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坚持民生为大,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作为2026年经济工作的八项重要任务之一,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对此,应如何理解?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外文出版社2024年版,第301页)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再次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要求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聚焦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25年6月9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指导性文件《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提出通过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扩大基础民生服务普惠性以及提升多样化社会服务可及性,系统解决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202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而将“坚持民生为大,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作为2026年经济工作的八项重要任务之一。坚持“民生为大”已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不可或缺的实践遵循。
一、“民生为大”的理论意蕴
民生概念源自《左传•宣公十二年》“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本义是指百姓的基本生计,强调的是人民的休养生息。孙中山认为,“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802页),民生上升为国家治理核心议题,并与民族、民权一起合称为“三民主义”。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一直将解决民生(人民的生计)问题作为重要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民生被赋予生存、生活、发展、权益、生态等新的内涵。
民生的核心是“人民的生计与生活”,涵盖民众基本生存、发展机会、权益保障与生活品质等。在当代中国语境下,民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民生主要是指直接关系民众生存、生活和发展的最基本、最紧迫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它侧重“底线”和“基础”,通常被称为“衣食住行”;广义的民生是指凡是与民众生活相关的、能够提升民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所有事务,不仅包括物质生活,还包括精神生活、政治权利和社会环境等,最终是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民生为大”绝非单纯的工作导向,而是蕴含深厚理论根基、价值立场、辩证思维与治理逻辑的重要理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生动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核心凝练。这一理念的提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也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一)理论本源: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中国化成果
“民生为大”作为价值原则源于马克思主义,又结合中国实际,实现了创造性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与中国实践深度融合的重要成果。其一,“民生为大”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民生为大”正是这一观点的具象化—民生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存发展需求,重视民生就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顺应历史发展规律,摒弃精英史观,坚守“人民是历史主人”的根本认知。其二,“民生为大”契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终极目标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只有解决好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基本民生问题,人民才能摆脱生存压力,获得发展机会,逐步实现自身价值,“民生为大”本质上是为“人的全面发展”筑牢根基。其三,“民生为大”传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马克思主义强调,“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11页)。中国共产党将这一思想与不同历史时期的国情结合,从革命年代的“打土豪、分田地”,到建设年代保障基本温饱,再到新时代追求高品质民生,“民生为大”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鲜明标识。
(二)价值本质: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立场
“民生为大”的价值指向是“执政为民、发展利民”,这是中国共产党根本价值立场的理论凝练,从而区别于一切以资本或少数人利益为核心的执政逻辑。其一,“民生为大”是“人民至上”价值理念的具象表达。“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执政理念,而民生是人民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所在,“民生为大”就是把“人民至上”落到实处—民生无小事,哪怕是柴米油盐、看病上学这类“小事”,在执政逻辑中都是“大事”,体现了“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的价值追求。其二,“民生为大”是“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的理论升华。民心向背决定执政根基,而民生是凝聚民心的核心纽带。古人云,“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二程集》〈全两册〉: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459页),中国共产党将这一治国智慧与现代执政理念结合,提出“民生为大”,本质上是要明确保障和改善民生就是赢得民心,民心凝聚就是执政最稳固的基础,这是对“政治本质”的深刻把握。其三,“民生为大”是“共同富裕”价值目标的基础支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民生保障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必经之路。只有先解决民生痛点、补齐民生短板,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才能逐步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民生为大”是通往共同富裕的必经阶梯,彰显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三)辩证思维:民生与发展相辅相成
