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体实践。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的正式施行,有力提升了国家公园建设法治化水平。面对广袤的保护面积和复杂的利益诉求,构建科学、规范、可持续的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已成为“十五五”时期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必须回答的重要命题。 科学精准测算,解决好“补多少”的问题。长期以来,部分地区国家公园的生态保护补偿标准缺乏精细化的科学依据,难以真实反映受偿主体的发展机会成本与生态产品价值的地区差异,容易导致保护与收益脱节,挫伤基层保护的积极性。破解这一瓶颈,必须坚持全局性谋划,依法分区分类实施差别化补偿标准。 一方面,应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且具有区域适应性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框架。考虑到国家公园生态禀赋的异质性,应在国家层面出台统一核算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允许地方结合实际设定特色化的调节系数。通过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固碳释氧等自然资源的生态调节服务与文化服务进行精准定价,让无形的生态效益显性化、货币化,为补偿测算提供坚实的科学基准。另一方面,强化数字化监测与动态评估能力。依托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物联网感知、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覆盖国家公园全域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资源动态监测网络。定期对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进行系统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补偿资金的法定依据。依据植被覆盖率、物种丰富度等生态指标的升降态势动态调整补偿基准,确保资金额度能精准映射区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的提升幅度,真正做到保护成效与补偿力度同频共振。 拓宽投入渠道,解决好“钱从哪儿来”的问题。国家公园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面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保育等巨额刚性支出,纵向转移支付不仅面临整体使用效率亟待提升的考验,也难以完全覆盖欠发达地区的建设需求。打破单一资金供给格局,必须加大战略性布局,构建政府主导、横向协同、市场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国家公园多地处大江大河的源头或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其生态效益具有显著的跨区域外部性,惠及中下游广袤的经济发达地区。应通过行政协议与法治保障,探索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偿的横向补偿路径。鼓励长江、黄河等流域上下游省份,依据水质改善程度、水量分配配额等约束性指标,签订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探索建立流域上下游之间的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等“造血”型补偿方式,让享受优质生态产品的地方依法合理分担保护成本,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此外,充分激活市场化补偿与绿色金融“活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国家公园所在地依法合规开发林草碳汇项目,将丰富的碳汇资源转化为可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流通的资产。同时,依法规范发展国家公园特许经营,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自然教育、生态体验等绿色服务消费新业态。明确企业的生态保护义务,并将特许经营收益按法定比例反哺给国家公园生态补偿资金池,推动国家公园从单纯的政策输血向具备造血功能的生态反哺转型。 强化绩效导向,解决好“怎么补、补给谁”的问题。必须充分发挥生态保护补偿在引导原有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化解保护与发展矛盾方面的政策杠杆作用。优化资金分配,建立科学的综合绩效评估体系,因地制宜探索组合型补偿方式,依法保障农牧民在让渡传统生计后的发展权益。 实施差异化与网格化相结合的精细化补偿策略。依据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与一般控制区的管控强度差异,制定阶梯式分配标准,对核心保护区原有居民给予重点倾斜。将补偿资金与基层生态管护绩效深度融合,全面优化生态管护公益性岗位制度。建立严密的定岗定责与考核机制,把资金发放与巡山护林成效、防范偷猎盗采、协助科研监测等直接挂钩。同时,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妥善化解前沿治理矛盾。改变单一的资金给付,引入智力补偿、技术补偿与产业补偿。充分利用三江源、祁连山等国家公园独特的自然人文禀赋,鼓励社区居民通过土地使用权、资金等要素入股特色产业。高度重视人兽冲突这一治理痛点,随着野生动物种群迅速恢复,依托新施行的国家公园法,进一步厘清严格保护与群众防卫权的法定边界。健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推广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补充机制,并将事后补偿前置为事前防范,支持社区建设物理防护设施,全面夯实国家公园建设的社会共治基础。 严密法治监管,解决好“资金用得好不好”的问题。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能否真正惠及基层、发挥实效,直接关乎国家公园高质量发展成效。必须把生态保护补偿的各个环节全面纳入规范化、程序化、透明化的监管轨道,看好用钱的闸门。 理顺跨部门的生态补偿资金拨付与监管职责,打破以往多头管理、九龙治水的壁垒,稳步推进资源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生态保护执法程序。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发挥财会监督与专项审计的利剑作用。对补偿资金的申报、下达、分配、使用进行穿透式监督,严厉打击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生态补偿资金直达基层、专款专用。推进数智赋能与构建社会协同监督格局,依托基层政权建设与数字政务平台,建立生态补偿资金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向社会公示生态补偿标准、资金发放名册、管护绩效考核结果等核心信息,确保补偿资金使用透明。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意见反馈与信访举报渠道,切实保障原有居民对补偿机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构建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的落脚点在于扎实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通过不断完善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真正让保护生态不吃亏、能致富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彻底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制度通道,将生态优势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奋力谱写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时代篇章。 (责编:田旭)
【版权声明】凡来源学习时报网的内容,其版权均属中央党校报刊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在引用、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时请注明来源为学习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