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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知德(1525—1604年),号瞿唐,是明代中后期著名易学家、理学家,清代编纂的《明史》赞其为“崛起真儒”。他自幼聪慧,却屡遭科场不顺,中年后看破仕途虚名,隐居巴渝山林二十九年,潜心钻研《周易》与儒家义理,讲学授徒、教化乡邻。晚年著《来瞿唐先生日录》(以下简称《日录》),汇集数十年治学心得、修身感悟与人生思考,内容涵盖哲学、文学、史学等领域。该书摒弃门户之见,融合程朱理学“理为本体”“格物致知”与陆王心学“心即理”“发明本心”的基本思想,创造性地构建了以“格欲致知”“知行并进”为核心命题的道德思想体系。其中提出的“志道为上”的人生理想,是来知德人生价值观的中心主张。 “志道为上”的理论源头可直接追溯至孔子思想,是对孔子“志于道”精神的继承与拓展。孔子在《论语·述而》中提出“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确立了儒家君子人格的基本内涵。其中“志于道”是君子人格的核心与根本,处于统领与主导地位,“据德”“依仁”“游艺”则是实现这一根本目的的具体路径。《日录》承续孔子“志道”理念,明确将其列为君子人格的第一要务,置于价值体系的顶端,以此凸显“志道”的至上性与终极性。来知德还曾在白绢上书写“愿学孔子”四字,系于臂上,以明追随儒家圣人“志于道”的坚定志向。他对“道”的内涵阐释亦源自儒家,将其视为宇宙万物自然法则与人类社会伦理道德的最高统摄,是“贯通古今、统摄万事”的根本真理:“道者路也,事物当然之理,天下古今所共由之路也。” 以“志道”为君子人格的第一要务,融合了儒家经典思想与自我人生体悟,对生命永恒意义与至高价值的觉解。孔子云“朝闻道,夕死可矣”,来知德将其阐释为,唯有诚心问道、立身循道且躬行践道,方能超越肉体生命的限度,达成精神生命与“道”同在的不朽,彰显生命的至高价值。他在《日录》中强调:“一朝能闻道,生顺死亦美。终身不闻道,枉过生亦鄙。世有长生术,吾将越千里。死生既有命,不须置之齿。而何不安命,修身成君子。”又言:“人不闻道,昏昏昧昧,枉过一生,与禽兽一般,长生何为?”这些论述尽显对生命有限与无限的透彻洞察。血肉之躯终有消亡之时,“道”却能永恒不灭,践行道德、与道同在的人生,也因此而超越有限形体,获得永恒的生命意义。反之,若沉迷于声色犬马、功名利禄,即使富可敌国、权倾一时,最终也只会“与草木同腐”,难以成就“不朽”。其对儒家“三不朽”思想的深化便在于,强调“立德、立功、立言”皆需以“志道”为前提,否则立功可能沦为争权夺利的工具,立言、立德或成为欺世盗名的手段,唯有以“志道”为根基与统领,方能真正成就人生的不朽。 为进一步说明“志道为上”的价值取向,《日录》对人生的三类志向——志于道德、志于功名、志于富贵,作出了清晰且富有创见的价值排序。明确指出:“人之气质不同,志向因之不同,故有志道德者,有志功名者,有志富贵者。以三等评论之,道德上矣,立功名者次之,富贵又其次也。”作为一等志向的“志道德”,其“道德”即儒家倡导的“仁义礼智信”,亦是最高天理在人伦日用中的具体呈现。君子当立行道之志、担弘道之使命,这正是人生最高等级的志向。位列二等志向的“志功名”,即追求建功立业、成就一番事业,以对国家社会有所贡献。来知德认为,这类志向虽不失为有益之志,但即便以功名为追求,亦不可违背基本道德准则。作为三等志向的“志富贵”,是以追求物质财富利益为目标。这被视为最低层次的志向,实为私欲驱使而非真正的立志。不过,对于普罗大众而言,这类追求亦无可厚非,但同样需坚守道德底线,否则便属“立志之差”。 “人生三志向说”,彰显了鲜明的圆通智慧与务实精神。一方面,将“志道德”明确为一等志向,主张读书人当以修养君子人格和“志道德”为人生最高追求。因此,对于当时社会上读书人将科举当作获取功名富贵之梯、而非明德弘道之舟车的普遍现象,直言其已背离追求学问的应有目的,并据此批判了当时科举制度存在的诸多弊端。另一方面,并未强求人人皆以“志道德”为最高目标,认为世人追求功名富贵亦未尝不可。但即便是以功名富贵为取向,也必须以保持内心基本良知、守住道德底线为前提,不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实则是对“底线道德”与“崇高道德”关系的一种深刻理解:“志于道”作为“崇高道德”,是君子人格的应有之义,亦是读书人应树立的远大志向;“不失基本之德”作为“底线道德”,则是所有人无论追求何种人生目的,都必须恪守的行为准绳。 针对“志道德”与收获富贵的关系,来知德也有辩证且系统的回答。其一,“道德未尝碍功名富贵也”。追求道德与获得富贵之间,既非必然正相关,也非必然相冲突。他举例说,尧舜身为天子,坐拥天下富贵且兼具仁义善德,可谓富贵与道德并存;而颜子志于道德,却过着箪食瓢饮、居于陋巷的生活,这是富贵与道德的相离。这两个例子恰恰也说明,践行“志道”理想,“无论富贵贫贱,皆可能之”。其二,“盖道德存于我,富贵存乎天。使我有此富贵也,虽千方百计辞之而不能去。使我无此富贵,虽千谋万巧招之而不能来”。这表明,人能否获得富贵、富贵大小如何,非人力所能决定,而是命运的安排;但人自身的道德修养、人格品性,却主要是自己做主的事情。其三,君子既然“志于道”,便应专注于自身道德修养与实践,将富贵仅仅视作践行道德的一种可能结果,而非刻意追逐的目标,最终无论富贵与否皆不足挂怀。毕竟道德修养才关乎人的本质与生命品质,而富贵不过是身外之物:“富贵贫贱,倘来之物,与吾身原不相干。”其四,志于功名富贵者虽非不可,但决不可逾越道德底线。否则非但未必能获得富贵,更可能坠入伤天害理的深渊,招致祸患。 “志道为上”不仅是存于内心的认同与向往,更需落实到具体行为实践中。《日录》中尤为强调“躬身行道”“知行并进”,注重在日常待人接物、立身行事中践行崇高道德理想。来知德本人隐居山林数十载,潜心钻研道德学问,虽生活清贫,却乐在其中,为后世儒者树立了行德弘道的典范。 (责编:常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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