面,也要讲重点。”[6]从维权服务的全貌来看,全面维权意味着要保障职工群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广大职工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迭代升级,呈现出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特点。关注职工全方位利益诉求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也是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职工群众的要求只有得到积极回应,其合理意见、建议得到充分反映,维权才能落到实处,全过程人民民主才真正得到实现。

  从维权服务的重点来看,职工群众的首要利益诉求在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职工帮扶、安全卫生等方面。因而,重点维权旨在正确处理和有效解决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只有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领域方面的重点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用心用情做好维权服务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以维权服务为职能定位,着力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这些实际问题以职工生命安全和经济权益为重点,同时兼顾政治、文化、社会等多样化需求,旨在把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切实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彰显出其工作作风的务实性,反映出实质民主的价值内涵。

  

  二  基层工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体现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实到基层工会工作中,把人民当家做主具体、现实体现到职工群众的工作生活当中,是工会发挥自身桥梁纽带作用,强化同职工群众血肉联系的必要条件,也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先进理念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在基层工会民主实践中,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依法建立工会组织,通过民主管理、维权服务和组织建设等,保障和实现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些彰显出基层工会的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的优势,与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高度契合,反映出基层工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在制度落实、工作优化和组织建设上均具有可行性。

  (一) 制度嵌入:基层工会制度与实现全链条民主权利相关联 

  基层工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和生动实践,不仅有利于实现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全链条的民主环节,更有利于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实现。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协商协调机制、源头参与机制和厂务公开制度等,为实现全链条民主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制度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构建职工与单位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制度设计。从全国层面来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和普及,其制度设计日益完善、覆盖面显著扩大、示范效应逐渐彰显,是比较成熟的,且具有完善法律保护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制度载体,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畅通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渠道,不仅有利于增强职业归属感和效能感,还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协商协调机制是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保障。工会参与协商协调的机制呈现出多元化和谱系化的特征,不仅包括改善职工吃、住、行等基础需求的沟通机制,还包括能够预防劳资之间出现群体性劳资纠纷的集体协商或劳资恳谈机制。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协商能力,工会集体协商竞赛也逐步开展起来。目前,集体协商竞赛形成了涵盖“县—市—省—全国”的竞赛体系。协商协调机制在推动民主协商和参政议政上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最具典型意义的是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针对京东集团、美团、饿了么、顺丰等快递和外卖行业的协商协调机制,工会为六百多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平等对话的平台,有效维护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可见,工会的协商协调机制能够在讨论和协商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最大公约数,将多样化偏好转化为民意,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上起着积极作用。

  源头参与机制主要表现为工会代表职工群众主动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是工会履行参政议政职能,行使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权利的有效机制。一般而言,源头参与主要指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和地方各级工会在推动涉工领域立法和政策制定上的参与作用。实际上,基层工会的源头参与作用,同样不可忽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工会源头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从源头参与的广度来看,当前涉工领域的法律、制度、政策等近400部,内容有关就业、保险、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带薪休假、农民工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集体协商、工伤管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制度等。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形成离不开基层工会的广泛参与与利益表达。从参与深度来讲,工会源头参与机制已经将触角延伸至企事业单位,逐渐形成了多级配合、部门联动的格局。联席会议制度也为基层工会源头参与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提高了基层工会公共事务参与的积极性和水平。

  厂务公开制度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重大举措。厂务公开制度要求工作单位将重大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与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职工公开,使职工及时了解厂情,更好地参与企业决策和监督。2021年5月至2022年11月组织开展的第11次全国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调查显示,超过86%的职工认为实行民主管理有效维护了职工利益,职工对本单位工会干部组织职工进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开展民主协商工作感到满意、基本满意的累计占比超91%。[7]可见,厂务公开制度是工会和职工履行民主监督权利的制度化渠道。通过厂务公开的民主监督作用,职代会内容更为充实,工会与行政的关系也更为和谐。

  (二) 服务扩展:权益保障工作与满足全方位职工诉求相一致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基层工会权益保障工作不仅有利于保障职工群众最关心的经济利益,还有助于全方位保障职工政治、文体等方面权益。工会要发扬民主优势,赢得职工群众信赖和支持,必须做好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工作。伴随着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网络强国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工会组织面对的是职工群众日新月异、千差万别的利益诉求,在工作薪资、民意表达、文体发展、职工帮扶等重要领域都需要有所作为。基层工会权益保障工作内容全面,不仅包括研究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还包括学习落实工会权益保障工作的有关理论和政策,制定和提出工会权益保障工作的相应规划、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而保障职工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利益。

