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管
学习时报社主办
理论视点 学习评论
|
思想理论
|
党的建设
|
民主法治
|
党史国史
|
经济社会
|
领导论苑
|
高端智库 读书治学
|
文化教育
|
生态文明
|
学习文苑
|
当代世界
|
科技前沿
|
文史参阅
|
首页 >> 2026年第3期 >> 正文
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体系构建与提升
来源:《干部教育研究》     陈柳裕     2026-09-13 10:47
字体: 小 中 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对“全面增强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能力”作出系统部署,强调要教育和引导各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以实绩实效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对广大干部和党员深入开展正确政绩观教育,是增强干部队伍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党校的重要职责。开展正确政绩观教育,重在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难点在于如何将抽象理念转化为可感可知的实践指引,而抓好课程建设正是破解这一难点的关键所在。

  一、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的价值取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根本性”定位,意味着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不是一项简单的技术性工作,而是一项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基础性工程,必须从更深层次来审视和把握。 

  其一,课程建设必须回答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问题。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对施政成绩的总体看法与根本观点。它直接反映党员干部对党的性质、理想信念、奋斗目标和初心使命的根本认识与实际坚守状态,是关乎政治立场、价值追求、执政取向的根本性问题。正确的政绩观必然根植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人民立场。为此,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需要从整体上回应正确政绩观的这一本源问题,在运用好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讲清楚这一命题的历史逻辑和理论逻辑的同时,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等重要命题。围绕“为了谁”,课程建设要侧重厚植“政绩之本,在于为民”的价值底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围绕“依靠谁”,课程建设要突出阐释好“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理念,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围绕“我是谁”,课程建设要深刻回应“干部是人民公仆”的初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宗旨、永葆政治本色。 

  其二,课程建设必须衔接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目标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指明了方向,标定了正确政绩观教育的价值坐标。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需要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目标转化到课程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到每一堂课程之中,实现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的有机结合。围绕“政绩为谁而树”,课程建设应突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这一主题,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课程建设的价值主线。围绕“树什么样的政绩”,课程建设应注重涵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担当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围绕“靠什么树政绩”,课程建设应聚焦“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追求,讲清楚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局部与全局相结合的辩证统一关系。 

  其三,课程建设必须回应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不在追求政绩上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那一套,杜绝新官不理旧账和‘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些问题以及在实践中少数党员干部还较多地存在违背群众意愿不切实际决策、政策规划“翻烧饼”、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突出问题,均是我们开展正确政绩观教育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对此,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需要着重讲清楚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讲清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注重加强宏观层面系统梳理,总结规律性特点。二是讲清楚政绩观偏差背后的思想根源和深层症结,注重从理想信念、权力认知层面深挖诱因。三是分类分层讲清楚政绩观偏差隐形变异的各种具体情形,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对标检视自身履职行为,从思想源头上防范政绩观偏差。 

  二、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的现状分析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出要求,指出“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校都将正确政绩观教育纳入了党校教育体系,无论是课程数量还是课程比重,较以往都有了进一步提升。但从地方党校工作调研和业务交流情况来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课程建设水平还有待较大幅度的提升,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课程体系不够完善。总体而言,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体系不够完整,课程类型比较单薄。比如,有的党校教学计划中没有设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教学模块,课程安排不成体系,相关内容穿插于党性教育、作风建设、廉政教育等课程中,专题课程数量少。再如,有的党校虽然设置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教学模块,但课程类型比较单一,难以帮助党员干部从整体上构建正确政绩观认知体系。 

  二是课程定位不够清晰。对照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较多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的定位还不够精准,存在虚化、泛化的倾向。集中表现为部分课程定位模糊,缺乏明确的主攻方向,课程内容体系无法有效支撑起课程目标。 

  三是差异设计不够精细。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把正确政绩观教育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还不够。比如,有的课程仍然沿用“一刀切”的通用式课程建设模式,分类型、分众化的课程建设不足。再如,有的课程没有根据班次特点设计课程内容,缺乏针对性的履职指导,难以满足不同类型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 

