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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吏治对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启示
来源:《干部教育研究》     作者:张涛     2024-03-2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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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从历史中总结治国理政的得失,汲取经验和智慧。在中国古代,统治者(主要指皇权)为实现自身统治需要,都会依靠庞大的官吏群体,并且随着朝代的更替、时代的变迁,逐步建立完善了一套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官吏管理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古代吏治思想和做法既积累了丰富的治吏经验,也带有明显的历史局限,其中有不少封建糟粕,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那么,中国古代管理官吏的制度主要内容有哪些?这些制度有什么优劣?如何汲取古代吏治思想的精华,剔除其封建糟粕?对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什么启示意义?本文将对以上内容加以探讨。

  一、中国古代吏治的主要内容

  管理官吏简称治吏,也称吏治。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明主治吏不治民。”意思是说,圣明的国君只用管理好官吏就行了,对普通民众不用直接管理。中国古代统治者都非常重视吏治,这一方面是由于吏治关系到王朝的兴衰成败,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中国古代完备而严密的官僚体系的独特价值。中国古代对官吏的管理制度多种多样,命名也形形色色。但总的来说,它大概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官吏的选拔使用、教育培养、监察监督、考核奖惩,是一个官吏从入到出的“前、中、后”闭环管理系统。

  (一)官吏的选拔使用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如何选拔使用官吏是历朝历代皇权关注的重点工作之一。先秦时期,受制于时代发展和统治需要,国家管理者在选拔使用官吏时既有传统的任人唯亲,即凭借血缘、亲缘等选人用人,维护贵族阶级统治。比如,西周时期的“世卿世禄制”①。同时,也有选贤任能,即根据国家发展的需要选拔品行和才华出众的普通人。比如,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军功爵制”。这种人才选拔制度主张“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而不论个人出身、血缘,可以让普通百姓突破阶层的限制,以军功或个人能力(谋略)换取爵位(官位)。

  从秦统一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国家,到隋灭陈结束南北朝对立局面,这一时期主要的官吏选拔使用制度是两汉的“察举制”和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其中,“察举制”主要指举孝廉,由各地郡守每年向朝廷举荐孝者、廉者各一名。“九品中正制”又叫九品官人法,主要指政府依据个人的门第出身、道德品行等分九个品级授予官职。“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在推行前期都为统治阶级选拔了大量的人才,但在王朝后期,由于政治腐败,这两项制度都成为世家大族掌握权力的工具。

  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盛时期,与繁荣的经济、思想、文化相对应的,这一时期也创设了对古今中外产生过重大影响且仍具现实借鉴意义的官吏选拔使用制度——科举制。科举制度一直延续了一千多年,是中国封建社会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选官制度。它发端于隋唐,不唯考试结果论人,统筹考量个人真才实学;完善于北宋,试卷实行“糊名”“誊录”①制度,对选拔人才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也产生了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僵化于明清,八股取士,考试内容限定,难以选拔适用人才,逐渐弊大于利,终至废止。科举制度彻底摒弃了奴隶社会时期“世袭制”的落后成分(按亲缘、血缘选人),继承和发展了封建社会时期“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的积极因素(按品行、能力选人),并第一次把读书、考试、做官三者连接在一起,为官吏选拔使用的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奠定基础。

  (二)官吏的教育培养

  受“明主治吏不治民”思想的影响,历代王朝都把工作重心放在管理官吏上面,不仅想选拔使用品行好、能力强的官吏,而且注重对选拔出来的官吏进行教育培养,使之成为“能吏”“循吏”“干吏”,更好维护皇权统治。从实际情况看,官吏教育培养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设置官学。中国自古就有“学在官府”的说法。早在西周时期,当时的贵族统治者就设立了国学和乡学,专门培养各级贵族子弟,他们经过一定时间培养之后被授予官职爵位,参与处理政务。西汉时期设立太学,置五经博士担任老师,广收士庶平民接受教育,学习合格者可以入仕。唐宋时期,国家统治者重视官学,中央和地方分别设立教学机构,学习内容广泛,除了传统的国子学、太学、律学,还可以学习书法、绘画、算术、医学等,学习合格即可授予官职。明清时期官学称国子监,但由于此时“进士日益重,举贡日益轻”,官学学生想被授予官职还得走科举道路,官学日益衰落,逐渐退出了为国家培养官吏的舞台。

