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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治小者不可以怠,怠则废。’”“治小者不可以怠,怠则废”,出自西汉桓宽的《盐铁论》。意思是处理具体细微的事务不能松懈疏忽,否则容易因怠而废。这里的“治小”,说的是事务具体、环节细微,并非地位作用无足轻重;“不怠”,不只是勤勉不懒,还包含责任不松、标准不降、落实不断。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这句古语,把古人治事之理运用于基层工作,揭示了一个深刻道理:基层工作越具体、越日常,越要认真负责、精耕细作、常抓不懈。 为什么“治小者”不可懈怠?基层工作直接面对一个个具体的人、一件件具体的事、一个个具体环节,看起来多是寻常小事,却具有基础性、连续性和累积性。政策落实慢一步,群众感受就可能差一分;矛盾化解迟一步,风险就可能增一分;工作标准松一点,治理链条就可能出现薄弱点。“夫祸患常积于忽微。”基层治理中的许多问题,往往不是骤然而至,而是在一次次“差不多”、一件件“不要紧”中积累形成。正因为如此,“怠”绝非简单的作风松散,它会通过日常工作的传导和累积,影响政策执行、公共服务和群众信任,最终使应当做成的事因失之于细、失之于常而“废”。“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基层小事连着民生冷暖,也连着民心向背。群众认识党和政府,不仅看宏观政策,也从身边一件件具体事情中形成真实感受。社区治理是否顺心、公共服务是否便利、困难诉求能否及时回应,看似细微,却最能检验工作成色。对这些事情稍有懈怠,就可能让政策温度在落实中递减,让为民情怀停留在口号上。因此,“治小者不可以怠”,是由基层工作的性质和规律决定的,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内在要求。 基层工作最大的特点是具体,具体就不能大而化之,不能以原则代替办法、以部署代替落实,必须耐心细致。社区停车、养老托育、物业服务、困难救助等问题,都有具体情境、具体对象和具体诉求,靠笼统要求解决不了。越是具体的事,越需要把情况摸准、把症结找实、把办法做细。精细的前提是真实。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表明,正确认识来源于实践,又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基层党员干部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既听顺耳话,也听逆耳言;既看“点”上的情况,也察“面”上的变化;既善于“解剖麻雀”,从个案中把握共性问题,也善于见微知著,从苗头性现象中预判风险。只有把真实情况掌握得更充分,把群众需求分析得更准确,才能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使具体问题得到具体解决。 基层工作大量存在于日常运行之中,许多事情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持之以恒。制度建立了,要有人执行;问题解决了,要防止反弹;服务推出了,要跟踪效果。今天认真、明天松劲,遇到检查抓得紧、检查过后放一放,都难以形成稳定有效的治理秩序。“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治理效能正是在日复一日的坚守中积累起来的。常抓不懈并非简单重复,而是要在反复实践中不断完善。真正的治理能力,既体现为及时解决一个问题,也体现为从一个问题中发现一类问题、补上一处短板、完善一项机制。既要有“马上办”的责任感,也要有“长久立”的制度意识。防止把“留痕”当落实、把材料厚度当工作力度,要把更多精力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把普通工作做扎实,把重复工作做精细,把长期工作坚持下去,日积月累,才能使“不怠”成为稳定的工作状态,使基层治理由解决一事向治理一类、由一时见效向长效常治深化。 基层工作归根到底是群众工作,群众既是服务对象,也是治理力量,必须坚持为民之心。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群众的急难愁盼往往就在柴米油盐、衣食住行之间。基层党员干部要把群众身边的具体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问题上用心用情用力。办成一件实事,就增添一分信任;解决一个难题,就凝聚一分力量。为群众办事,还要依靠群众办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分散意见集中起来,把基层创造提炼出来,再转化为完善治理的办法和制度,使群众由治理的受益者成为参与者、建设者。这样,“治小”就不再只是干部单方面处理具体事务,而成为党组织领导下群众共同参与的治理实践。 “治小者不可以怠,怠则废。”小事见责任,日常见作风,长久见功力。把每一项政策落实好,把每一个具体问题解决好,把每一件民生实事办好,在细微处用功、在经常处着力、在群众中扎根,才能使基层工作因“不怠”而不废、因常治而善治,让党的执政根基在一件件具体而持久的工作中更加坚实。 (责编:田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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