  四是课程实效性不够。从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随堂听课、集体备课和收集学员反馈情况来看,当前部分课程的实效性还不够。特别是“同课不同效、同人不同评”的情况仍然存在,距离“课课好、课课精”标准还有差距。此外,部分正确政绩观的现场教学课程学理性启发不足,存在“偏重感性观摩、缺乏深度解构”的倾向,学员反映“不够解渴”。 

  上述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时代背景、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和原创性贡献研究不透。同时,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思考不够深入,讲不清楚其中所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从课程开发教师的角度而言,主要存在课程需求调研不够系统、课程内容设计不够丰富、授课方式单一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课程需求调研不够系统。有的老师在课程设计前,对学员前期需求的调研方式单一,对授课对象的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体需求的响应不够,使得教学供给与学员需求存在偏差。有的教师凭经验开展课程设计,“上接天线、下接地气”不够,课程的时代性和问题意识相对不足。有的教师对不同领域党员干部的现实困惑问题持续关注不够,仍然停留在“从文本到文本”进行授课的层面。 

  二是课程内容设计不够丰富。“同课不同效、同人不同评”的效果差异,实际上就是课程内容深度设计不足导致的。集中表现为有的课程探究式设计不深,偏重于“告知结论”,学理化分析不够深入,缺少对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具体场景的深度剖析。 

  三是授课方式单一。较多的课程仍以传统单向理论灌输模式为主,运用沉浸式、研讨式、思辨式等授课方式不够,话语转换不够鲜活新颖,课程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提升。 

  四是课程建设的组织化程度不高。一方面,课程建设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对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的统筹设计不足,课程建设基本上处于教师自主开发状态,统一组织、分工协作不足,难以形成整体合力;另一方面,对构建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体系的研究不够,课程类型化研究不够深入,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课程体系标准。 

  三、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区别于国民教育,党员干部教育有着特殊的对象、特殊的内容和特殊的要求,这决定了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既不能简单照搬通用的课程建设范式,更不能脱离党员干部履职的成长实际。在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中,需要着重把握政治性、科学性、学理性和实践性。 

  一是政治性。政治性是正确政绩观教育的根本属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本质是党性立场、政治站位问题。干部教育培训天然以政治属性为第一属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将政治统领、服务大局列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原则。《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也将“坚持党校姓党,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作为首要原则。在此基础上,两个条例都对正确政绩观教育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重要论述和规定要求,构成了正确政绩观教育鲜明政治性的制度遵循。落实到课程建设上,必须坚守党校初心,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恪守政治原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主题主线,把蕴含其中的政治性原则和要求贯穿课程建设全链条,确保正确政绩观教育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是科学性。科学性是课程开发的本质特征之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开宗明义地宣示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同样把“提高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作为目标。《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进一步把“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更加科学健全”作为规划主要目标的重要方面。从中可以看出,提高科学化水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统领性目标,必然要贯穿到党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正确政绩观教育也必然要遵循科学性这个准则。在这方面,着重需要把握以下两点:一是要注重课程体系架构的科学性,针对不同对象确定培训目标,理清课程体系的内在逻辑,合理划分课程类型,形成目标明确、层次清晰的课程体系;二是要注重课程内容编排的合理性,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统筹课程建设布局,实现内容排布均衡适配。 

  三是学理性。干部教育培训不是一般的知识传授,也不是一般的工作技能培训,而是要立足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引导和影响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态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指出,要“加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阐释工作,在体系化、学理化上下功夫”“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其中的道理学理哲理讲得令人信服,切实把鲜活的思想讲鲜活,把彻底的理论讲彻底”。《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第四章“教学工作”第二十七条也指出:“党校(行政学院)应当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教学的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学术水平、专业水平,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一系列规定要求,深刻揭示了学术研究与干部教育培训的关系,客观上要求党校教育特别是正确政绩观教育要厚植学理支撑。具体到课程建设中,应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加强研究成果创造性转化,注重以学理讲清道理、以严谨逻辑阐明理论,不断提升正确政绩观教育的说服力、穿透力,引导学员从“知其然”走向“知其所以然”。 

