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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期间日军在新加坡的“肃清大屠杀”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朱祺     2026-01-3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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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战期间,为了报复并切断东南亚尤其是新加坡华侨对中国抗战的援助,同时实现以暴力威慑控制东南亚的侵略战争目标,1942年日军在新加坡实施所谓“检证肃清”行动。该行动名义上是人口审查,实则为日军针对新加坡华侨的大规模屠杀活动,成为新加坡华侨社会沉重的集体创伤,又称“肃清大屠杀”“新加坡大屠杀”。新加坡大屠杀与南京大屠杀、马尼拉大屠杀一起被称为二战期间日军屠杀平民三大惨案。

  有预谋地对南洋华侨实施报复。日军针对新加坡华侨的肃清大屠杀并非临时决定,而是早有预谋。自20世纪初起,南洋华侨便通过捐款赈灾、支持革命与抵制日货等方式积极支持中国。1938年10月10日,南洋华侨筹赈祖国难民总会在新加坡成立,是抗战时期南洋华侨支援祖国的联合组织。全面抗战爆发后,南洋华侨以新加坡为枢纽,通过大规模筹款、组织义勇队、转运物资与人员等方式援助中国抗战。此类跨国动员活动被日本军国主义视作“潜在敌对力量”,与抗日组织有关联的华侨被列为日军的优先清除目标。此外,新加坡是南洋华侨人数占比最高的地区之一,并且经济地位和社会影响力较为突出。1941年,华侨已占新加坡总人口约77%,因此新加坡华侨是日本长期关注与系统评估的对象。

  1939年末,日本企画院编成《华侨之研究》,详细分析南洋华侨的状况及其抗日活动。1941年3月,日本陆军参谋本部在《南方作战中占领地统治纲要》中提出须“了解华侨的经济实力”,并在《英属马来实施纲要》中强调,有必要“诱导华侨资本的银行与日本的金融与经济体系配合发展”,以“实现日本支配下的新政治—经济秩序”。1941年12月28日前后,日军第二十五军军部起草《华侨工作实施要领》,明确提出凡不服从占领当局或拒绝合作者,“应予排除,不得容许其继续存在”。日本战犯亦证实,日军在检证前已掌握“抗日华侨登记册”。日本战犯久松大尉供认实行检证之前,已“备有反日嫌疑者的名单一张”。

  此外,日军为达到尽快侵占和控制东南亚的目标,占领新加坡后,军方亟须抽调兵力入侵缅甸、菲律宾等地,以获取战争物资“以战养战”。于是,日军通过大规模杀戮迅速制造恐惧,摧毁潜在抵抗网络,意欲以暴力威慑维持殖民统治。可见,“检证肃清”行动实质上是以族群身份为主要筛选标准、把政治忠诚作为隐含判据的屠杀活动。屠杀对象几乎全是华侨平民,其他族群极少涉及。这种选择性暴力,是日军对特定平民群体实施的集体杀戮,也是日军长期侵华的战争逻辑在东南亚的延伸。

  以“检证”为名实施肃清大屠杀。1942年2月15日,新加坡沦陷,日本将其改名为“昭南岛”。19日,日军第二十五军司令山下奉文以“甄别治安危险分子”为借口发表布告,强制要求18—50岁的华侨男性分区集中,接受“检证”。依据日军参谋主任辻政信等人制定的《华侨肃清实施要领》,检证对象包含“共产党分子、华侨义勇军、抗日侨领陈嘉庚支持者”等九类人。

  日军第二十五军参谋长铃木宗作进一步制定实施方案,使检证程序高度组织化。市区被划分为若干区域,设立集中点,以铁丝网和沙包封闭,仅留单一出入口由宪兵把守。被召集者通常需携带数日口粮,在露天场地等待数小时,甚至长达六日。检证过程中,日军逐批盘问姓名、籍贯、职业及住址,但并无固定标准,是否留有文身、手掌是否粗糙、衣着是否“洋化”、回答流利与否、对日军是否及时鞠躬等,均可能被视为有嫌疑。通过者在手臂、衣物或证件上加盖“检”字印章,作为暂时放行的标识。未通过者则被扣留,押往卡车等待。正是这个“检”字,成为“生”与“亡”的区分标记。