  二是指定教材。在官学教育机构中,“四书”“五经”一直被钦定为学生学习的正规教材,即使是唐宋之后广泛兴起的私学教育,由于科举考试内容的限定,教师教授的范围还是以儒家经典为主,传播儒家“为政以德”“贵廉”“重民”等思想。中国古代皇权统治者也非常重视对官吏的培养,皇帝会钦定一些书籍作为官场教科书。比如唐朝武则天亲自组织编撰《臣轨》一书,教育臣僚“修身正行”。再如清朝雍正皇帝为帮助初入仕籍的官吏更好开展工作,提高官吏的实际管理水平,颁布《钦颁州县事宜》作为教材。《钦颁州县事宜》概括了州县的一切地方利弊,不仅教育官吏强化“操守”修养,“上思不欺于君,下思不欺于民”;而且具体指导新任官吏履行职责,避免初仕者“未练习于平时,而欲措施于一切,无怪乎県徨瞻顾,心志茫然”。

  三是奖优惩劣。中国古代皇权统治者经常用奖惩制度教育官吏。一方面对于“循吏”“能吏”大肆嘉奖,通过表扬先进,教育引导全体官吏见贤思齐。比如明朝就用皇帝赐宴、考课优待、破格提拔等多种方式奖励清官廉吏;清朝康熙皇帝为表彰于成龙功绩,亲自为其撰写碑文,赞誉他为“天下廉吏第一”。另一方面对贪官污吏则严厉惩处、施以重刑,让全体官吏受到警示教育,警钟长鸣。比如明太祖朱元璋就规定,在各府州县卫衙门旁建“皮场庙”,如果官员贪污白银60两以上,不仅要处以死刑,而且还要“剥皮揎草”,悬挂在官座旁边,警示后任官员。

  在上述主要的教育培养途径之外,皇帝还会采用亲自接见新任官吏的方式开展任前教育,叮嘱他们要做“循良”官吏。在日常管理中,皇帝也会通过送箴言、刻石铭、谈心谈话等方式教育官吏克己奉公、遵守法度、勤政为民。

  (三)官吏的监察监督

  对官吏进行监察监督是统治阶级为了发现、纠正官员的过错,实时掌控官吏行为动向,更好地维护政权统治的一种重要制度形式。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源远流长,在两千多年间,从最初的单一监督到监督对象、内容、方式的精细化复杂化,最终形成了一套系统完备的监察监督体系。这个体系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监察机构的独立性。中国古代的监察机构是一个从中央到地方垂直独立的系统,地方监察机构直接隶属于中央,中央监察机构直接向皇帝本人负责,不受行政机构限制。自秦朝设置监察机构御史府后,御史一直是历朝历代必设的监察机构,且机构独立,人员垂直管理。汉朝之后,监察机构名称多有更改,比如隋唐设立“一台三院”(御史台和台院、殿院、察院)、明清废御史台置都察院等。但监察机构的性质始终未变,机构设置趋向统一、简化、垂直,功能也更加健全,监察范围更广泛,直接成为皇帝“耳目”,对官吏群体的控制程度愈来愈强。

  二是监察活动的法律化。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重视从制度上规范监察活动,不断完善监察立法。这既能推进监察活动高效运行,又能规范监察行为不越位,确保国家统治机器正常运转。西汉初年,统治者在吸收借鉴秦朝监察制度的基础上颁布了中国历史上首个专门的区域监察法——《监御史九条》。汉武帝为监察地方豪强和郡国高级官员,制定了《刺史六条》,这标志着首部全国性地方监察法建立。此后各朝代都参照汉朝模式设置了内容完备的监察法律,以条文形式规范各种监察活动,参与监察管理。