  基层工会在权益保障方面对职工诉求的全方位满足,体现了全方位民主的独特优势。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是职工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作为劳动者所应有的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方面权益的总称,这些权益是职工基本生活和发展的保障。基层工会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通过调查研究、源头参与、民主监督等多种方式,为职工争取更有利的劳动条件和待遇。此外,“上代下”是基层工会有效处理与同级行政关系,维护职工经济权益的重要机制。当基层工会履职出现困难时,省级层面、市、县(区)层面的工会可以代表基层工会发挥作用。上级工会由于不受基层工会所处的单位组织的劳动关系约束,凭借体制内结构性位置以及行政资源,以职工利益代表者的身份自上而下地发挥维权服务职能,可以在职工队伍稳定和劳动关系协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8]“上代下”机制主要包括代表基层工会行使维权职能、介入基层工会强化直接领导和绕开基层工会直接联系职工三种类型,能够建立工会对工人更强的统合关系,更为务实地解决劳动争议和权益诉求。

  从维护职工政治权利来讲,基层工会通过体系化的制度设计,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权利。作为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基层工会的服务对象不仅涵盖组织内部成员,还包括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在依法维护全体职工政治权利方面,基层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协商协调机制、源头参与机制和厂务公开制度等进行体系化的利益表达。除此之外,基层工会内部结构也遵循着系统化的民主设计思路。基层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通过选举制、委员会制和任期制贯彻工会的群众路线。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基层工会的权力机构,工会委员会是其组织和执行机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工会内民主的核心制度设计,通过审议、讨论、通过、决定单位工会内部事务。此外,基层工会领导机构还包括下设在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这些领导机构全部坚持党的领导、民主集中、依法规范、公开公正、保障会员民主权利的原则。因而,从工会内部组织结构设计来看,基层工会在保障会员政治权利上同样具有工作优势。

  从服务职工文体需求来讲,基层工会具有较为扎实的工作基础。当前,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向提升生活品质转变,从满足物质性需求向体面劳动、实现自我价值等社会性、精神性需求转变。基层工会保障职工文体需求的优势也逐步彰显。无论是工人文化宫、职工运动会、“五小”群众性创新活动等工会传统品牌,还是大国工匠论坛、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技能竞赛和技能素质提升站等创新文体服务品牌,都是满足职工文体服务需要的有益平台。基层工会完全可以利用这些载体,为职工多样化的文体需要提供多样化保障。值得一提的是,当前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迫切需要一大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产业工人大军。这一目标的实现有赖于企业发挥主体责任,落脚在基层工会如何发挥创新优势,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带领产业工人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 组织吸纳:工会阵地作用与全覆盖组织保障相统一 

  哪里有职工群众、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哪里需要做职工群众工作、工会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是工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鲜明特征。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有利于团结广大职工群众,是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递至基层的坚强阵地。广泛吸纳职工加入工会,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与思想引领作用,让基层工会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是基层工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基层工会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的独特之处。

  当前,农民工群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社会组织是基层工会的工作重点。工会由于与职工群众联系最为密切,能够通过发挥自身组织优势,推动上述群体建会入会,为强化职工组织性、发挥党建引领力打好基础。农民工大多在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具有明显的流动性特征。[9]这使得农民工就业状况不稳定,较难融入城市生活。针对农民工群体这一特点,工会坚持“最大限度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使之成为工人阶级坚定可靠的新生力量。为此,工会一方面通过“地方工会—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提高农民工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推进会员实名制管理和“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将普惠服务和实名制管理作为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通过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会、组织劳务派遣工入会等方式,不断扩大工会对农民工的有效覆盖。截至2024年6月,湖北、福建、浙江、海南等地的农民工入会率已经达到了90%以上,其余大部分省份的农民工入会率普遍在60%以上,为农民工融入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持。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坚持把这一群体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反映强烈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工休假、职业安全等问题上,工会推行“重点建、行业建、兜底建”建会模式,持续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够借助基层工会的平台进行有组织化的维权。除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500万专项资金,以项目化方式,在全国完善建设或新建100个左右以覆盖八大群体为主的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以外,头部平台企业也积极配合地方工会推动建会行动有序开展。目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已取得初步成效,货运、快递、网约车、外卖配送等4个重点行业12个头部企业均已实现建会突破,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了有效的维权平台。

