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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七种协商渠道,其中政党协商居于首位,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6年全国统战部长会议作出“增强政党协商效能”的明确要求。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始终真诚合作、精诚团结,政党协商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发展,政党协商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商以求同,协以成事。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安排,政党协商实现了多元利益的有序表达与有效协调,具备独特优势。一是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畅通意见表达渠道。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需要通过稳定有序的渠道加以传递与汇聚。中国共产党依靠严密的组织体系,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畅通多元化利益表达渠道。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不同领域具有专业代表性,能够有效整合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诉求。政党协商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有序参与政治生活提供重要平台,让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都能得到充分尊重与有效传递。二是增进政治共识、广泛凝心聚力。当前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多元利益主体呈现多层次、跨领域分化态势,不同诉求之间的协调与整合尤为重要。政党协商通过制度化平台,为各方提供充分交流沟通的渠道,在平等议事中增进理解、包容差异。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智聚力,政党协商能有效推动形成符合公共利益、服务发展大局的广泛共识。三是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参与协商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往往兼具专业素养与行业视野,联系不同阶层群众、反映多元利益诉求。通过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政党协商能够为重大决策注入智慧,拓宽决策知识视野,有效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民主性。 近年来,随着协商实践不断深化,政党协商在凝聚共识、汇集民智、服务大局中的作用愈发凸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应进一步增强政党协商效能,更好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全方位提升政党协商主体的能力与水平。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是中国特色政党协商的重要主体。政党协商中,中国共产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协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基本职能,是政党协商的重要主体。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力量,是政党协商主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专业性、代表性作用。当前,各参与主体不断提升协商能力,为确保政党协商的质量与实效提供重要保障。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既是政党协商的领导主体,也是协商主体。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应切实发挥引领与推动作用,确保协商紧扣国家发展方向,聚焦国家发展大局。同时,着力提升组织领导能力与协调整合能力等协商本领,更好地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应着力深耕自身建设,既要持续强化责任意识,筑牢履职根基,又要不断锤炼履职能力,建设高素质代表人士队伍。同时,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应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和对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产出更多高质量的履职成果,持续提升协商活力。 持续推进政党协商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规范化、程序化是政党协商成熟定型的重要标志,也是提升协商效能、凝聚治理共识的必要途径。当前,开展政党协商的依据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等,界定了政党协商的内涵、主体、形式、流程和保障要求,为协商实践提供了遵循。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具体实施举措,界定协商权责、流程与边界。一是细化协商流程,针对协商议题提出、协商活动组织、协商意见整理、协商成果反馈等关键环节,制定可操作、可落地的实施细则,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确保协商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度,推动各方协商主体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协商,坚决杜绝程序空转,让制度真正发挥约束、规范和保障作用。三是完善制度配套衔接,推动政党协商制度与其他协商渠道制度、决策制度、监督制度有机衔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制度运行格局,确保协商前充分沟通、精心准备,协商中平等议事、深入研讨,协商后跟踪落实、务求实效,使政党协商真正成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支撑。 进一步健全政党协商的保障机制。根据《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政党协商的保障机制主要包括知情明政、考察调研、工作联系、协商反馈等,是政党协商规范高效开展的重要支撑。第一,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构建规范有序的信息传导与共享体系。知情明政机制的目的是保障各协商主体全面掌握协商相关情况。应进一步搭建常态化信息沟通平台,保障各协商主体获取信息的深度、精度与广度,规范开展协商议题相关资料的收集、传递与共享工作,着力扩充信息丰富度,畅通信息传递渠道,切实保障各协商主体全面准确掌握协商所需情况,为高质量开展协商建言奠定坚实基础。第二,优化考察调研机制,健全调研全流程工作体系。在选题阶段,应紧扣中心大局,同时凸显各党派自身特色,保障议题设置精准到位、贴合党派发展定位。在队伍建设上,重点打造彰显民主党派特色的智库,为调研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同时优化合作调研流程,推动党派内部建立联动机制,促进党派间开展协作。第三,完善工作联系机制。健全相关对口联系制度,定期开展走访座谈、情况通报等活动,推动党政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加强常态化联系,畅通沟通对接渠道,形成工作合力。第四,优化协商反馈与成果追踪转化机制。严格规范和落实协商反馈制度,明确承办单位、办理时限与反馈要求,做到及时研究、及时办理、及时反馈,确保协商意见建议有回音、有结果、有落实,更好将政党协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责编: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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