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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干部教育至少涉及四对基本关系、八个基本要素,即:干部与组织、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教育机构与学习资源、制度规范与实践探索。其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干部与组织的关系是一切干部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厘清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的内涵和相互关系,是干部教育研究必须面对的一个基本问题;处理好教育机构与学习资源的关系是处理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关系的一种外化;制度规范与实践探索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干部教育体系功能的发挥。
[关键词] 干部教育;基本关系;基本要素
干部教育学研究的基础工作之一,是厘清干部教育所涉及的基本关系与基本要素。干部教育至少涉及四对基本关系、八个基本要素,即:干部与组织、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教育机构与学习资源、制度规范与实践探索。这些关系与要素构成干部教育系统的基本框架,也是干部教育学研究的基本对象。 一、干部与组织 从本质意义上讲,干部教育工作就是要协调干部与组织之间的关系,是要让干部尽可能适应组织的需要,符合组织的要求。正确认识和处理干部与组织的关系是一切干部教育工作的出发点。 (一)组织之于干部教育 干部都是与某个组织相联系的,没有组织,也就没有干部。人类社会是有组织的,大到国家、党派,小到家庭、活动小组,都是某种形式的组织。人类社会中的组织通常是指由多个个体或群体所结成的某种事务、利益、情感、背景等方面的共同体。组织有正式的、比较严密的组织,如政党、政府、企业、学校等;也有非正式的、相对松散的组织,如兴趣社团、同学会等。 为什么会存在组织?从正面讲,组织是为做事而存在的。组织存在的意义在于通过组织机构和组织成员去完成某种事业或事务,实现某种功能。因为个体的能力是有限的,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完成比较复杂和困难的事业,实现某种功能或目标。而组织一旦成立,除了完成共同的事业,还要维系组织本身的存在。所以,组织具有对外和对内的双重功能,对外要完成某些工作,实现组织的社会价值;对内要维系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实现组织的内在需要。从反面讲,任何个体都不可能脱离组织而单独存在,个体依靠其他人的帮助才能生存,这样个体就有意无意地参与到社会组织活动中。 对于个体而言,组织是个体实现其组织价值的基础条件,只有通过组织并在组织中发挥一定作用,个体才可称之为组织成员。具体到人类社会,组织是人与整个社会发生联系的纽带。一个人的社会价值,或者说一个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他通过家庭、工作单位、村落(社区)、社会、国家等各种组织形成了其社会性,并通过服务各种组织实现其社会价值。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可以视作对人与社会之本质联系的高度概括,而其所谓“一切社会关系”主要应体现为人与其他人及各类组织的关系。 有组织,就有分工。如果组织成员在职能上完全没有区别,那就不可能构成一个真正的组织。有分工,就需要协作。组织成员之间的协作,除了个体的自觉,还需要依靠某种具体的、现实的权利关系。在一定组织内,不同个体、群体或部门之间,通过自然而然的互动博弈或主动的设计安排,形成了不同的劳动分工、资源分配、信息传递等机制,而且在组织成员之间形成不同的地位、互动、支配、合作等动态关系。 干部所依附的组织,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组织系统。社会组织系统几乎无所不包,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等都是社会组织系统的组成部分。每个领域的社会组织系统都是由人、工具、保障条件以及组织规则等要素所构成的,其中人是最主动、最重要的要素。一个社会要正常运行,要求各个组织系统都能正常运行并相互协同。各个组织要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就需要组织中的骨干力量正常履职,并带动组织成员履行各自职能,最终实现组织的整体功能。 在干部教育系统中,“组织”这个概念是超越干部教育系统本身的。虽然干部教育系统本身也是一种组织系统,但干部教育并非为教育而教育,而是为实现干部背后的组织意图和事业需要去开展干部教育,去创造和运行干部教育系统。归根结底,干部教育系统是服务于更大社会组织的需要,是为促进社会组织所从事的各项事业发展而开展干部教育的。 (二)“干部”的内涵及其在干部教育中的定位 从一般意义上讲,干部可以被理解为在社会组织中处于重要位置、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在西方一般称之为管理者或领导者。在中国语境下,“干部”一词使用很广,但在不同话语体系中含义有所区别,有时差异还很大。我们这里所讨论的“干部”,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公文中所称谓的干部,是指在国家机关、军队、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担负一定领导和管理职务的人,但讨论的视角则是开放的、多角度的。这一定义的关键是“公职人员”“领导和管理工作”,即在党和国家的组织体系内,所有的公职人员都可以被视为干部,而有时候又专指有一定职级、负有一定领导和管理责任的公职人员。党章对干部是这样描述的:“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一定义实际上是对干部在党和国家事业中作用和定位的描述,并没有具体指出哪些人属于干部范畴。 在我国干部教育培训的实际工作中,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求经常是与对一般党员的教育培训要求一起提的,于是就有了“党员干部”这一提法。