  针对社会组织,工会坚持接长手臂、形成链条,积极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2023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推进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于2023年5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开展推进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持续扩大工会对社会组织的有效覆盖。该方案明确,到2024年年底,建会率动态保持在85%左右,并带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两新”组织建会工作。[10]在推进社会组织建会方面,上级工会通过帮助转变认识、上门指导建会、创新购买服务形式、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帮助社会组织实现建会,为广大社会工作者利益表达和民主管理提供有效的组织路径。

  

  三  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基层工会路径 

  基层工会直接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深度契合,可以通过基层工会进一步发扬民主,提升治理效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从基层工会视角看,全链条体现为职工群众能够通过基层工会的民主各环节参与到治理过程中。全方位体现为职工群众的多样化利益诉求通过基层工会的各种民主手段获得保障;全覆盖体现为通过工会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一) 深化制度创新,构建全链贯通的基层工会制度体系 

  全链条民主贯穿了从选举、审议、决策、管理到监督全过程。对于职工群众而言,这意味着职工不仅可以参与投票选举,还可以参与公共事务商议、重大事项决策、公共事务管理、公共权力运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当前,工会制度体系建设,尤其是基层工会制度建设需要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下实现创新发展,为此要进一步深化制度创新,把全链条人民民主融入基层工会改革与建设。

  一是完善民主选举体制、机制。领导机构在组织选举时要遵循党的领导、民主集中、依法规范、公开公正、保障会员民主权利的原则。确定候选人时,应根据政治要求、履职要求和代表性原则,合理安排差额选举比例,把了解职工需求、拥有参政议政能力、具备较强公共精神和服务意识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此外,要明确规定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合伙人以及他们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

  二是加强民主协商体制、机制。基层工会强化民主协商可从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细化协商议程、拓宽协商范围入手。在建立协商制度方面,把民主协商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党建工作总体部署和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办法中,增强民主协商在单位决策中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明确民主协商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具体举措,为工作深化发展提供操作指引。在细化协商议程方面,做好会前准备、会中组织和会后跟进,并通过抽样访谈等总结协商经验。在拓宽协商范围方面,从关心职工经济福利和劳动条件转变为经济福利、劳动条件、职业发展、心理健康、晋升通道、参与民主管理等并重。

  三是重视民主决策体制、机制的完善。在完善决策机制方面,健全基层工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确保决策过程公正、透明,防止权力滥用和少数人决策。在拓宽参与渠道方面,通过座谈会、研讨会、问卷调查和职工提报平台等,让职工能够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在制定决策方案方面,以科学性和民主性为原则,完善职代会代表提案征集、办理、转化、评价机制,保证职工意愿和呼声真实反映。在鼓励参与决策方面,通过科学宣讲提高职工民主意识与民主决策能力,并助推职工积极参与决策过程,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是强化民主管理体制、机制。在管理设计上,制定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进一步明确细化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流程,细化建章立制、会前筹备、会前审议、正式会议和会后工作操作指南,提高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日常管理方面,强化基层工会“职工之家”的作用,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大会及其委员会的职能,把基层工会打造成集职工维权、生产工作、生活保障、文化娱乐、职工发展和团结互助为一体的组织。

  五是落实民主监督体制、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职工最关心的生产经营和规划发展问题、最直接的劳动权益和最现实的经济权益作为厂务公开的重点,通过体系化、制度化渠道,向职工群众“亮日志”“听过程”“展结果”,保障单位风清气正、健康向上。健全并完善维权服务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和反馈意见建议,确保会员权益得到保障。对于会员反映的问题,工会应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解决,并向会员反馈处理结果。

  (二) 树立需求导向,构建联系广泛的基层工会工作体系 

  全方位意味着工会要保障职工群众的全方位利益诉求。“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11]具体而言,职工群众不仅有经济利益诉求,还有文化与个体发展诉求等。这就要求工会在维权服务的基础上同时更加全面了解职工合理合法的需要,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全方位的利益保障。

