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管
学习时报社主办
理论视点 学习评论
|
思想理论
|
党的建设
|
民主法治
|
党史国史
|
经济社会
|
领导论苑
|
高端智库 读书治学
|
文化教育
|
生态文明
|
学习文苑
|
当代世界
|
科技前沿
|
文史参阅
|
首页 >> 民主法治 >> 正文
建设高质量的人民法院案例库
来源:学习时报     李晓果     2026-08-12 07:50
字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这生动阐释了司法案例在法治实践中的独特价值。相较于抽象的法律条文,来源于现实、直面矛盾的司法案例,既是审判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也是广大群众直观感受司法公正、读懂法律精神的重要窗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高质量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作为连接法律文本、审判实践与社会生活的桥梁,人民法院案例库是弥补成文法短板、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的重要制度安排。

  我国历来重视案例工作,不断优化工作机制,通过案例规范、统一裁判尺度,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包括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公报案例、刊物书籍案例等。以指导性案例为例。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以立法形式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布指导性案例。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49批279个指导性案例,在统一司法尺度、加强法治宣传、推动理论研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指导性案例选编周期较长、总量相对有限,难以完全覆盖全部案由与审判领域,充分满足新时代司法实践和社会治理的多元需求。而其他类型的案例由于缺乏统一的编写、审核程序和标准,质量和权威性没有充分保障,还存在覆盖面有限、系统性不足等问题,不能满足司法实践需求。为补齐制度短板、扩大规则供给,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整合指导性案例与优质参考案例。自2024年2月面向社会开放以来,案例库选编机制持续完善,入库案例实现常见罪名、多发案由全覆盖,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等重大审判门类,环境资源、知识产权、海事海商等专业领域案例不断充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多元解纷等特色子库建设有序推进,整体布局更加科学完备。同时也要看到,案例库建设仍面临案例更新效率有待提升、部分新兴领域案例覆盖存在空白、智能化支撑运用有待强化等问题。未来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

  优化案例遴选发布机制,夯实优质案例供给。案例库建设的基础是优质、广泛、可靠的案例供给。为确保入库案例的质量,目前,人民法院形成了一套较为严格的从选编到审核工作机制。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低碳、跨境治理等新兴领域不断涌现新的法律问题,实践中已经积累了大量具有类案指导价值的案件需要挖掘和提炼。与此同时,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持续出台,有很多新的法律问题亟待明确适用规则,需要及时补充新案例,清理、替换过时案例。因此,一方面,应持续拓宽案例收集渠道,完善层级联动报送、典型案件定向培育机制,兼顾案例典型性、指导性与前瞻性。尤其要聚焦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和法律争议问题,加大案例挖掘力度,直面裁判分歧,确保入库案例不仅要权威可靠,而且要有实践参考价值。另一方面,建立快速审核、及时发布的工作机制。针对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关联紧密的案件类型,探索缩短案例从审判到入库的时间周期,使案例供给能够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高效回应实践需求。

  强化案例库在裁判上的作用,推动裁判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统一是维护法治权威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的,可以将类似案例的裁判理由、裁判要旨作为本案裁判考量、理由参引,但不作为裁判依据。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入库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予以回应。”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案例不能作为裁判的直接依据,但可以为法官提供重要参照,减少裁量偏差。一方面,司法机关依托案例库的推广应用,应主动参照入库案例校准裁判思路,强化释法说理,促进类案同判,提升裁判的社会公信力与认可度。另一方面,应当准确识别案件之间的相似性与差异性。类案的判断,需要围绕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法律适用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有些案例尽管表面案情相近,但由于关键事实或法律适用上的细微差别,可能导致裁判结果不同。参照案例不是对裁判结论的简单套用,而是在案例所确立的裁判规则指引下,结合具体案情作出判断。

  拓展法治宣传效能,引领社会法治风尚。每一个入库案例,都是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案例库面向社会免费开放,是全民普法的重要公共平台。入库案例收录了大量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为社会各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供生动教材,引导经营主体树立规则意识与契约精神,帮助人民群众合理预判诉讼风险、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在案例库浏览和使用量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应当进一步注重选择那些贴近群众生活、回应社会关切的案件,明确向社会传达法律支持什么、反对什么,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此外,入库案例的专业性较强,普通群众直接阅读裁判文书存在一定门槛,可以针对不同群体开发形式多样的普法产品,拓展案例的传播渠道,推动典型案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智能技术赋能,提升便民实用效能。案例库的使用效率直接影响其治理效能的发挥。在海量案例中快速、精准地找到与待决案件最相关的类案,是司法人员和公众的共同需求。《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要求完善“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数据资源与在办案件的智能识别关联和精准推送机制”。根据这一要求,其一,顺应数字法院建设趋势,依托人民法院“一张网”建设,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升级案例库平台功能。优化智能检索、类案识别、关联案例精准推送等功能,降低司法人员案例检索使用成本。其二,优化平台载体建设,完善移动端、小程序等访问渠道,方便基层调解组织、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使用。其三,以数字化手段强化案例适用监管,督促法官主动参照入库案例办案,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充分发挥案例制度约束与指引作用。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厚植案例工作根基。案例库的选编、应用,与法院整体队伍的司法能力和专业素养息息相关。一方面,将案例素养纳入司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内容,通过专题授课、案例教学、法官讲坛等多种形式,提升法官归纳裁判要旨、类比法律适用、强化释法说理的综合能力。另一方面,健全典型案例培育激励机制,引导司法人员在办案中总结裁判经验、提炼司法规则,真正全面激活案例库的实践价值,使案例工作成为提升法院整体队伍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筑牢公正司法的坚实根基。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研究部副主任)

(责编:常滨海)

【版权声明】凡来源学习时报网的内容,其版权均属中央党校报刊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在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时请注明来源为学习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