即使是对普通党员,组织上也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干部教育培训中所指的“干部”,在多数情况下,可以理解为所有的“党员干部”,也包括非党员的干部;在有些情况下,主要是指负有领导和管理责任的干部,这些干部也常常被称为“关键岗位干部”。 干部作为一个社会群体,其特征主要体现在其社会角色、职业要求、素质能力要求等方面具有特殊性。简言之,各方面对干部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第一,组织对干部有特殊使命要求。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是对中国共产党这一伟大组织的使命定位,而加入这一组织,特别是作为组织中的骨干力量,自然要承担起相应的使命任务。有些干部虽然不是党员,但也要接受党的领导,也要完成组织所交付的使命任务。 第二,组织赋予干部以特殊的岗位和任务。干部在组织中具有一定的权力和责任,承担一定的工作,而且相对于普通组织成员,干部是承担较为重要岗位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决策或执行权力,且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人物。干部是组织中的骨干力量,负责带领团队成员完成组织所规定的目标任务。 第三,组织对干部的履职行为和素质能力有特别要求。一是党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党员干部的履职行为有各种明确规定和要求。二是组织对干部有超过一般成员的更高要求。如果是体制内的国家干部,国家层面对干部的要求也必然比一般群众更高,包括对其履职尽责的要求以及个人素质能力的要求等。作为国家干部,必须德才兼备,既要掌握胜任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又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养。 在干部教育系统中,干部无疑处于核心地位。干部是干部教育系统服务的对象,是干部学习成长的主体,干部的收获与变化是衡量干部教育系统效能的关键指标。所以,关注干部、研究干部,是开展干部教育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 (三)组织需求与干部需求的关系 关于组织、干部与干部教育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干部教育是通过服务干部的学习和成长,来实现组织事业发展的需求。组织的事业发展是干部教育服务的最终目标,是干部教育的价值所在,也是干部教育中所有问题与挑战的来源。各级组织是干部教育的发起者,通常也是指导者和评价者。组织的需求是第一位的。干部是执行组织意志、维护组织正常运行与发展、实现组织功能价值的关键人物,干部教育中一切的努力都是围绕着干部的学习来进行的,如果干部不配合、不接受或不感兴趣、不主动,那么再多的努力也难以产生实际效果。所以,干部教育是为了组织的事业而开展,通过促进干部学习成长而发挥其服务事业发展的作用。 在干部教育中,确定教育培训的目标任务和内容方法要考虑三个方面的需求: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这里的组织需求主要是指组织在宏观事业方面的需求,包括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岗位需求主要是指干部在岗位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需求;干部需求主要是指干部个人在思想认识、能力方法、知识结构等方面的提升需求。这里的组织需求和岗位需求实际上都可以归为组织需求,只不过前者是组织体系的宏观需求,后者是具体组织的具体需求。不能说岗位需求不属于组织需求,因为干部的工作岗位也是组织安排的,岗位是组织中的岗位,岗位需求是组织在某一岗位上的具体需求。所以,确定干部教育的需求,本质上要考虑两个方面:组织需求和干部需求。 干部需求虽然主要是干部个人的学习需求,但干部需求与组织需求并非截然不同,而是有相当程度的重合。组织需求与干部需求的重合之处,是干部教育中必须高度重视并予以解决的。此外,干部需求也可以分为干部的普遍需求与个性化需求。比如,干部对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往往有一些普遍的要求,他们希望学习内容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学习方式能够适应成人和干部的特点,能够将听课、自学、消化思考、研讨交流和研究工作结合起来等。这些需求应该成为干部教育方案设计的重要考虑因素。至于干部个性化的需求,则要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满足。 二、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 在干部教育系统中,最基本、最核心的活动是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可以说是紧密联系的两种活动,也可以说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厘清这两种活动的内涵与关系,是干部教育研究必须面对的一个基本问题。 (一)干部教育 有一种观点认为,干部教育主要是指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所开展的干部教育培训活动。这种理解有很大偏颇。实际上,相比普通教育,干部教育是一个在方式上更加开放灵活、在要求上又更高更严的领域。从本质上讲,“教育”包括“教”与“育”两个方面,“教”是以身示范,“育”是提供成长的条件,“教育”就是通过以身示范和创造条件来帮助人成长。从这样的意义上来理解,干部教育就是组织上通过示范引领和创造条件来帮助干部成长。 大量的干部教育并不是在党校(行政学院)等专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中进行的,而是在干部的工作过程中进行的,甚至要通过对干部日常生活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而达到教育的目的。对干部教育来讲,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内的教育培训固然非常重要,在干部的工作与生活中同样需要开展教育。