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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字面意思是为政之绩,具体言之,即作为施政主体的领导干部为政的成绩、功绩、实绩。政绩观,则是领导干部关于政绩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对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有着直接的导向作用,也直接反映了领导干部的发展思路和领导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更加坚决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努力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做到真信之、笃行之,以优异政绩书写自己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伟大历史进程中的精彩华章。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对于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顺利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一)为深入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 领导干部创造政绩,是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改造客观世界、造福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政绩源自领导干部的履职实践和施政行为,指向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福祉。因此,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过程,就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经验表明,只有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才能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才能按照规律办事、进行科学决策,真正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而赢得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坚定支持,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一旦领导干部政绩观错误或出现偏差,就会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无视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现新官不理旧账、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违背群众意愿不切实际决策、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政策规划“翻烧饼”、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等问题,从而留下包袱、埋下隐患、透支财力、损害民利,引起人民群众不满,进而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破坏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威胁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领导干部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如何考核政绩的问题,深化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为我们纠治各种政绩观偏差、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指明了正确方向。 (二)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指引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顺利完成“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必须着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体现在各个方面、多个领域,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实践表明,领导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和错位,会浪费资源、助长形式主义、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最终将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遭遇挫折。尤为重要的是,2026年既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又是地方新一轮领导班子换届之年。历史经验反复证明,越是在换届之年和换届之后,越是在宏伟蓝图绘就之后,越容易有政绩的冲动,越容易出现“进一步退两步”的现象。因而,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实事求是、步步为营、稳扎稳打,一定不要有标新立异、好大喜功、‘放卫星’、作秀出彩的思想”的教导,防止出现“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换届后急功近利‘翻烧饼’”的现象,持续创造优异且实实在在的政绩,确保我国“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如期实现,进而为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为持之以恒治理风腐问题夯实思想根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以制定和实施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口,以作风建设开局,以“壮士断腕”“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魄力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并以钉钉子精神坚持至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彻底消除,因而,我们必须一步不停歇,持续深入治理风腐问题。现实表明,相当多的作风问题源于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偏差。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形式主义背后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作祟,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出彩不想担责,满足于做表面文章,重显绩不重潜绩,重包装不重实效。”从某种程度上说,作风问题为表,政绩观偏差为源。数据注水、弄虚作假、大兴土木、大建楼堂馆所、不考虑地方实际和财力盲目上马未经科学论证的工程项目、用拔苗助长方式栽培典型等诸多作风问题主要源于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偏差。此外,纪检部门披露的许多案例表明,一些领导干部在项目规划、审批、招标、资金结算等环节,违规操作,从中谋取不当利益。切实解决风腐方面的这些问题,就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通过纠正错误政绩观进一步使全党树立新风正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意蕴深厚、系统全面,构成了一个逻辑严密的科学体系。 (一)科学回答一系列重大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主要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对象、内容、标准、态度、精神和制度等方面,科学回答了领导干部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如何考核政绩等重大问题。 1.政绩为谁而树: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政绩的目标对象指向谁,是由政党的性质、宗旨和立场所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基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实践的主体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基于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基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以及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强调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习近平同志在长期的从政经历中,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一以贯之的。