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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战犯伏法,让历史铭记
——走进梅汝璈故居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熊群红     2025-10-29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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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纪念日。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姑桥梅村的这座宅院里,年轻的身影络绎不绝。始建于1856年的梅汝璈故居,见证了梅汝璈童年和少年时代的成长历程。

  梅汝璈,中国著名法学家,江西南昌朱姑桥梅村人。1916年12岁的梅汝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清华学校留学预备班(清华大学前身)学习,1924年考取公费赴美留学资格,先后获得斯坦福大学文科学士、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29年学成归国后,他历任山西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等大学的法学教授,成为当时中国法学界的权威学者。1946年5月至1948年11月,他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全程参与了历时两年半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在这场攸关正义的历史性审判中,梅汝璈以坚定的法治信念和非凡的勇气,在庭审期间面对各种压力、排除各种困难,最终将发动侵略战争的元凶送上绞刑架,为中国人民讨回了公道。1949年12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成立大会上,周恩来总理特别提到:“今天参加这个会的,还有刚刚从香港回来的梅汝璈先生。大家知道,他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工作了将近3年,对侵略我国的大战犯给予了严正的判决。他为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为国家增了光,全国的人民都应该感激他。”

  走进故居广场,这里矗立着梅汝璈大法官的雕像,底座上刻着“梅汝璈1904—1973”字样。他身着法官袍,手持法律文书,目光坚毅地凝视远方,仿佛仍在为捍卫司法公正而据理力争,雕像栩栩如生地再现了这位杰出法学家在东京审判中的坚定姿态。故居正厅天井处别具匠心地设置了放映厅,循环播放《东京审判》和《南京大屠杀》等历史纪录片,让参观者能够直观地感受那段惊心动魄的历史。展厅内陈列着大量珍贵的历史图片和实物,包括东京审判的历史背景资料、“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南京大屠杀审判环节判决书”部分内容节选图片。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故居还陈列着梅汝璈在东京审判期间穿过的法官袍(复制品,原品收藏于国家博物馆)、使用过的法律和外交工具书、眼镜、烟斗和稿纸等个人物品。此外还有他在东京穿着的西装、风衣和睡衣,使用过的皮箱、刮胡刀、香烟盒、茶叶筒、文件夹,以及在新中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用过的铅笔和稿纸等珍贵文物。梅汝璈及其夫人萧侃女士往来的书信和名片等私人物品的展出,为观众了解这位大法官的生活提供了亲切的视角。

  来到起居室,这是梅汝璈每次回乡探亲时的居室,房间布局根据梅家亲属的回忆精心复原,大部分家具由梅汝璈之子梅小璈先生捐赠,其余则从当地村民手中征集而来。室内还陈列了梅汝璈生前使用过的部分物品,包括赴东京时使用的手提箱、在北京家中使用的多功能收音机和电风扇等,生动再现了法学家日常生活的一面。

  来到东京审判纪实厅,这里以时间轴的形式完整展现了审判全过程。四壁悬挂的历史照片无声地诉说着那场旷日持久的正义斗争。由于战乱和时间久远,许多原始资料已不幸散佚,但我们仍能通过故居展柜中的梅汝璈日记和《东京审判亲历记》《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等史料,还原审判过程中三个历史性时刻:

  法官席位之争是梅汝璈面临的首个挑战。1946年2月,盟军最高统帅部任命了11名来自澳大利亚、中国、美国、苏联、英国、加拿大、法国、荷兰、新西兰、印度和菲律宾的大法官,正式组建远东军事法庭审判团,法庭庭长为澳大利亚法官韦伯。开庭前,因法庭宪章未明确规定法官席次,各国大法官对席位如何安排产生了很大的分歧。中国作为日本侵略的最大受害国和主要战胜国,却因国力衰弱而未被重视。居于主位的法庭庭长韦伯先后提出按联合国安理会五强顺序和按国名字母排序等方案,均因不够合理而遭否决。梅汝璈提出,应按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安排座次,中国应当继美国排在第二位。这一提议也得到多个国家大法官的赞同。正式开庭前一日,韦伯突然宣布按美、英、中、苏、法、加等国的顺序排列,称系“盟军总部意见”。梅汝璈强烈抗议:“如论个人之座位,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代表各自国家,我认为法庭座次应该按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的签字顺序排列才最合理。”并当场脱下法袍愤然离去。最终通过表决争取到了按受降签字顺序排定座次,使中国法官坐席得以置于应有位置。梅汝璈以他的正义与坚持,捍卫了民族的尊严。

  判决书起草权之争是另一个重要战场。展柜中珍藏着一本1948年英文原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复制品,原件存中央档案馆),书页停留在第387页“南京大屠杀”章节。当时,有人主张判决书统一书写,质疑中国法官的撰写能力。但梅汝璈力排众议,向法庭提出:“有关日本军国主义侵华罪行的部分应该由中国来写,中国人在战争中受害最深,中国人最明白自己的痛苦,中国人最有发言权。”法庭最终接受他的提议,由他负责判决书第五章《日本对华侵略》的起草工作。梅汝璈在日记中写道:“那些日子,我就像钻进成千上万件证据和国际法典的虫子,每天在里面爬来爬去,生怕遗漏了重要的东西。”当判决书起草至一半时,梅汝璈在法官会议上慷慨陈词,指出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比德军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屠杀更加惨绝人寰,建议单设章节说明。这一提议获得法官们的一致同意。经过艰苦工作,梅汝璈和助手最终向法庭提交了200多页、10余万字的判决书章节,获得了法官会议的认可,将日本战犯罪行牢牢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对甲级战犯处以极刑之争是东京审判的最后一场硬仗。审判期间开庭共423天,开庭次数831次,英文庭审记录49858页,庭审记录所见英文判决书1445页,出庭证人423人,证据数目3915条,其规模远超同为战后重要国际审判的纽伦堡审判。在秘密评议阶段,11国大法官在是否判处死刑的问题上产生严重分歧。由于各国法律对死刑规定不同,且法庭没有共同的量刑依据,法官们各执己见。庭长韦伯主张将战犯流放荒岛,美国法官克莱麦尔仅同意对发动太平洋战争和虐待美军俘虏的战犯判处死刑,印度法官帕尔甚至主张无罪开释全体战犯。梅汝璈在日记中写道:若不能严惩战犯,决无颜再见江东父老,惟蹈海而死,以谢国人!整整一个星期,他食不甘味,寝不安席,日夜与各国法官磋商。最终,法庭以6票对5票的微弱多数,通过了对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等7名首恶处以绞刑的判决,伸张了正义,维护了中国人民的尊严。

  走出故居,梅汝璈大法官在东京审判时那句铿锵有力的话语犹在耳畔回响:“我不是复仇主义者,我无意于把日本军国主义欠下我们的血债写在日本人民的账上。但是,我相信,忘记过去的苦难可能招致未来的灾祸。”

(责编:田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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