与普通教育相对照,干部教育也包括有关知识的更新、知识结构的完善等内容,但干部教育更加重视干部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的实际表现,对干部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都必须紧密结合工作与生活,干部教育的成效也体现在工作的改进、作风的改进以及思想境界的提升上。换句话说,干部教育所追求的不仅是知识经验的提升,而是整个人的改变,是全部工作与生活的改变。 因此,干部教育可以理解为一种全时空的教育,它可以无处不在;同时干部教育在目标要求上又是一种高度组织化的教育,它要求干部从内心深处到具体行动符合组织期望。干部教育是一种形散而神聚的教育。 “干部教育”经常与“干部培训”“干部教育培训”混用。这三个概念确实有着密切联系,但又有所区别。就“教育”与“培训”的区别而言:第一,教育一般是长线的,而培训则是短线的。教育一般是以“年度”“学期”为单位,而培训则常常是以“几天”“几周”“几月”为单位。长线的教育通常包括很多短线的活动,也包括各种具体的培训活动。第二,教育一般注重内在综合素质能力的成长与提高,比如思想理论、党性修养、思维方法等;而培训则注重解决当下的实际问题,比如掌握具体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或技术技能等。所以,人们通常使用“干部教育”这个概念来指称组织上教育培养干部的事业,使用“干部培训”这个概念来指称解决一些具体问题的干部培训活动,使用“干部教育培训”这个概念来笼统地指称包括各类教育指导活动和培训活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早在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就指出,“个个党员不应只是在言论上表示是共产主义者,重在行动上表现出来是共产主义者”“无论何时何地个个党员的言论,必须是党的言论,个个党员的活动,必须是党的活动”[2]。这一规定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党内集中教育的要求,特别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要求,具有逻辑上的内在一致性,都是覆盖干部全部的工作与生活,都要求干部做到知信行统一。延安时期,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在职干部教育工作,在全部干部教育工作中的比重,又应该是第一位的”“在职干部教育是长期的,以发展其业务而不妨碍其业务并不妨碍干部健康为原则,在前方,尤其不应妨碍战争。在情况许可的地方或部门,一律坚持每日两小时学习制。……把教育与学习看做工作的一部分。在鉴定干部的时候,学习情况如何应作为鉴定标准之一”[3]。这段话比较清楚地说明了干部的在职教育才是第一位的。这种融入日常工作与生活的教育,显然是一种更加彻底的教育,将党员干部改造为从思想到情感再到行为上彻底合格的组织成员,从而完成组织所交付的任务。 (二)干部学习 这里所讨论的干部学习,是在干部教育系统中,干部作为干部的学习,而非作为普通人的学习。干部作为普通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或生活需要,去学习各种知识技能。这种学习虽然也可以修身养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干部的综合素养,但这并非干部工作所必需的学习,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 与干部教育的内涵相对应,干部学习是根据组织要求,为更好地提升认识、履行职责,干部所参与的有组织的学习活动或个人自主的学习活动。 根据组织方式的不同,可以把干部学习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在组织所安排的教育活动中的学习,一类是干部根据组织的原则要求自主开展的学习。干部在有组织教育活动中的学习,有时是潜移默化、自然而然的学习,有时是主动的、需要付出努力的学习。干部根据组织要求自主开展的学习,比如读书、思考、调研、讨论、工作总结等等,大都是要付出艰苦努力的。有组织的教育活动是有限的,所以干部的学习很大程度上要靠自己主动的学习。在干部自主学习中,结合日常实际工作的学习是最便捷也是特别有效的。毛泽东说,“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他还说过,“我是靠总结经验吃饭的”。这其实就是把工作总结当成了学习,是在工作中学习工作。这是一种自觉的学习方式,需要干部具有高度的自觉意识,同时需要把工作经验提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并非人人都能做到。善于学习的人,时时处处都能学习,而且善于见微知著;不善于学习的人,把宝贵经验送到面前可能也不知道珍惜。如果不能做到工作与学习的良好结合,那就会出现工作是工作、学习是学习,工作与学习相互割裂的情况。 研究干部学习,不仅要看学习方式,更重要的是看学习的过程是不是真学习,看学习的效果是否真有用。干部学习的目的不是简单了解情况、更新知识,而是要提升认识、改进工作,实现组织的奋斗目标。干部真正的学习,应该是用心地学习,是为了提升自己、改进工作而开展的学习,是用“空杯心态”,虚心了解、用心思考,形成管用的结论。 (三)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的关系 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是两种不同主体的活动,分别遵循不同的逻辑和规律。干部教育的主体主要是各级组织及其代表,是教育方案的设计者、组织认可的教师和经验分享者、干部教育活动的组织者等等。干部教育工作者要按照组织的意图去开展教育工作,去定目标、定任务,甚至定内容、定方式,不落实组织意图的教育不算是干部教育。而干部学习的主体是干部本人,干部本人是在自己已有知识经验、认知结构、能力水平、个性特点的基础上学习的,每个人对事业发展的形势、问题及路径的看法都是不同的,对同一教育内容,个人理解和掌握的程度也是不同的。干部教育基于组织的统一要求与干部学习的差异化特点构成一对基本矛盾。 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又是紧密联系的。从理论上讲,干部教育和干部学习在最终目标上应该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水平,都是为了促进事业的发展;干部教育所涉及的核心问题也应该是干部学习中想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的内容,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在关注对象上也是一致的。