  一是要切实保障职工经济权益。在职工经济利益保障上,基层工会要敢于发声并通过利益表达机制、协商协调机制、民主参与机制等渠道,征集职工意见建议,及时向行政反馈。在履职出现困境时,应合理运用“上代下”机制,通过协商协调正确处理问题,并认真督促解决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要切实保障职工文化需要。中华全国总工会2023年发布的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95.3%的职工有兴趣学习新的职业技能或知识,70.1%的职工明确表示希望工会能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基层工会在推动技能素质培训前要做好预习功课,熟悉本产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所需人才的种类和比重。在此基础上,动态调整职业技能培训清单并主动参与构建功能完善、职责明确、相互协调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把职业院校、工匠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社会培训机构整合进工会培养技能人才的“朋友圈”,形成以合作育人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机制。

  三是要切实保障职工发展诉求。为职工提供发展和晋升渠道是有效破除工人职业发展“天花板”和“旋转门”效应的有效举措。基层工会通过民主方式保障职工利益时,需要切实考虑职工发展诉求。要在推广“新八级工”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与技能等级相匹配的薪酬分配机制并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此外,还应该通过弘扬劳模工匠示范效应,正向激励职工的个体发展诉求。通过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工会推动、部门协同、社会礼遇等驱动力激发职工技能提升热情,让劳模工匠从幕后走到台前,让体面劳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 发挥阵地作用,构建有效覆盖的基层工会组织体系 

  全覆盖人民民主表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层结构,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工会组织体系建设正是通过推进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从而可以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覆盖的优势。基层工会离职工最近,是工会工作的基础和关键。然而当前,工会组织建设在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组织等群体中还存在诸多盲区,迫切需要组织的全面覆盖来团结广大职工群众。进一步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

  一是拓宽民主阵地实现组织有效保障。在推动农民工群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社会组织建会入会工作上要注意方式方法。如何最大限度把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来;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联系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不仅需要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进行改革创新,更需要基层工会拓宽建会思路,拓展入会对象、转变入会理念、创新入会方式。在拓展入会对象方面,根据党中央的要求、职工群众期盼和工会工作需要,并借助技能素质提升站、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项目等媒介,实现工会从传统领域向新兴领域拓展。在转变入会理念方面,强化工会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深入一线、走进职工,积极开展企业沟通会和职工沟通会,实现工会从依靠企业向依靠职工转变。在创新入会方式方面,充分挖掘大数据和互联网的优势,打造“线上+线下”的入会方式,通过网上入会、入会仪式、流动窗口等实现入会。

  二是提升民主实效,保障工作有效覆盖。实现工会工作有效覆盖是巩固入会成果的必要条件。一方面,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工作,以维权服务实效营造工会品牌效应、以技术赋能工会创新工作方式,做到精准服务、供需对路。另一方面,工会应主动做到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强化同一线职工的联系,推进工会干部常态化、制度化下基层,增强干部群众工作能力。此外,基层工会应进一步强化懂法用法的能力,对工会干部进行相关制度和法律培训,针对在改革改制中随意撤并工会组织和工作机构、弱化工会组织地位作用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诉求表达,让基层工会真正成为党组织的坚强阵地、职工群众的温暖港湾、守法懂法的群团典范。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确保人民以主人翁精神满怀热忱地投入到现代化建设中来,需要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基层工会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同工会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建设,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出来。

  

  参考文献:

  [1]《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人民日报》2024年7月22日,第1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8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年,第411页。

  [4]龚云、朱莹:《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民主追求》,《新视野》2022年第2期。

  [5]《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 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人民日报》2023年10月24日,第1版。

  [6]《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23年,第92页。

  [7]郑荆:《各地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工人日报》2023年5月5日,第2版。

  [8]闻效仪:《“上代下”:工会改革逻辑与多样化类型》,《社会学评论》2020年第5期。

  [9]崔亚东、徐苏、蒋耀辉:《工会与农民工居留意愿:兼析工会的双重职能悖论》,《财经研究》2022年第10期。

  [10]郑荆:《全总启动推进社会组织建会专项行动》,《工人日报》2023年5月24日,第1版。

  [11]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求是》2022年第5期。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共同富裕视域下农民工市民化研究”(21BZZ074)

  作者简介:王中女,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北京市,100048。

  

  (责任编辑 车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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