  四是实践性。党员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高质量发展的成色与可持续性,这客观要求正确政绩观教育要突出实践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在于把这一思想变成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其中有多项原则是针对学员提出的;第七章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完善课程开发和更新机制,构建富有时代特征和实践特色、务实管用的课程体系”。《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明确把“突出实战实效”作为加强履职能力培训的重要内容。这些重要论述和一系列规定,深刻揭示了干部教育培训的实践属性。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课程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应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需求调研,用好学员“两带来”机制,针对不同类别受训学员设置教学模块或内容,实现实践需求与课程体系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应坚持以学促干,健全完善“干中学、学中干”能力提升机制,紧贴业务实操,加大案例教学比重,把实践中鲜活生动的案例及时运用到课程建设中,帮助党员干部提升处理问题、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的能力。 

  四、关于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的体系构建问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规定,党校教学主要分为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三大板块。在这个体系框架中,正确政绩观教育无疑应归为党性教育板块。但需要说明的是,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显然不全属于党性教育板块,部分课程分属于党的理论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板块。其与各教学板块的关系如下图1所示。 

   

 

 

  图1 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与三大教学板块的关系示意图 

  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是一个定位明确、层次清晰、功能互补、独立完备的课程体系,总体而言,可以细分为六个类别: 

  一是经典理论类。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老一辈革命家等有关论述的课程。从开发价值上来看,政绩观本身是根植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本源、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并在历史积淀、实践检验和理论升华中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党校承担着传道授业解惑工作,需要注重史论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理论层面来阐释清楚这些问题。从课程建设目标来看,这类课程旨在以史鉴今、以史增智,理清政绩观形成的历史脉络,更好辨明政绩观的本质内涵。主要是三个方面的课程:一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如何看待政绩的课程;二是老一辈革命家如何对待政绩的课程;三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关政绩观的课程。 

  二是权威论述类。主要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课程。《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教材,为这类课程的开发提供了基本的理论指导。权威论述课程具体又可以分为总体性课程和专题性课程。总体性课程发挥着“以纲带目”的作用,通过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帮助党员干部建立整体性认知,避免碎片化理解。专题性课程可主要围绕《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中“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等专题,各级党校结合自身教学安排进行针对性开发。它以引导学员从不同视角贯通理解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涵和重大要求,深刻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性问题为旨趣。 

  三是思想溯源类。主要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溯源课程。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期间,中央层面先后下发了《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等必学书目和学习资料,为这方面课程开发提供了生动的实践素材。这类课程是地方党校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的特色和优势。通过开发溯源课程,能够生动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工作期间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孕育脉络和生动实践,讲清楚蕴含其中的执政理念、价值追求和科学方法,让正确政绩观教育更具理论厚度、实践温度和情感深度。 

  四是能力提升类。主要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相关的履职能力培训课程。能力建设是党校教学的重要单元,重点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种能力”和“八项本领”来展开的。对照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十六字”总要求,不少履职能力培训课程与正确政绩观教育是高度相关的。比如,有关“七种能力”中的政治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的课程,以及有关“八项本领”中的政治领导本领、科学发展本领的课程。这些能力培训课程,实际上也是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实际课程建设中,需要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做到综合考虑、协同建设。 

  五是实践导向类。主要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教学课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班子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从这个角度看,这方面相关课程也可以属于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体系的一部分。具体是三种类型:一是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依托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开发推出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课程;二是依托各地各部门生动实践,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开发的现场教学课程;三是各条线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生动实践课程,主要通过邀请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方式,提升正确政绩观教育的针对性。 