但实际上,干部教育工作者所关注的问题与干部学习者所关注的问题不一定完全相同。真正能够让“教”与“学”发生深刻联系的是“事业”,是社会生产与生活实际。只有当干部教育工作者把所教内容同生产与生活实际联系起来,努力帮助干部去理解和把握实际、推动实际工作,同时只有当干部真心实意想学习、想提高、想促进事业发展,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才能真正形成合力。反之,如果教育者不关心现实实际,或干部本人不想学习,不认同干部教育的有关安排,那么干部教育的一切努力都会落空。 由此看来,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要形成合力,关键在于二者要做到契合和协调。就是说,干部教育基于组织要求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选取的内容是实践中的真问题,能够契合干部的水平和特点,能够回应干部内心的困惑和痛点,从而激发干部真学习的内在动力,特别是要创造条件给干部的自主学习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充分尊重干部作为学习主体的地位。从学习的角度说,组织对干部有一个重要要求:一个合格的干部必须是自觉的干部,是能够进行自我觉察、自我教育的干部。 现实中有一种观点认为,有教育就必然有学习,教育者多努力,学生学习必然有收获。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如果没有掌握干部学习规律,教师即便讲得口干舌燥,学生的收获也不大。因此,干部教育工作者既要遵循一般教育规律和干部教育的特殊规律,也要尊重干部学习的规律,为实现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的协调一致、同向发力创造条件。 三、教育机构与学习资源 在干部教育体系中,代表组织实施教育功能的主要是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相关领导机关;从学习者的一方来看,支撑干部有效学习的是各类场域中的学习资源,包括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学习资源,也包括存在于工作场合和社会相关领域的学习资源。处理好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与干部学习资源的关系,充分发挥干部学习资源的作用,是处理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关系的一种体现,对干部教育和干部学习的成效影响巨大。 (一)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之于干部教育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有其独特的条件、优势和功能。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一般都有专门的场所、专职的团队、稳定的研究方向、专业的条件保障,还有独特的资源等,这是其他任何机构所不具备的。尤其在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方面,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有明显的特长和优势,教育效果较好。从组织体系视角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最大的优势是有一套专门的机构体系和专职队伍,负有专门的干部教育职能。如果放开视野,用一种大教育观去观照干部教育,那么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功能还可能大大拓展。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作为一种专业化的教育机构,除了能够在机构内部开展干部教育,还能够对整个社会的干部教育工作起到引领、辐射和指导作用。 但现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并不足以承担起全部干部教育任务。原因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现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虽然规模不小,但主要还是面向各级领导干部设置的,基层干部参加机构集中教育培训的机会较少,即使有机会参加学习,时间往往也很短。而在干部队伍中,最大量的还是基层干部。其二,现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在职能设置上更多指向统一思想和提高党性修养,而较少指向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现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内容所指向的问题主要来自上级,往往是重大的理论问题、政治问题、政策问题、形势问题等等,但来自基层干部工作中的大量具体问题,是目前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为主体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很难解决的,这些问题主要是各单位党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研究机构、高校等所关注的。其三,现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条件和水平参差不齐。在众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中,办学的层次水平差别巨大,有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严重缺乏专业人员。其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一旦成立,其工作目标往往就具有内外两种属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的初衷是实现组织所赋予的教育功能,为了实现其教育功能,就需要围绕学员、计划、师资、课程、资料、案例等开展一系列教育活动。