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管
学习时报社主办
理论视点 学习评论
|
思想理论
|
党的建设
|
民主法治
|
党史国史
|
经济社会
|
领导论苑
|
高端智库 读书治学
|
文化教育
|
生态文明
|
学习文苑
|
当代世界
|
科技前沿
|
文史参阅
|
首页 >> 民主法治 >> 正文
强化打击跨境电诈的执法合力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高馨玉     2026-03-25 08:37
字体:

  电信网络诈骗(以下简称电诈)犯罪是国际社会共同面对的打击治理难题。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诈犯罪已从区域性现象演变为全球性威胁,犯罪团伙利用网络的无国界性,将诈骗窝点、技术支撑、资金流转等环节分散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形成了组织严密、分工精细的跨国犯罪网络。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国际社会正在凝聚共识、加强合作,针对跨境电诈的国际执法合作不断取得务实进展。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侵财犯罪相关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强调要“紧盯跨境电诈”。202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将“严厉打击跨境电诈犯罪”作为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打击跨境电诈的执法合力,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公民权益的重要着力点。

  着力推动法律规则与司法程序的衔接互认。不同国家在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方面存在差异,在案件管辖权确定、电子证据跨境调取与认定、涉案资产快速冻结与返还、犯罪嫌疑人引渡遣返等方面,各国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例如,由于不同国家对电子数据的取证程序要求不同,一国执法机构发出的资产冻结请求,在另一国可能需要经过复杂的司法审查程序才能执行。有的犯罪分子利用这些规则差异和程序壁垒,刻意将犯罪链条的关键环节设置在司法协作较为薄弱或程序复杂的地区,以达到逃避打击的目的,使得各国在开展执法合作时面临较大困难,影响合作效率与实际成效。为有效打击电信诈骗,应积极推动签订针对电信诈骗的双边或多边执法合作协议,围绕电子证据的快速在线提取、紧急止付等环节,探索建立协作通道,尽量统一取证规范与移交标准。同时,可探索在电信诈骗高发区域设立跨国执法联络点,并派驻专人实时对接案件,缩短信息传递时间,提高响应效率。加速推动司法文书互认,高效解决管辖权冲突,形成对跨境电诈犯罪全球协同的打击闭环。

  对犯罪产业链各环节实施同步协同打击。电诈犯罪已形成从引流、诈骗到洗钱的全链条闭环,各环节在地理上分散布局,在运作上紧密关联,呈现有组织化、园区化、产业化特征。这就要求相关行动必须打破地域限制,对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实施同步打击。在诈骗窝点集中区域,联合当地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清查,捣毁窝点并查封服务器、话术剧本和账户等资源,斩断犯罪链条,遏制诈骗蔓延。在阻断资金流转方面,深化与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和支付企业的协作,共同构建跨境资金监测机制,对利用虚拟货币、第三方支付、地下钱庄等进行多层清洗的复杂资金链,实现协同分析、快速预警、联合冻结与追缴。人民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坚持把追赃挽损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得利。在打击“技术链”方面,可以积极联合各国网络安全部门,锁定专门开发各类诈骗软件、搭建钓鱼网站的技术团伙,通过技术分析溯源切断电诈的工具供应链。

  建设安全规范高效的跨国信息共享体系。跨境电诈的惩治与预防,高度依赖及时、准确的信息流动与情报支撑。当前,我国同一些国家和地区之间开展的情报信息共享、派驻警务联络官、联合侦查等警务合作事项,为联合打击跨境电诈作出了有益探索,但涉诈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健全,对一些诈骗手法变化的感知不够敏锐,对犯罪资金和技术工具的追踪有待进一步形成合力。在平台建设上,可基于现有合作模式,共同建设或升级跨境反诈情报协同平台,系统整合各参与方提供的诈骗手法特征、涉诈域名与账户、高危通信模式等数据资源。在规范制定上,参与方需共同商定数据共享的范围、格式、传输安全标准和使用权限,在保障各国数据主权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相关信息的安全有序流动。同时,我国相关部门已牵头制定涉诈电信网络资源信息共享技术要求等行业标准,有望为更广泛的国际数据交换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框架,确保信息共享既高效又合规。

  构建更有效的反跨境电诈预防宣传体系。随着跨境电诈犯罪手段的不断翻新,反诈宣传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更加注重实效性、精准性和协同性。近年来,国内反诈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全社会防骗意识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应将防范关口向纵深推进,构建起内外联动、多方参与的跨境协同宣防格局。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国内司法机关、通信部门、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及社会各界之间的协同联动。如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阐释诈骗作案手法、危害后果和法律责任,让人民群众直观认清诈骗陷阱,切实提升识骗防骗能力;通信运营商对境外诈骗电话实施强制标注提醒;银行机构在营业网点常态化开展反诈宣传;互联网平台运用技术手段对涉诈信息进行识别拦截等。另一方面,拓展跨境层面的协同合作。进一步拓展与各国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的合作,针对不同地区高发的诈骗类型,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反诈宣传。同时,健全跨境举报协作机制,为公众提供便捷的线索反映渠道,形成跨国联动的线索网络,不断提升全民防骗能力和意识,从源头上压缩诈骗活动的空间。  

  (责编:杨洋)

【版权声明】凡来源学习时报网的内容,其版权均属中央党校报刊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在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时请注明来源为学习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