早在担任福州市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同志满怀深情写了一篇追思焦裕禄同志的词——《念奴娇·追思焦裕禄》,其中有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即表达了他为官一任应当造福一方父老乡亲的宏远志向和深刻认识。主政浙江期间,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检验自己的工作和政绩”。到中央任职后,习近平同志强调,“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如既往地对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个事关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作出系统论述。2015年1月,他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强调,领导干部树政绩要“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可以看出,“人民”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回答领导干部政绩为谁而树这一根本问题的“关键词”,“为民造福”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核心观点。 2.树什么样的政绩:追求全面真实的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基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系统观念和全面观点,基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部署,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追求政绩和创造业绩的全面性。很显然,这是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施政过程中的畸轻畸重、顾此失彼现象的。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少领导干部存在唯GDP的错误思想倾向和政绩观偏差,以至于出现数字出官、以GDP论英雄、GDP数据注水等现象。习近平同志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就明确指出,“要看 GDP,但不能唯 GDP”,后来又鲜明提出“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中央看一个地方工作得怎么样,不会仅仅看生产总值增长率,而是要看全面工作,看解决自身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成效”。在施政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注重补齐以下短板:其一,补党建的短板。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建设这一伟大工程是我们党推进伟大事业、进行伟大斗争、实现伟大梦想的根本保障。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党的领导缺失、党的建设薄弱、党不管党、管党不严等问题在许多地方和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明确提出,“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从而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现象,消除了许多顽瘴痼疾,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其二,补生态的短板。习近平同志历来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担任福建和浙江地方领导期间,他提出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还提出了著名的“两山”理念,“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后他把绿色确定为新发展理念之一,把美丽中国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与这些理念和目标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把生态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为此提出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战略,推动建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其三,补民生的短板。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同时也是“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住房、医疗、社保、教育、养老、幼托等民生建设,并将它作为领导干部的重点工作,列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财政等公共资金配置使用要向民生领域倾斜,民生支出要保住、切不可随意挤压”,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集中力量做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做好教育、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工作”。在民生为重的政绩观和政绩考核制度的指引和推动下,各级党委、政府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显著提升。 除了强调追求和创造业绩的全面性,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领导干部追求和创造业绩的真实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有规划都要实事求是,追求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增长必须是实实在在和没有水分的增长,是有效益、有质量、可持续的增长”。习近平总书记还多次批评一些地方领导热衷于堆盆景的现象,“办实事不是简单帮钱帮物、搞花架子、堆几个盆景”。 3.靠什么树政绩:要有真抓实干的作风和钉钉子精神 宏伟目标、美好蓝图要变成现实,变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福祉,离不开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具体行动,这就涉及领导干部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尤为强调领导干部要有真抓实干的作风和钉钉子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脚踏实地把既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这些重要论述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针对问题之一就是不少领导干部存在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把说的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等种种不真抓实干、只躺平作秀之不良作风的。因此,习近平总书记一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树立正确政绩观,始终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必须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因为“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针对问题之二就是不少领导干部为了显示能耐和政绩而存在的一任领导一个规划、老是“翻烧饼”、总是另搞一套、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等为政不恒问题,他一再倡导发扬钉钉子精神,指出“我们要有钉钉子的精神,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认为“一张好的蓝图,只要是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符合人民愿望的,大家就要一茬一茬接着干,干出来的都是实绩,广大干部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为此,他也多次倡导领导干部学习山西右玉“60多年来,一张蓝图、一个目标,县委一任接着一任、一届接着一届率领全县干部群众坚持不懈干,使绿化率由当年的0.3%上升到现在的53%,把‘不毛之地’变成了‘塞上绿洲’”的感人事迹。 4.如何考核政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作为具体施政者,领导干部创造业绩的意愿和效果无疑深受考核这根指挥棒的牵引和制约。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合理,领导干部创造业绩的意愿就强、效果就好;反之,其创造业绩的意愿就弱、效果就差。