同时,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为了实现自身的良性运转,也需要开展一系列指向自身建设与发展的活动,比如建设队伍、增收节支、考核管理、打造文化等等。于是,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工作就同时具备了两种目的、两种逻辑,即服务干部学员与服务机构自身。这两个方面的工作可能会存在某种不一致、不协调的地方。有时候,采取某种措施更多是为了方便机构自身的管理,而不是服务干部教育和干部学习。 总之,专门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既有独特的价值和功能,也有一些难以克服的局限性,仅靠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不足以支撑干部的教育和学习。 (二)干部学习资源之于干部教育 干部学习资源是干部教育体系中的基本要素之一。干部学习资源是干部学习的基本依托,包括干部学习的材料、场景、条件、伙伴、榜样、教师等等。干部学习不同于学生学习,干部学习不仅要掌握前人发现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是学用结合的。因此只要是有益于提高干部工作成效和自身能力水平的资源,都可以视作干部学习资源。 干部学习资源来源丰富。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集中了一批干部学习资源,比如特色课程、优秀师资、优质案例、教材或参考资料等等。除此之外,还有大量干部学习资源存在于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之外,存在于工作与生活实践中。实际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中的很多学习资源也来源于实践一线,是对一线情况和经验的提炼和总结。从学习者的角度去观察,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所提供的只是一种特殊的学习场域和学习资源,在干部实际工作中以及各种社会活动中还有很多信息、场景、难题等,是干部学习更加丰富和宝贵的资源。具体来说,第一,干部本职工作中的难题以及破解难题的过程、经验和教训是其学习的重要资源,一些同行创造的典型案例也是干部学习的重要资源。没有哪种学习比解决真实难题的过程更能调动干部的智慧与情感,从而更有效地提升干部的能力和素质。第二,高水平领导或同事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和处理方法是干部学习的资源。第三,身边优秀的榜样是干部学习的资源,身边出现的反面典型也是干部学习的资源。所谓“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真实的场景、经历、点拨、榜样、案例能够给干部以实实在在的启发和收获。可以说,在干部的工作中、生活中,处处都有值得学习和思考的学问,处处都有可利用的学习资源,而且这些资源是干部成长中不可替代的、必须加以学习和消化的宝贵资源。 问题所在是这些散在于工作与生活中的富有启发意义的场景和资源,未必能被发现,未必能被开发利用,未必能成为干部意识到的学习资源。学习资源需要被发现、被开发、被利用才能发挥作用。 (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与干部学习资源的开发利用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有效发挥教育功能,必须拥有经过凝练的、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习资源。从学习者的角度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拥有的资源水平及其整合资源的能力水平。国家级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然需要有国家级水平的领导、专家和资源支撑,省级层面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至少需要省级层面的领导、专家和资源支撑,各行各业优秀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必须有本行业最优秀的各类资源作支撑。 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整合利用优秀的学习资源,必须开门办学、开放办学,时刻关注广阔的现实社会,从各类干部的实际情况和现实需要的角度,去研究发现和开发利用干部学习资源。比如,发现并聘请高水平领导干部和专家授课、开发建设案例库、开发建设现场教学点、发现并访谈一线典型人物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还必须组织学员深入现实社会相关领域,主动开展深入、系统的调研。相反,如果关起门来办学,不管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拥有多少专家教授,那也无异于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难以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的。延安时期的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和陕北公学,其专门师资都是很少的,但是毛泽东等党政军领导人经常到学校讲课,这就有力地保证了学校的教学质量,这样的学校当然是一流的。 干部以及干部所在组织,要实现组织所要求的有效学习,必须主动开发利用身边的学习资源。干部是学习的主体,多数情况下,干部对什么是好的学习资源是有辨别能力的。在干部教育与学习这个问题上,组织上既要发挥专门教育机构的作用,也要重视干部作为学习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要放权于干部、放权于基层。同时,为了更好地指导基层干部的学习,基层单位有必要加强与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对接,在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用好各类教育资源和学习资源,打造学习型组织。大量历史与现实的经验证明,真正优秀的干部往往都是善于主动学习、善于主动发现学习资源的,而真正优秀的组织都是善于打造学习型组织、将工作与学习相结合的。 总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主动作为,走出校园、深入基层,发现实践中蕴含的优秀的教育资源,指导基层开发利用好丰富的学习资源。