  三是监察内容的针对性。先秦时期,中国已经出现监察制度萌芽,秦朝统一六国之后,中央政府机构专门设立御史大夫官职,主掌“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汉朝建立后因袭秦制,设立御史官职“掌察举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从中央到地方的监察体系进一步完善。后来,不管是唐朝“纠举百僚,推鞫狱讼”“掌殿廷供奉之仪式”,还是明朝“凡朝会纠仪,祭祀监礼。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直言无避”等等,监察内容基本上都围绕着官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个人礼仪(道德)、政令贯彻执行、执法公正廉明等方面,具有明确指向性。

  (四)官吏的考核奖惩

  明朝政治家张居正说过:“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这突出说明了考核官吏的重要性。考核又称考课、考功,是指按一定的标准对官吏的工作业绩、个人品行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把考察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名目繁多,如先秦时期的“六计”“上记”制度,秦朝的“五善”“五失”制度,两汉的仕进制度,唐朝的“四善”“二十七最”,宋朝的考课法、磨勘法,明朝的考成法,清朝的“四格”“八法”等。但总体来看,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相对固定的,基本上围绕着官吏的“德”与“绩”来考核。

  德,即道德操守,也包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在中国古代,“德”是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论语•为政》篇提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强调统治者应该以道德进行统治,推行“德治”。《管子•五辅》中也提出:“举贤良,务功劳,布德惠,则贤人进。”强调统治者只要广施德惠,贤明的人就会前来协助治理国家。因此,在对官吏的考核中也突出强调“德”的内容,凸显“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特点。秦朝对官吏的考核制定了较为详尽的细则标准。在云梦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中提出了为官“五善”标准,即“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就涉及“德”的内涵。唐朝按照“四善”标准考核官吏,其中第一条就是“德义有闻”,体现了统治者对官吏德行操守的鲜明要求。宋朝在唐朝的基础上,把“四善”的范围扩大化,涵盖个人品德、工作态度、为民尽责、遵守法度等方面,更加体现“为政以德”。

  绩,即个人政绩,也包括个人才能。古代统治者不仅选拔有德行的人,同时还注重选拔有才能的人,尤其是德才兼备的人。《墨子•尚贤上》中提出:“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此处的“贤良”便是指个人能力出众的人。三国时期,曹操多次颁布“求贤令”,广揽天下人才,他手下谋士如云、猛将如雨,在与吴、蜀争霸中占据优势。唐太宗李世民提出:“与其多得数百万缗,何如得一贤才!”他选贤任能、不拘一格,不避仇怨、唯才是举,网罗天下英才,最终开创了贞观之治。宋朝时考核地方官制定了上中下三个标准:以公正、勤谨、廉洁、能干、给百姓带来利益者为上,以能干事而未得廉明之声誉为次,以办事不中用且贪财不正之人为下。这正是强调考核要重视官吏取得的实际成绩和效果。清朝康乾盛世的开创者康熙强调“才德兼优”,认为选人用人要随才器使,不可求全,同样是对官吏个人才能的重视。