“民生为大”不是孤立谈民生,而是蕴含“民生与发展相辅相成”的辩证思维,深刻揭示了治国理政的核心规律,突破了“先发展后民生”或“重民生轻发展”的片面认知。其一,民生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发展是手段,不是目的,“发展为了人民”是发展的终极指向。经济增长、科技进步、国家富强,最终都要落脚到改善民生上,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其二,民生是发展的不竭动力。民生需求是拉动发展的核心引擎,改善民生能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比如,教育发展能提升劳动力素质,为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养老、医疗保障完善能打消群众消费顾虑,释放内需潜力;就业民生保障能让群众安心干事,凝聚发展合力,“民生改善—激发活力—推动发展—再改善民生”形成良性循环。其三,民生与发展是动态平衡的关系。既要反对“唯国内生产总值论英雄”,不能为了发展牺牲民生;也要反对“福利主义”,不能脱离发展实际搞超出承受能力的民生。“民生为大”要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改善民生中促进发展,实现二者的动态协调,这是符合中国国情并蕴含辩证思维的治国智慧。
(四)治理准则: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准则
“民生为大”不仅是价值理念,更是国家治理的根本准则,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清晰的方向指引。其一,“民生为大”是国家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治理的核心是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治理成效的好坏最终以民生改善程度、人民满意度为标尺。无论是经济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还是生态治理,最终都要服务于民生,“民生为大”划定了国家治理的价值边界。其二,“民生为大”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民安则国安,民富则国强”,民生稳则大局稳。民生问题解决不好,就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反之,民生保障到位,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就会和谐有序。“民生为大”本质上是从源头防范社会风险,筑牢社会稳定的“民心防线”,这是国家治理的“底线思维”。其三,“民生为大”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检验标准。能否精准解决民生痛点、持续改善民生,是检验治理能力的试金石。从脱贫攻坚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到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破解“看病难”,再到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住环境,每一项民生工作的推进都是治理能力的提升,“民生为大”倒逼治理方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推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五)时代要求: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
“民生为大”在新时代被赋予丰富的内涵,是中国式现代化区别于西方现代化的核心特征,契合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现实需求。其一,“民生为大”契合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需求。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就是更高质量的民生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比如从“吃饱穿暖”到“吃好穿美”,从“有学上”到“上好学”,从“有医保”到“保得好”。“民生为大”正是瞄准这一矛盾,聚焦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补齐民生短板,回应人民新期待。其二,“民生为大”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这些特征都离不开民生保障。不同于西方现代化“资本至上”“两极分化”的弊端,中国式现代化以“民生为大”为导向,追求全民共享、全面提升的民生,让现代化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优势。其三,“民生为大”彰显大国担当的内在支撑。国家的强大不仅体现在经济、军事等硬实力上,更体现在民生保障等软实力上。“民生为大”让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凝聚起全民团结奋斗的力量,为民族复兴提供最深厚、最持久的动力,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民心根基”。
总之,“民生为大”是理论根基、价值立场、辩证思维、治理准则、时代要求的有机统一,既坚守马克思主义的根本遵循,又立足中国实际实现创新发展;既明确执政的根本方向,又揭示治国理政的客观规律,最终落脚到“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这一根本目标上,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政治密码”。
二、“民生为大”的实践意义
民生之重,重于泰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明确提出“民生为大”,将解决民生问题置于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重要地位。“民生为大”所要解决的,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关乎社会和谐和国家稳定,需要结合具体工作实践释放多重价值,既要立足当下又要关注长远,核心和关键是要使每一项政策措施都能紧扣国家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一)对人民而言,筑牢幸福根基,满足美好生活期待
