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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河作为长江上游的重要一级支流,是云贵川三省融入长江经济带的经济走廊,也是长江上游的生态安全屏障。它因红军“四渡赤水”而闻名,承载着丰富的红色文化基因。随着赤水河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生活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尚未根本解决,部分省份出境断面水质长期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仍较困难,全流域环境治理任务艰巨。因此,统筹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健全相关机制是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和打造“长江上游最美生态河流”的必由之路。 赤水河流域协同治理保护面临的深层次矛盾与现实困境 生态脆弱与贫困交织的流域地区,是生态治理尤其是跨流域生态治理的难点。赤水河流域的生态治理面临着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结构性矛盾,这些矛盾相互交织,造成了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困境。 在生态系统层面,脆弱的自然环境承载力与当地居民生存发展需求之间存在现实张力,过度开垦、乱砍滥伐等粗放型开发行为仍有发生,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面临风险。 在经济层面,流域产业结构转型明显滞后。虽然部分省份依靠白酒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但从整体来看,像竹产业等生态型产业仍停留在初级加工阶段,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低,难以支撑绿色发展需求。同时,传统农业的经营模式相对粗放,化肥农药过度使用的问题需有效解决。 在治理能力层面,由于地方财政资源相对不足,导致生态治理资金投入捉襟见肘,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治理设备配置比较滞后。由于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资金短缺,使得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难以持续高效运转,治污效果难以达到最佳。同时,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普遍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收益回报慢等特点,社会资本参与意愿较低,市场化融资渠道不畅,进一步加剧了资金供需矛盾。 在社会参与层面,公众环保意识整体薄弱,垃圾随意倾倒、污水直排等行为时有发生,反映出环保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不足。可以说,由于基层治理体系存在一定短板,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来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导致长效监管机制难以建立,治理成果难以巩固。 积极推进赤水河流域协同治理保护的实践路径 为破解以上难题,需要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在人口布局、生态修复、设施建设、司法保障、资金供给和群众参与等方面着力,进一步提升赤水河流域协同治理保护的综合能力水平并构建长效机制。 实现生态“减负”与人口有序转移。人口规模与经济活动强度必须同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相匹配。一方面,应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另一方面,需通过生态修复与人口布局优化,构建生态可持续的空间格局,从根本上缓解人地矛盾,筑牢流域生态安全基底。为此,要涵养生态功能,对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的区域,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提升流域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减少山洪和地质灾害发生。同时,优化人口布局,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沟通对接,推动国家层面出台赤水河流域生态搬迁安置政策,支持流域人口负荷过重区域实施生态搬迁、避灾搬迁,引导流域内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 加强生态修复与治理能力建设。生态系统修复强调系统性和整体性,为此需要通过科学规划与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生态修复的科学性与专业性,增强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和稳定性,从而有效应对历史遗留生态问题,提升流域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同时,结合流域内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分布情况,科学编制生态修复规划,注重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此外,仍须强化人才智力支撑,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人才队伍素质。 提升污染治理与设施建设水平。技术进步和政策干预,有利于降低污染排放,实现环境质量改善。通过强化源头管控与设施升级,构建全链条污染防治体系,推动污染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以基础设施现代化支撑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加强污染源头管控,加大对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力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统筹规划流域内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运维管理机制,确保“两污”设施持续高效发挥作用。 强化生态法治与完善司法保障。法治是生态保护的坚固盾牌。加快制定与完善赤水河流域保护的专项法律法规,细化产业准入、生态补偿、责任追究等制度,为流域治理提供详细法律依据。同时,亟须建立跨省生态司法联动机制,统一执法标准,加大违法打击力度,确保法律有效执行,以法律手段守护流域生态安全。 保障项目需求与资金供给相匹配。生态保护具有显著的外部性和公共属性,需通过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解决资金问题。一方面,通过拓宽资金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破解资金瓶颈,为生态保护治理项目提供可持续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生态补偿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政策支持,建立市场化机制,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多样化融资渠道,对生态保护治理项目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支持,建立项目收益回报机制,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 以全民共治之策让旁观者变成守护者。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社会主体的广泛参与。通过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生态意识,借助基层组织和激励机制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将公众从生态保护的旁观者转变为守护者,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成果的可持续性。深化宣传教育引导,利用多种形式,普及生态保护知识,开展专项整治、以案释法等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监督制度,建立村民义务巡查、举报奖励等激励机制,设立监督热线和线上举报平台,提高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编: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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