  二、中国古代吏治的得失

  从整体上看,古代吏治处于国家政治体系的中心地位,作为皇权与平民沟通的桥梁纽带,官吏群体承担着制定政令、上传下达、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税赋征收、赈济灾民等职能活动,是确保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关键一环。同时,官吏的管理和相关制度体系的建立,会随着国家政局、所辖土地与人口的变化而变化。具体来说,当国家处于战乱动荡时期,中央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弱化,管辖土地与人口较少,此时对官吏的要求更多是忠于皇帝及中央政府,做好税赋征收、兵员征调等后勤供给工作,更加强调的是官吏“才”(政令执行能力等)的方面。当国家政权稳固,战乱消弭,社会重回太平时,统治者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发展经济、富民安民等方面,此时对官吏的要求不仅需要“才”,而且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即要求勤政、爱民、清廉等品质。古代吏治的主要内容,不管是选拔使用、教育培养,还是监察监督、考核奖惩,其所强调的还是以“德”“才”为基础,即使有其他方面的考量,如“绩”“廉”“勤”“能”等,基本也可以归为这两个方面。北宋司马光对“德”与“才”的关系有过精辟论述:“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惟才德兼者贤士也。”对于如何取士,他提出:“为国家者,进取莫若才,守成莫若德。”这就要根据国家发展阶段灵活处置,在开疆拓土、建立政权时要重视“才”,在政权稳固、治理国家时要重视“德”。其实,“德”“才”不仅是王朝统治者选用官吏的重要标准,也是社会大众对官吏评价的具体体现。在广大老百姓中间口口相传的清官代表包拯、海瑞等,无一不是德才兼备的楷模。因此,在中国古代凡是想通过正规途径被授予官职的非贵族群体,都要自觉修身养德、增长才干。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培养、监察、考核等工作往往是始于“德”“才”,却终于平庸、无为。这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古代官吏的主导者是皇权,儒家提倡的“民为本、社稷次之、君为轻”很多时候并未被皇权付诸实践,官吏为了保住高官厚禄也基本不可能做出违背皇权的行为。而且越是皇权集中的时期,官吏的自主性越差,个人才能发挥越弱。清朝时期,中央集权达到顶峰,当时官场出现的“磕头文化”,即“多磕头,少说话”,就是官吏庸碌无为的典型表现。这种情况下,官吏的“德”就被限制为对皇帝个人的“愚忠”,而官吏的“才”则淹没于对皇帝的唯唯诺诺中,只务虚功、不办实事。另一方面是因为官吏上任后缺乏系统的再教育培训。古代中国官吏教育培训机构前置,像太学、国子监、私塾、书院等官学、私学教育机构在官吏被授予官职之前发挥着重要作用,教授儒家经典、官场礼仪、治国安邦方法等,官学学生毕业即可授予官职,私学学生通过参加科举也能获取官职。至于任官之后,全凭个人修为或师德传承,很少由国家或者官吏管理部门组织对各层级官吏进行再教育培训,国家也没有制定完善的官吏晋升培养计划,官吏教育培养全系皇帝一身,相关机制的薄弱导致整个官吏群体不再关注对个人“德”“才”的提升。这表现为:“学而优则仕”,但“仕”之后就不再学习。长此以往,官吏群体难以胜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仅害己,而且误国。

  三、对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和总结历史,借鉴和运用历史经验,是我们党一贯重视并倡导的做好领导工作一个重要的思想和方法。”因此,对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来说,吸收借鉴中国古代吏治的经验教训很有必要,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我们要在干部队伍建设中更加突出干部教育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更加重视持续培养干部“德”的品行、“才”的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强化教育培训主阵地建设,更加适应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要求,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加强新时代干部“德”行培养

  中华民族历来讲究“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行德则兴,背德则崩”。中国共产党也高度重视道德在凝心聚力、赢得民心方面的独特作用,强调道德是为人之本、从政之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新时代的“立德”已经远远超脱于中国古代忠君爱民、勤政廉洁的范畴,它更加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重点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一是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固本培元,加强对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管党治党的根本要求等内容的重点培训。对“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的重要内涵进行重点解读,让广大党员、干部都能认识到这一思想强大的真理力量,从内心真正信服。二是要分类别、分层次、分岗位开展党性教育,把普遍性要求和个性化需求结合起来,因材施教、精准施训。让党性教育不仅能够“震撼一瞬间、激动一阵子”,而且能够“铭记一辈子、影响一辈子”。比如,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干部和阅历丰富的中年干部,就不能使用同一套培训方案,否则就会让干部感到不受用、不解渴。教育培训中要体现出差异性,不同地方也要有地域特色,可以引入新时代党性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党性教育作用。三是要做到知行合一,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要在实践中加以淬炼提升,进而内化于心,并再次外化于行。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推动工作,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深刻感悟“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的丰富内涵,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德”的品行。