  六是典型案例类。主要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课程。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是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的有效方式,也是课程建设中需要考虑单列的课程类型。在正面引领方面,可以选取焦裕禄、谷文昌等典型人物,或者各地各部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典型事迹来开发相应的课程。反面警示类课程能够与正面教育形成互补,可以考虑两种实现途径:一是充分运用中央或者各地通报的政绩观偏差的典型案例,将其纳入专题课程的重要内容,或者组织开展案例剖析、赴廉政教育基地学习等。二是邀请纪检监察干部走上党校讲台,常态化开展以案说纪。 

  五、关于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系统提升的思考 

  正确政绩观教育作为党校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应遵循教育学的基本规律。为此,在课程建设上,除应遵循政治性、科学性、学理性、实践性四个价值取向以外,总体上还应符合“三大规律”:一是教育基本规律,既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际,又要结合干部的成长需要,实现正确政绩观教育内容适配性与育人实效性同步提升。二是党校教育规律,围绕办好让党放心、让干部成才、为大局服务的党校教育,立足党校主业主课来构建课程体系,把正确政绩观教育嵌入党校教育全过程、各方面。三是干部成长规律,结合干部岗位层级与履职经历进行差异化设计,让课程建设更好地赋能干部的递进式历练和培养。以上“三个符合”,可以作为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工作是否科学合理、务实有效的衡量标准。当前,在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上,迫切需要实现“三个转型”。 

  一是加快实现课程建设的理念转型。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在于持续改造党员干部的主观世界。基于此,需要树立“大教学”的理念,推动正确政绩观教育从传统的“块状教育”向“体系化教育”转型。具体可以从两个层面来把握:在显性教育层面,需要构建起独立完整的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体系,发挥党校阵地、学科、人才和系统优势,通过开展集中式、体系化的正确政绩观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在隐性教育层面,需要找准正确政绩观教育与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的关联点和结合点,打破正确政绩观教育专属课程边界,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导向、实践要求、评判标准等内容,有机融入党校各类课程中去,在潜移默化中加强正确政绩观教育。 

  二是加快实现课程建设的时代转型。当前,随着《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深入实施和基本培训工作的纵深推进,党校教育迎来了提质增效的难得机遇。具体到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上,需要坚持破旧立新、迭代升级,重点是适应三个方面的挑战:首先,适应党校培训对象从“领导干部”向“干部+党员”转变的挑战。《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这意味着党校培训对象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覆盖延伸,需要不断完善满足基本培训需要的课程建设模式。其次,适应课程模式从“线下授课”向“线下线上相结合”转变的挑战。在传统线下教学模式基础上,用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正确政绩观教育网络课程和视频“微课”开发,持续推进应训尽训、全面覆盖。最后,适应教学方式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转变的挑战。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访谈式、行动学习等方法,创新情景模拟、桌面推演、工作复盘等教学场景,不断提升正确政绩观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三是加快实现课程建设的组织转型。正确政绩观教育课程建设实际上是一个全流程、闭环化的控制系统,其组织化程度的水平,直接影响正确政绩观教育的成效。当前,至少应当从三个方面着力:其一,加快从自主建设到有组织建设转变,积极打破课程建设依靠教师个体开发、经验备课的弊端,构建统一主题、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的课程生成模式,进一步提升课程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其二,加快从粗放式建设到集约式建设转变,强化平台资源、师资力量的有效供给,探索建立分层、分级、分类的“集体大备课”制度,强化跨部门、跨学科、跨专业协同联动,推动课程建设从“单兵作战”模式到“团队作战”模式跃迁。其三,加快从静态建设到动态建设转变。正确政绩观教育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过程,需要建立课程动态调整机制,常态化推进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有机更新,确保党校正确政绩观教育始终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频共振。 

【版权声明】凡来源学习时报网的内容,其版权均属中央党校报刊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在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时请注明来源为学习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