鉴于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对领导干部政绩的指挥棒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完善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以解决好如何考核政绩这一问题,指出“要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检查相关制度,科学评价干部政绩,促进干部更好担当作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具体而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民至上的立场,强调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人民主体性,即“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他认为,“干部业绩在实践,干部声名在民间”。当然,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评价最终主要是由党的各级组织及有关部门尤其是组织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来实施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为了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习近平总书记还从考核指标和权重这些技术环节方面,强调要把党的建设、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要突出考核评价的总体性和全面性,即“政绩最后看综合指标,看总体要求的实现程度”,而不能唯GDP,以GDP论英雄。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强化分类考核,以增强考核评价体系的科学性,指出“对资源禀赋、基础水平、发展阶段、主体功能区定位不同的地区在考核内容上要区别对待”。 (二)正确处理若干重大关系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调研期间指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这五对关系,加上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的“显绩和潜绩”的关系,实际上共有六对关系。关于这六对关系的深刻阐述,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的卓越辩证思维能力,成为我们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一把“金钥匙”。 1.显和潜 “显绩”或“显功”,指的是显于外、易为人所见的政绩或功绩;“潜绩”或“潜功”,指的是潜于下、不易为人所见的政绩或功绩。关于二者的关系,习近平同志在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对此有深刻认识和精辟论述:“‘潜’与‘显’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没有多年潜绩的积累,就不会有未来某个时间点显绩的爆发;同时,没有群众对显绩的感受,也难有群众对潜绩的耐心和信心。显绩很大程度代表着当前利益,潜绩很大程度代表着长远利益。只重显绩不重潜绩,往往导致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得不到重视、难以被推进;反之,只重潜绩不重显绩,也往往不利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历来主张“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当然,考虑到显绩易出,易为领导干部带来政治升迁和社会声望等方面的利好,往往导致“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潜绩不易为人所见所知所感,不易给领导干部带来政治升迁和社会声望等方面的利好,但又事关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因而,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更值得领导干部重视,更需要领导干部去创造。 2.稳和进 领导干部干事创业,都是在前任工作基础上进行的,必然要创造新的业绩,要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进步,而不能只是躺在前任功劳簿上睡觉、一切照旧,不能总是在前人所栽树下乘凉而不栽新树。但与此同时,也要特别警惕和防止一味求新图进而另起炉灶、推倒重来,导致工作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和持续性的“瞎折腾行为”,甚至出现全盘否定现象。现实表明,由于新任领导的政绩冲动,此类行为和现象很容易发生。然而,历史经验又反复证明,这些行为和现象往往导致政令多变、干部和群众无所适从且多有怨言,并严重损害党委、政府的威信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而,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为官一方,为政一时,当然要大胆开展工作、锐意进取,同时也要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的要求,处理施政过程中稳和进的关系。 3.立和破 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创造新业绩的过程往往是涉及不同领域、有着不同内容、推进不同程度的改革的过程,这要求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处理好立和破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如何正确处理立和破的关系有着深刻认识,指出“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破固然不容易,在破的同时或在未破之时,先立起来,从而更好地支撑“破”、助力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更重要,也更为不易,更是对领导干部政治智慧的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先立后破,而不能够未立先破”,“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家伙还没拿到手”,形象地说明了立和破的关系。 4.虚和实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和优良传统。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倡导求真务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现实表明,不少领导干部恰恰缺乏求真务实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反而是图虚名、做虚功、造伪绩,具体如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数据注水、花钱买名次、夸大政绩、掩饰问题、精心搞政绩包装等。对于这些行为和现象,他多次提出严厉批评,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一切工作都要往实里做、做出实效,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直指这些图虚名、做虚功、造伪绩之病症的。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应始终成为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道;同时,图虚名、做虚功、造伪绩,应始终成为领导干部的为政之禁。 5.标和本 领导干部施政和创业绩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解决问题、攻克难题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涉及治标和治本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历来主张解决问题要标本兼治,既要治标,又要治本,从经济领域的提高发展质量,到党建领域的纠风治腐,再到民生领域的解决上学难、养老难、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莫不如此。一般而言,治标相对治本较易,也较快出政绩、见成效,治本则相对更难,出政绩、见成效也需更久时间,因而领导干部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尤其需要治本。当然,领导干部在施政过程中,始终要做好治标工作。不重视治标、不努力治标,也就很难治本,因为只有通过持续努力治标,才能发现制度漏洞,才能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才能推动干部和群众转变观念,最终达到治本的目的。 6.近和远 所谓近和远的关系,指的是领导干部在施政过程中面对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问题。一般而言,在任期有限、时间和精力有限及所掌握的执政资源也比较有限的既定条件下,对政绩普遍有着强烈追求的领导干部,往往在施政过程中偏好做利在近期的工作,而不太愿意做利在长远的工作。少数领导干部甚至为了眼前利益而损害长远利益,大搞盲目举债铺摊子、透支政府财力、严重影响未来发展的“政绩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对此一再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不要搞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多做一些功在当代、利在长远、惠及子孙的事情。”