每一个基层组织和每一位干部也要主动作为,开发利用好身边的学习资源以及相关行业的学习资源,努力打造学习型组织。 四、制度规范与实践探索 在干部教育体系中,有关制度规定构成干部教育运行的基本规则,各类干部教育和学习实践活动则构成实际的干部教育生态。干部教育体系的功能发挥情况,既取决于制度规定构成的运行环境,更取决于各种教育与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一)制度规范 干部教育作为一种组织行为,有关活动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下,通过具体的管理架构与管理措施加以规范的。而干部教育是通过干部的学习来达到教育之目标的。对于干部的学习活动,组织上也有相关制度规定,很多时候有关干部教育的制度规定同时也包含着关于干部学习的制度规定。干部教育制度与学习制度共同构成干部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环境。 党的干部教育和学习制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这个制度体系的根基在党章。党章规定:“党重视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干部,特别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为了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章,党中央制定并修订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是全面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党内法规,它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和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方式方法、培训保障、考核评估以及纪律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其中对干部的学习也有相关规定,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基本上勾勒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要素、关系、规范与框架。此外,《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也分别从不同方面对干部教育制度进行了规定。在党章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之下,各级党组织还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及专项学习教育计划。此外,还有面向干部教育培训各方面工作的具体制度,包括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教育和学习内容、培训和学习方式、学员管理、经费管理、考核评价等规定或细则。 干部教育和学习制度,是基于组织的使命任务,并在总结干部教育和学习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修订完善的。制度一旦制定,就有其相对稳定性。稳定的制度往往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可以保障实践规范有序和基本教育质量;另一方面制度也可能会滞后于实践发展,反过来制约实践创新。因此,现有干部教育体系是否完善,是否能够很好地承担起干部教育的使命,同干部教育与学习制度的设计关系极大。 目前,我国干部教育与学习制度体系建设正在逐步推进当中,还有一些方面亟待加强。在干部教育与干部学习的制度安排上,有关干部教育的制度设计多一些,有关干部学习的制度设计相对少一些,特别是对干部学习的保障支持仍需加强;在组织与干部的关系上,组织的统一要求多一些,适应干部个性化需求的安排有待加强;在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体系中,整齐划一的教育培训较多,分级分类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的教育培训较少,尤其是专业化的履职能力培训亟待加强;在干部教育与学习质量管理上,过程性管理规定较多,而对干部学习结果和对事业推动的实效性要求较少;等等。 (二)实践探索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的目的。一切理念、政策、制度最终都要落实到实践当中,检验人们认知水平的最终标准也是看实践的效果。 就干部教育和学习而言,干部教育和学习的实践活动本身只是整体事业的一个环节或一个方面,干部教育和学习是基于岗位职责和实际工作的教育和学习。也就是说,干部教育和学习活动,是为了满足各级组织所从事的事业的需要,以及为了解决干部实际工作中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党和国家的事业是不断发展的,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是不断涌现的,干部教育和学习必须不断根据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种种创新性探索。干部教育和学习不可能一成不变,不可能按照既定的内容、模式、方法去面对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注意到,那些基于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而主动开展的教育和学习活动,往往是能够坚持问题导向的,是比较有效的。有效的教育活动往往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解决真问题。形式化的教育活动往往只有组织者单方面的积极性,是为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而“教育”。无论什么样的教育与学习,都有一条最终检验标准,即:是否真正解决了实际问题、真正促进了党和人民事业的进步。 干部教育和学习实践是具体的,因而也是生动的、丰富的。