这是“民生为大”最直接的实践价值,把“人民至上”落到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的实处,让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可触可及。其一,破解急难愁盼问题,兜底基本生存底线。“民生为大”,先保“底线民生”,解决群众最操心、最揪心的问题。比如打赢脱贫攻坚战,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彻底解决绝对贫困问题,让人人都能吃饱穿暖、有房住;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对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精准帮扶,不让一人因生活困难掉队;推进医保、社保全覆盖,破解看病贵、养老难,避免群众因病致贫、因老返贫,守住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线。其二,提升民生品质,契合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比如教育领域推进“双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让孩子“上好学”;医疗领域推进分级诊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让群众看病更便捷;住房领域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房建设,让群众住得更舒心;出行领域完善城乡交通路网,农村通硬化路、通客车,让群众出行更顺畅,民生品质实打实提升。其三,保障权益公平,使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民生为大”践行“公平正义”,打破民生领域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比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孩子能享受到和城市相近的教育资源,农村老人能享受更好的养老保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劳动者劳有所得;完善消费者维权渠道,让群众放心消费,真正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对社会而言,夯实和谐根基,筑牢社会稳定防线
民生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民生为大”是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核心抓手。其一,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减少风险隐患。很多社会矛盾的根源,都源于民生问题没解决到位—就业没保障、待遇没落实、权益被侵害,容易引发群众不满。“民生为大”聚焦这些根源,比如稳定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让群众有活干、有收入,减少因失业引发的矛盾;化解邻里纠纷、劳资纠纷时优先保障群众民生权益,从根源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其二,凝聚社会共识,汇聚全民团结力量。民生改善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国家发展的温度,进而增强对国家的认同感、归属感。当群众看到孩子上学更方便、老人养老有保障、看病更省心,就会主动拥护政策、支持发展,愿意为美好生活共同奋斗。这种因民生改善凝聚的共识,是社会最宝贵的“向心力”,全社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其三,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涵养良好社会风尚。民生保障到位,群众才能摆脱生存压力,有精力追求精神文明;同时,民生领域的公平正义,有助于涵养崇德向善的风尚,提升全民素质,使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温情。
(三)对发展而言,激活内生动力,赋能高质量发展
“民生为大”是发展的“助推器”,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其一,民生需求拉动内需,夯实发展根基。内需是经济发展的动力,而民生保障完善能打消群众消费顾虑,释放消费潜力。比如医保、养老保障到位,群众就无需“存钱防病、存钱养老”,敢于消费;教育、住房等民生短板补齐,群众就可以有更多余力用于品质消费;农村民生改善,可以激活农村大市场。这些都能拉动消费增长,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内需支撑。其二,民生改善培育人力资本,筑牢发展支撑。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人才,而民生领域的教育、医疗投入,本质是人力资本投资。比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职业教育提质,能培养大批技能型人才,适配产业升级需求;公共卫生保障到位,能守护劳动力健康,提升劳动生产率;就业保障和技能培训,能让劳动者更好适配岗位。其三,民生导向倒逼发展转型,助力高质量升级。“民生为大”要求发展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重速度轻质量”的老路,必须转向高质量发展。比如为了守护群众健康,倒逼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为了满足群众对宜居环境的需求,推进生态治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为了保障就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让发展既有速度更有温度。
(四)对治理而言,锤炼治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民生为大”是检验治理能力的“试金石”,倒逼治理体系完善、治理能力提升,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实践路径和抓手。其一,明确治理导向,让治理更精准高效。国家治理千头万绪,“民生为大”划定了治理的“优先级”—所有治理工作都要围绕民生展开,优先解决民生痛点。比如基层治理聚焦群众“家门口的事”,推进网格化管理、“一站式”便民服务,让群众办事少跑腿;政务服务改革围绕民生需求,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提升办事效率,让治理更贴合群众需求,做到精准高效。其二,倒逼治理创新,完善治理体系。民生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倒逼治理方式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从“单打独斗”向“协同共治”升级。比如应对老龄化民生需求,创新养老模式(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结合);应对群众就医需求,创新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应对基层矛盾,发展形成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其三,凝聚治理合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民生为大”不是政府单方面的责任,而是全社会共同的事。实践中,政府牵头保障民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比如稳就业、捐资助学),社会组织参与民生服务(比如公益帮扶、志愿服务),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比如举报民生领域违规行为),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让治理更有力量、更可持续。
(五)对执政党而言,巩固执政根基,彰显制度优势