由于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地位,以及解决许多问题需要很长周期甚至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对领导干部来说,追求长远利益、秉持长期主义是必需的,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是应该的和可贵的。在这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为领导干部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在担任福建省宁德地委书记期间,面对广大干部和群众急切盼望改变贫穷面貌但客观条件不具备、政策环境受约束的背景,一方面做了许多力所能及、利在当前的工作,另一方面又为建设新城、开发港口和修建铁路这些当时不能推行的项目,做了许多前期性、铺垫性、基础性工作,可谓典型的远近兼顾的政绩。 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实践要求 理论来源于实践,也要指导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创造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主要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理论武装 政治上的坚定离不开理论上的清醒。树牢正确政绩观,必须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运用党的科学理论掌握思想方法、解决思想困惑、检视自身思想作风和精神状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通过编写论述摘编、专题读本以及举办专题研讨班、开展理论宣讲等举措,借助集中培训制度、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制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研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和《习近平在正定》《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系列著作,联系习近平总书记的从政经历和履职实践,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理解,并转化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际行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专题片,利用近年来纪检部门查处和通报的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进行案例警示教育,增强他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自觉,防止出现政绩观偏差。 (二)加强党性修养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与党性之间的关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党性是里,政绩观是表。有什么样的党性,就有什么样的政绩观。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恰恰是因为缺乏党性,忘了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忘了自己是党组织的一员,心中没有党的使命和目标,没有党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没有在党爱党之心和在党为党之行,而是处处和时时考虑自己名利、小圈子利益、局部利益,打自己的小算盘,从而导致政绩观出现种种偏差。广大党员、干部通过依托党校培训、党课、小组讨论、自学、警示教育等各种方式,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的创新理论、党史以及党规党纪等,从而改造主观世界、汲取精神动力、增强政治定力、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知晓行为红线,筑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基础;经常通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载体,严肃组织生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持续淬炼党性;通过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结对帮扶等制度,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为人民群众服务和奉献的责任感,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 (三)加强调查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调查研究也是领导干部施政之基、创绩之道。有的领导干部不重视或者不善于调查研究,想当然、拍脑袋,不顾客观条件制约、外部环境变化、群众真实想法,盲目决策、匆忙上马,最终导致事与愿违,自己创造的政绩成了中看不中用的摆设、昙花一现的盆景、有始无终的“烂尾楼”,成了党委、政府的“麦城”、继任者的包袱。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科学论证,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经常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工厂车间,走进群众家里,与基层干部和群众面对面、肩并肩、手拉手,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恳谈会,开展问卷调查、风险评估,接待来信来访群众、查阅地方志、向专家咨询等形式和渠道,广泛了解实际情况,深入了解民情,准确掌握民意,科学分析主客观条件,全面权衡利弊和比较优劣,最终作出科学决策,奠定优异政绩之基础。 (四)加强建章立制 制度是治本之道。习近平总书记针对纠治政绩观偏差,提出要“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要优化制度安排,更加有效地引导、激励和监督领导干部的施政和创绩行为。在考核评价制度方面: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依据不同地区的发展基础、功能定位、资源禀赋以及领导干部的具体岗位职责,量身定制考核指标与权重,在确保共性政治要求和发展方向一致的前提下,突出个性化、精准化评价,引导领导干部立足实际、各展其长;实施全面化考核,统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风险化解等多维目标,并紧密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战略部署与重点任务,同时将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作为最终评价标尺,确保人民群众当好“阅卷人”,从而纠正片面追求单一指标或局部利益的偏差;坚持长期化考核,系统梳理与用好既有考核档案,将领导干部“平时”表现的积累、结果的研判与其所负责工作的长远成效紧密结合,通过对重大决策后续影响、基础工作累积效应的跨任期追踪评估,从制度上激励和保护那些甘于作铺垫、抓潜绩的领导干部,引导其摆脱短期政绩冲动。 在决策监督制度方面:必须严格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刚性前置程序,确保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决策过程的常态化、近距离监督,提升监督震慑;有效运用群众与舆论的监督渠道,积极利用多样化、便捷化的监督手段,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防止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偏差。 在问责惩戒制度方面:将政绩观问题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调查的重点内容,通过综合分析施政动机、决策过程、群众反响与长期效果,提升对潜在偏差的早期识别与预警能力;通过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偏差演变成大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落实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从而形成对领导干部施政和创绩的强大震慑。 在激励保障制度方面: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清晰界定先行先试中的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探索创新的未达预期与滥用权力的失职渎职之间的政策与纪法界限,保护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同时,健全打击诬告陷害、澄清正名机制,及时消除对受到不实举报的领导干部的负面影响。加大对在艰苦地区、复杂岗位默默奉献、创造潜绩干部的关心关爱与选拔使用力度,从而让领导干部放下“怕出错”的思想包袱,增强“想干事”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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