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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民主监督彰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王小鸿     2026-04-0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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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是发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26年全国统战部长会议要求,引导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围绕制定实施“十五五”规划开展建言献策、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专项民主监督,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接受中国共产党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的持续性、深层次民主监督,是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的有益探索,是彰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新实践。

  专项民主监督的确立与发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完善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是指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的政治监督。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的讲话中指出:“要继续加强民主监督。对中国共产党而言,要容得下尖锐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党外人士而言,要敢于讲真话,敢于讲逆耳之言,真实反映群众心声,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2015年5月,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制度上保障和完善民主监督,探索开展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随后,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四条在民主监督的形式中明确提出,“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相互监督特别是中国共产党自觉接受监督、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督等机制,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其中第十五条完整保留了“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的内容,进一步强化了专项民主监督的制度保障。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持续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是新时代专项民主监督的鲜明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职能的高度重视和多党合作事业发展需要,中共中央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国家中长期规划中的重要任务等的专项民主监督,这项工作不断走向深入。例如,自2016年起,中共中央委托各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口8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中西部省区,开展为期5年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开辟了多党合作服务国家中心工作的新领域。各民主党派深入调研、坦诚建言,围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等重点内容,提出了一批有建设性的意见、批评、建议。根据《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公布的数据,各民主党派共有3.6万余人次参与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向对口省区各级中共党委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2400余条,向中共中央、国务院报送各类报告80余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重要贡献。2021年6月,中共中央着眼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不断完善知情明政、协商反馈等机制,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展为期5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民主监督,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这些实践表明,专项民主监督始终与国家发展的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实现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与国家治理需求的精准对接。

  在实践创新与机制完善中不断提升专项民主监督质量和水平。新时代专项民主监督的实践深化,形成了一系列有效做法和规律性认识,为进一步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夯实了基础。一是不断探索创新专项民主监督实践形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注重准确把握专项民主监督的政治方向和性质定位,紧密围绕有关战略安排和监督项目的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开展工作。例如,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中,各监督方坚持问题导向,把力量和资源集中到流域治理中最关键、最紧迫、最突出的“硬骨头”问题上,探索开展“解剖式调研”,分片区进行深度把脉,力求提出系统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同时,注重建立监督反馈与政策修订的动态响应机制,以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行动指南,畅通“协商——反馈”回路,在流域统筹、技术转化、利益调节等关键环节形成监督闭环,有力推动了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二是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专业优势,将深度调研转化为高质量监督成果。专项民主监督之所以能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建议,就在于紧紧依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才荟萃、智力密集,具有强大的专业力量。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中,各民主党派增强对本党派内外专家资源的配置力、整合力、引领力,组建涵盖环保、法律、经济、水利、公共管理等多领域的专家团队,以专业的视角审视问题,以科学的方法开展评估。例如,探索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维度综合评估,助力实现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五水统筹”的目标。监督成果通过政协大会发言、党派“直通车”等渠道,形成专题报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组织智库资源开展技术研究与服务对接,形成专项民主监督成果和典型案例,彰显了新型政党制度集中智慧、汇聚力量的优势。

  三是着力构建协同发力、配合顺畅的工作机制,凝聚保护与发展的治理合力。专项民主监督的效能发挥依赖于一套成熟的支持与配合机制。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中,由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牵头协调职责,完善政策沟通和知情明政机制。同时,对口省市的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普遍建立健全了支持监督、配合监督、落实监督的工作机制,认真听取并研究处理监督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形成了良性互动。此外,监督工作还注重与技术赋能相结合,探索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新兴技术,整合多部门数据资源进行分析,提升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动态感知和精准识别能力。这种全方位协同机制,使专项民主监督成为凝聚共识、汇聚智慧,共同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乃至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制度平台。

  目前,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也受到各地党委的重视,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当地中心工作,确立专项民主监督主题并深入开展,成为推动地方治理的有效力量。未来,专项民主监督作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一项重要探索,也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在监督选题的精准性、调查研究的深度、成果转化的效能以及制度保障的完善性等方面下功夫,更充分地彰显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和治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系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理论教研部原主任)  

  (责编: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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