随着科技的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生产生活的快速演变,干部教育和学习实践的内外部环境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干部教育和学习实践也在不断发展和创新。在教育培训理念上,一些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正在积极探索培训与培养相结合的理念,既着眼当下实际工作,也着眼内在素质提升。比如对为期两三年的长周期项目进行整体设计、分段实施,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实践相结合。这种设计超越了单纯完成培训任务的理念,与干部的实际工作和个人素质能力的修炼、养成相结合,这样的教育培训既有收获感,也有成长感。在培训模式上,许多机构在传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动学习、分段进阶式学习,设立网络专家工作室,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长周期学习,探索翻转课堂等数字时代的教学模式。在学习组织方式上,一些机构积极探索小组跟岗式学习、小组研讨式学习、深度调研式学习。在资源保障上,在传统集中授课的基础上,开发系列现场教学点,建设管理案例库,打造模拟问题场景。在培训机构合作上,探索跨地域、跨行业、跨层级的机构合作模式,建立培训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有效促进了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和共同提升。 上述实践创新就其初始动因而言,当然有来自组织上的原则要求,但更多的动力来自一线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改进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干部提高学习有效性的实际需要。 (三)用发展的制度保障实践的发展 在探讨制度规范与实践探索之关系时,首先要明确一个基本问题:干部教育与学习就其最终目的来说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活动?对这个基本问题的不同认识,会导致以不同的态度对待相关制度与实践。如果干部教育与学习重在一些确定的理论知识,那么制度和实践就要重在稳定、规范;如果干部教育与学习重在解决层出不穷的实际问题,那么就要适应解决问题的实际需要,不断审视和完善制度,创造性地开展教育与学习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指出:“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领导干部加强学习,根本目的是增强工作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说的就是反对学习和工作中的‘空对空’。”[4]制度设计也好,实践探索也好,都要以是否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事业进步为根本标准。因为要解决实际问题,就要设计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教育和学习制度,就要鼓励相关的实践探索。 由于制度的设计相对于实践往往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在处理制度与实践的关系时,一方面,制度设计要为实践探索留出适当的空间,不能简单地“一刀切”,也不能规定得太多太细;另一方面,要根据实践的发展去完善现有制度,用发展的制度去保障实践的发展。 总体来看,我国现有干部教育与学习体系取得了巨大成就,成为广大干部学习成长和干事创业的重要基础性支撑。但是,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以下仅列举几个方面:第一,高水平教育培训资源不足,难以满足各行各业基层干部学习提升的需要。现在干部并不缺培训,缺的是高水平的教育培训。基层干部虽然工作在基层,但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不简单,他们迫切需要高水平的指导。但高水平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毕竟有限。第二,面向实际问题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较少,尤其缺少与岗位工作相关的履职能力培训。第三,教育培训方式单一,多是采取集中讲授的方式,学员的参与性和主体作用发挥不够,难以留下深刻印象,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第四,实践性培训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够。第五,一些培训管理制度过多过细,比如关于培训地点、经费标准、现场教学、基层调研等部分规定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变化与实践发展的需要。第六,有关干部学习方面的制度设计较少,缺少对干部自主学习的激励和保障。第七,教育培训与学习效果评价不够严谨,偏重于对现有教学安排的满意度评价,缺少对学员实际问题解决情况的评价。 上述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与现有制度框架密切相关,不容回避。需要高度重视干部教育与学习实践中的创新经验,把经验转化上升为制度,再用制度去推广经验、推动实践,去实现以高质量的干部教育和学习高水平服务事业发展这一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G].人民出版社,2012:135.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册[G].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163. [3]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工作重要文献选编[G].党建读物出版社,1999:740. [4]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G].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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