“民生为大”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根本遵循,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其一,厚植民心根基,筑牢执政之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改善是赢得民心的最有效方式。从革命年代“打土豪分田地”,到建设年代解决温饱,再到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共同富裕,每一次民生实践都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初心和使命,进而坚定跟党走的信念。民心凝聚,执政根基就坚如磐石,这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撼动的。其二,彰显制度优势,增强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就是能集中力量办大事,保障民生就是这一优势的生动体现。比如面对疫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集中全国资源救治患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面对自然灾害,快速响应、精准帮扶,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推进脱贫攻坚,举全国之力精准施策,这些民生实践,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而增强制度自信。其三,传承执政理念,永葆初心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党的初心使命,“民生为大”是初心使命的实践载体。一代代共产党人始终把民生放在首位,从解决“吃饱穿暖”到追求“高品质生活”,民生实践的升级,本质是初心使命的坚守。这种坚守,让党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总之,“民生为大”的实践意义,本质是以民生聚民心、以民心稳社会、以社会促发展、以发展强治理、以治理固执政,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闭环,最终实现“人民幸福、社会和谐、国家富强”的统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不可或缺的实践遵循。
三、“民生为大”的实现机制
“民生为大”,贵在落实。从根本上来说,“民生为大”不是抽象理念,而是落地见效、系统闭环的实现机制,核心是构建“责任牵引—供给保障—精准对接—动力支撑—监督兜底—动态优化”六大闭环体系,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确保民生工作落地生根、常态长效。
(一)构建责任牵引机制:划清权责边界,确保“有人管、有人抓”
责任是民生工作的“牛鼻子”,先明确谁来干、干不好怎么办,杜绝责任悬空、推诿扯皮,是“民生为大”落地的前提。其一,顶层统筹责任机制。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把民生工作纳入发展全局,明确民生发展总目标、硬任务,统筹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各领域民生资源,避免各自为战。落实“党政同责”,将民生改善成效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尺,树立“民生优先”的导向。其二,部门主体责任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民生职责清单,教育部门抓教育公平、卫健部门抓医疗保障、人社部门抓就业社保、住建部门抓住房保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破解民生难题(如跨省异地就医、城乡教育均衡),杜绝“单打独斗”,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其三,基层落实责任机制。压实乡镇(街道)、社区(村)民生末端责任,聚焦群众“家门口的民生事”,推进网格化管理,把民生服务、矛盾化解落到最小单元。健全基层民生工作台账,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其四,社会协同责任机制。明确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的民生责任,企业履行稳就业、保薪酬、参与公益民生(如捐资助学、养老服务)的社会责任;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承接养老、助残、救助等民生服务;引导公众参与民生建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责任格局。
(二)构建供给保障机制:筑牢资源根基,确保“有钱办、有条件办”
民生改善离不开资源支撑,必须健全财力、要素、服务供给体系,让民生工作有坚实保障。其一,财力精准供给机制。建立民生投入优先保障制度,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确保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民生支出占比稳步提升,做到“尽力而为”。同时坚持“量力而行”,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民生保障标准,不搞超出承受能力的“福利主义”,实现民生投入可持续。优化民生资金使用效率,精准投向民生短板(如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弱势群体保障),杜绝资金闲置、浪费,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群众心坎上。其二,要素支撑供给机制。土地、人才、公共设施等是保障民生的关键要素。土地优先保障学校、医院、养老机构、保障房等民生项目;配齐配强民生领域专业人才(教师、医生、社工、养老护理员),完善薪酬保障和激励机制;推进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城乡路网、燃气、供水、充电桩、应急设施),补齐农村、老旧小区等民生短板。其三,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构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普惠性服务(如义务教育、基本医保)确保人人可及,基础性服务(如就业培训、居家养老)满足群众普遍需求,兜底性服务(如社会救助、特困供养)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推进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比如推进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下沉、政务服务便民化。
(三)构建精准对接机制:锚定群众需求,确保“办得准、办得实”
民生工作不能“自说自话”,核心是精准对接群众急难愁盼,避免“为民作主”变成“替民作主”。其一,需求精准摸排机制。建立常态化民生需求调研机制,通过走访入户、座谈访谈、线上征集、民意调查等方式,精准掌握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痛点(如就业难、看病贵、上学远)。聚焦特殊群体需求,针对老人、儿童、残疾人、困难群众等,摸排个性化民生需求,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其二,清单精准施策机制。对摸排的民生需求分类梳理,形成民生“痛点、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明确解决措施、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优先解决“高频刚需”民生问题(如就业、医保、教育),再逐步解决品质提升需求(如宜居环境、精神文化),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其三,服务精准供给机制。推进民生服务“精准滴灌”,避免“大水漫灌”。比如就业服务针对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技能培训和岗位对接;社会救助实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杜绝“漏保”“错保”;教育医疗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薄弱学校和医院倾斜,破解不平衡问题。其四,民意精准反馈机制。建立民生需求快速响应渠道,开通热线电话、政务平台、社区信箱等,让群众随时反映民生诉求,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对群众反馈的问题快速核实、快速处置,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形成“需求摸排—施策落实—民意反馈”的闭环。