  在“日据时期的新加坡”口述历史资料中,许多幸存者当时“并不知晓被带走意味着死亡”,仍以为是“被征调劳役或接受另行审查”,在数日内被秘密转运至海滩、荒郊或废弃采石场。日军将他们数人一组“反绑双手,令其跪地,然后用机枪扫射”。未死者再以“刺刀补刺”,随后“就地掩埋”或“将尸体抛入海中”。这些证言成为战后寻找和还原屠杀真相的重要线索。2月底的第二次“检证”中,日军甚至按照事先准备的抗日人员名册,由各区驻军直接搜捕并处决。郊区的龙兴米粉厂、辅华学校与裕群学校、蔡厝港登嘉机场等地成为主要处决场所。蔡厝港一带约500名居民中,男子、妇女及儿童均惨遭杀害。

  由于日军当年采取秘密杀害方式并严格封锁消息,加之诸多家庭全家遇害、幸存者因伤痛或恐惧拒绝回忆、战时档案亦多散佚等诸多原因,关于这场持续约两周的肃清大屠杀造成的具体死亡人数尚无定论。依据当时随军记者、部分日军参谋以及新加坡各方的统计,华侨社会与多数学者均估计在2.5万—5万人之间,综合马来亚全境的屠杀规模,总数或接近10万人。而日方为减轻罪责刻意压低死亡人数,对上述数据矢口否认,仅仅依据1942年陆军省的机密文件《马来方面作战主任参谋谈》及《大本营大东亚机密作战日志》的记载,辩称日军屠杀华侨人数只有5000人或6000人。即便如此,无论数字的多寡,日军大规模屠杀新加坡平民这个铁一般的史实是不容置疑的。

  战后审判与日本政府的长期刻意回避。1945年日本投降后,新加坡华侨社群迅速展开调查、救济与追责行动。

  在中国政府和陈嘉庚等侨界领袖推动下,由新加坡商会、筹赈机构及地方社团构成的星华筹赈会成立调查委员会,登记失踪人员、协助遗属提交申诉,并向中、英两国政府呈递报告。1946年6月2日,新加坡华侨社会召开“新加坡华侨被日寇检证及杀害集体鸣冤大会”,号召遇难者家属与幸存者登记被害者姓名、地点及经过,以“集体申冤”的方式为战争罪审判汇集证据。1946年2月,山下奉文被判处死刑。1947年至1948年,英国在新加坡设立军事法庭,两次审判曾参与肃清大屠杀的日本军官。参与执行山下奉文命令的数名主要责任人,如河村三郎和大石正幸被判处绞刑,西村琢磨、横田昌隆、大西觉等人仅被判终身监禁。判决公布后,新加坡华侨普遍认为量刑不足,妇女团体、义勇军组织以及商会代表多次请愿,期望将审判结果提交至东南亚盟军司令部复核,但未能改变判决结果。

  与华侨社会持续追责形成对照,战后日本国内长期回避此事件。20世纪50年代,日本政府及部分政治势力为推动战犯减刑与释放,曾请求英国方面假释参与新加坡肃清大屠杀的战犯大西觉,甚至罔顾事实“质疑”受害人数,并称审判具有“报复性质”。1962年起,新加坡陆续发现集体埋葬遗址,日本媒体多以含混措辞报道,甚至否认存在大规模枪决事件。外务省文件刻意将遇害人数压低至3000人,日本政府亦拒绝为此事承担法律责任并开展调查。直至20世纪70年代,情况略有变化。家永三郎、田中宏等日本学者发表了涉及新加坡肃清大屠杀的研究成果。日本退伍宪兵联合会的《日本宪兵正史》一书中明确记载“大屠杀属于非人道罪行”。但此类有限的反思长期局限于学术领域与小众出版物,并未进入主流历史教育体系。直至20世纪末,日本高中历史教科书中对新加坡肃清大屠杀仍多作“发生过暴行”的简略表述。

  日本对新加坡华侨的肃清大屠杀,绝非二战中的“附带伤亡”,而是一场以平民为对象、以族群为标记的有预谋的犯罪暴行。战后围绕真相调查、诉求审判并留存记忆,其意义不仅是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更是防范类似暴力行径以新的名义重现。因为当屠杀被淡化、怀疑或被遗忘,日本军国主义便会获得再次出现的条件。持续的历史书写与公共讨论,是反法西斯精神在和平时代的延续,唯有如此,基于历史教训的正义才能真正进入人类共同的道德边界之中。

(责编: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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