  (二)加强新时代干部“才”能培养

  新时代的党员领导干部,其“才”能不仅表现为政治过硬,而且还要本领高强。正如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所强调的,领导干部要全面提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这里的“全面”就体现了政治能力强、知识储备广、工作水平高,一专多能的特点。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新的职责使命,承担着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事业,必须全面增强各方面本领,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一是按照党的二十大要求,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主题开展专业培训,重点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同时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着力增强防风险、攻难关、迎挑战、抗打压能力。二是加强岗位通识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分部门分岗位分类别开展金融、财税、科技、大数据等专业知识学习,帮助干部补齐岗位知识短板。三是突出实战实训实效,从“坐而论道”转变为“干而论道”,针对干部反映强烈的专业能力需求,请从事过相关工作的人上讲台,让有经验的人教方法,通过实践案例传道授业解惑,让党员干部在培训中有更多获得感,不断提高“才”能培养质效。

  (三)加强新时代干部廉洁教育

  廉政是中国古代社会各阶层的一致追求,廉吏是所有皇权统治者都追寻、标榜和宣传的对象。从历史角度看,官吏廉洁程度与政权稳固程度息息相关。大凡官吏清正廉洁、政府清廉高效时,基本上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百姓富足。与之相反,如果政府腐败无能、官吏贪赃枉法,那必将经济凋敝、民不聊生,进而导致社会动荡,人亡政息。古代官吏“为政以德”,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廉德”。在选拔、培养、监察、考核官吏过程中,“廉”占的比重就非常大,比如说“察举制”就是把“廉”当成选拔、考察官吏的唯一标准。历朝历代在倡廉的同时也在不断反腐,持续完善防止官吏贪污的制度机制,对贪官污吏的惩处也愈加严格。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反腐败斗争取得重大成效,查处了一大批“老虎”“苍蝇”,党风政风、社会风气逐步好转,但我们也要看到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因此,在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中,必须重点加强廉洁教育。一方面要把反腐倡廉当作政治必修课,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在培训课程中开设专题,邀请不同领域专家学者讲授廉洁教育课程;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借鉴心理学、教育学成果,创新教学方法,用好案例“活教材”,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受震慑、思想上获洗礼、行动上守纪律,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切实守住从政底线、用权底线和做人底线。

  (四)加强教育培训主阵地建设

  中国古代封建王朝统治时间较短,更替频繁,除了统治者个人素质较低、不能较好掌管政权之外,可用官吏(人才)匮乏导致王朝统治根基不稳也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古代官吏制度由于缺失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官吏选拔之后难以“二次进修”,不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内外环境变化来强化思想武装、提升工作能力,很难做到保境安民,更不可能维护皇权的统治,政权更替也就不可避免。新时代新征程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要推进教育培训资源建设,巩固教育培训阵地。重点要充分发挥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使党校成为最讲党性、最讲纪律、最讲学习、最讲正气的地方,不断培养造就更多高素质的党员领导干部。一是要强化办学保障,坚持全党办党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牵头抓总,组织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在学员选调、人才培养、政策制定、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党校有力支持。二是要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既大力引进人才,实施名师工程,建立名师工作室,培养名师大家;又严格教师管理,强化党纪国法、校规校纪、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党校教师站稳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恪守学术规范、严守纪律规矩,争做“光荣党校人”。三是要严格执行《条例》和《规划》,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纪律要求,把校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牢记“三个务必”,树立节俭意识,弘扬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让党校的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更加浓郁。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吏治内涵丰富,体现了统治者的政治智慧,官吏的选拔、使用、培养、监察、考核等制度“德”“才”兼取,为历代王朝供给了一批批“能吏”“循吏”“干吏”。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些制度设计的初衷都是为了维护皇权统治,没有考虑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缺少后期培训机制。我们应当充分吸收借鉴这些经验和教训,为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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