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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刘晓楠     2026-05-1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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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规定,“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培养使用党外代表人士,重视发挥他们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广泛凝聚人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统战工作的一贯政策与优良传统。

  从制度演进来看,我国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加强。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强调“努力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完善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任用工作机制”;2010年、2011年《关于开展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等专项文件,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及其相关工作部署了具体措施。2012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第一次以中央名义下发的关于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专门文件,突出强调选好人、育好人、用好人、管好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把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健全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写入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的七个职责中。其他部门、单位的党组(党委)参照此规定履职。今年,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作出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积极回应和解决制约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

  当前,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比如,部分代表人士的价值取向有待进一步引导,行政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人物还需持续培养等。面对这些新情况新挑战,必须深刻把握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与着力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与举措,着力提升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

  分类明确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的能力标准与培养重点。党外代表人士涵盖领域广泛,不同领域人士的身份特点、成长路径、作用方式各有不同,队伍建设不能“一刀切”。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主要包括“六支队伍”,即民主党派代表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其基本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观念时代特征强,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较高,政治参与意识较强,但在不同领域、不同群体中呈现出各自的特点,队伍建设的要求也有不同的侧重点。例如,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重在加强政治把握、参政议政、组织领导、合作共事、解决自身问题等能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突出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社会信誉好;等等。开展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必须立足各领域人士的群体特征和成长规律,做到因类施策、精准培养,使不同领域的代表人士各展其长、各尽其能。

  把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原则方法。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坚持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又要充分考虑党外人士的群体差异和实际状况,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实践中确立了一套党外人士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贯穿党外代表人士推荐选拔、教育培训、作用发挥、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确保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使各领域、各层次的优秀人才都能得到合理使用;三是坚持发扬民主、沟通协商,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中凝聚共识。对于党外知识分子,在培养使用过程中,应当多一些尊重和包容,多看他们的主要方面,多看他们的长处和贡献,不求全责备。在工作方法上,联谊交友是重要内容。当前,应当进一步完善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明确对象、范围、原则、内容、方式和频次,深交一批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起得了作用的挚友、诤友。

  强化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制度保障。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要避免零敲碎打,就必须靠制度来规范、靠机制来保障。党外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重在发挥各种制度机制的长效作用。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应进一步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研究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使用的体制、机制以及渠道、手段,分层管理,分类指导,提高素质。一是加强人才储备。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要求,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以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中发现党外代表人士,把爱党爱国、有影响有担当的网络人士也纳入工作视野,建立健全党外人才源头发现机制和优秀年轻干部数据库。二是规范选拔使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使用就是培养”理念,让符合标准的党外干部有职有权有责,特别优秀的可以担任正职或到重要岗位培养,引导党外代表人士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中积极作为。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明确要以大统战工作格局来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健全全面从严管理监督体系,健全凡用必评、应评尽评的评价机制。这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统战部负责牵头协调管理工作,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党组注重引导教育,党外人士所在单位党组织加强日常管理考核。只有各方形成合力,才能真正把党外代表人士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让他们在服务大局中更好地施展才华。

  在合作共事中提升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效。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是统一战线中最经常、最大量、最普遍的关系,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成效,也要在合作共事的实践中体现出来。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毛泽东曾说,“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吸收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等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国家政权,在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共事。这是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基本政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把全社会各方面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必然要求。培养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进一步深化合作共事,需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保证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人事任免的建议权,鼓励支持他们敢于开展工作,使党外代表人士在合作共事、实践历练中进一步增长才干、提升能力。 

  (责编: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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