(四)构建动力支撑机制:激活内生动能,确保“能持续、能提升”
民生改善不是单向给予,更要激活群众和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民生改善—发展提质—民生再改善”的良性循环。其一,发展赋能动力机制。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高质量发展夯实民生根基。通过产业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让群众劳有所得;通过经济增长增加民生财力投入,提升民生保障能力;通过产业升级带动民生服务提质(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其二,群众主体动力机制。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激发群众参与民生建设的主动性。鼓励群众参与民生项目决策、监督,让民生工作符合群众意愿;推进技能培训、创业扶持,提升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从“被动受助”转向“主动致富”,比如脱贫攻坚中的“扶志扶智”,避免“等靠要”。其三,改革创新动力机制。以改革破解民生领域深层次矛盾,以创新提升民生服务效率。比如医保制度改革(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统筹)破解看病难;教育改革(“双减”、学区制)破解教育不公;养老模式创新(居家社区养老、医养结合)适应老龄化需求;数字化创新(“一网通办”、智慧民生)提升民生服务便捷度。其四,文化引领动力机制。加强民生领域思想引导,培育“勤劳致富、互助互爱”的民生文化,凝聚民生改善共识。通过宣传民生政策、民生成效,让群众理解支持民生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崇德向善的社会风尚,为民生改善提供精神支撑。
(五)构建监督兜底机制:筑牢底线防线,确保“办得好、不出错”
民生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靠严格监督和制度兜底,杜绝权力滥用、民生受损,保障民生成效经得起检验。其一,全方位监督机制。构建“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社会监督”全方位监督格局。党内监督紧盯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国家机关监督强化民生部门履职督查;民主党派通过调研、提案监督民生政策落实;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民生领域违规行为(如克扣救助金、教育乱收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民生痛点、倒逼问题整改。其二,全流程监管机制。对民生资金、民生项目实行全流程监管,从资金拨付、使用到项目立项、建设、验收,全程留痕、全程管控,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确保民生项目质量达标。比如医保基金监管、教育经费监管、保障房建设监管,筑牢民生资金和项目“安全线”。其三,刚性问责机制。对民生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实行刚性问责。对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民生项目推进滞后、损害群众民生权益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对民生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其四,底线兜底机制。健全民生兜底保障制度,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实行“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守住民生底线。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制度,确保群众不因失业、疾病、灾害等陷入生活困境;筑牢公共安全底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六)构建动态优化机制:适配时代需求,确保“跟得上、能升级”
民生需求是动态变化的,民生工作不能一成不变,必须建立动态优化机制,适配时代发展和群众新期待。其一,动态研判机制。紧盯时代变化,研判民生需求新趋势。比如新时代群众从“吃饱穿暖”转向“高品质生活”,从“物质需求”转向“物质+精神”双重需求,从“基本保障”转向“公平优质”需求;针对老龄化、少子化、数字化等时代课题,提前研判养老、托育、数字民生等新需求。其二,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民生需求变化和实践成效,动态调整民生政策。比如随着经济发展提高低保、养老金标准;根据老龄化程度优化养老政策;针对群众诉求完善教育、医疗政策,让民生政策始终贴合实际、符合民意。其三,成效动态评估机制。建立民生工作成效科学评估体系,以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为核心指标,定期评估民生政策落实效果、民生项目实施成效。通过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客观掌握民生工作短板,为优化调整提供依据。其四,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民生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如新时代“枫桥经验”、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模式、跨省异地就医机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复制,以点带面提升全国民生工作水平;同时借鉴国内外民生改善有益经验,结合国情本土化落地,提升民生工作质量。
总之,“民生为大”实现机制的本质是构建“责任明、保障足、对接准、动力强、监督严、优化快”的全链条闭环,既守住“底线民生”,又提升“品质民生”;既立足当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又着眼长远实现常态长效,最终让民生优化有实效、群众幸福有实感、社会发展可持续,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武汉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 范丽君)
【版权声明】凡来源学习时报网的内容,其版权均属中央党校报刊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在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时请注明来源为学习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