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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火热的夏末,以展现我国当代法治进程的现实主义剧集《重器》,在央视及网络平台持续热播并引起社会的广泛讨论。该剧以陈一众、夏英杰、张丽慧、余高远、陆则铭五个政法院校毕业生的职业轨迹为切入点,通过11个改编自不同年代真实卷宗典型案件的审理与法律人群像的塑造,描绘了1979年至1997年间我国社会主义法制恢复重建、司法制度逐步健全、法律实践不断深入的历史进程。 从一个个“为什么”开始。故事从1979年前后陈一众的一次人生震动开篇。少年时代的他,因为亲历案件,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法律并不是书本上冷冰冰的条文,而可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一个家庭的命运。当案件中的疑点无法得到合理解释,他心底的疑问是,如果事实没有查清,法律究竟应该怎样作出判断?此时的中国,正经历历史的转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全面展开,法制建设恢复重建。电视剧没有用宏大的历史旁白去告诉观众“时代发生了什么”,而是让一个年轻人从对一桩案件的困惑出发,慢慢走进法律。这种处理反而让历史有了温度,是从一个个“为什么”开始。 走进基层司法的现实。20世纪80年代初,五个年轻人进入政法大学。那时候,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大多来自课本、案例和课堂讨论。直到走进基层实习,他们才真正接触到法律在现实中的样子。基层法院的条件并不好,司法秩序也还在逐步建立。一个看似简单的案件,到了现场,往往比课堂上的案例复杂得多。案件背后可能是一个家庭,也可能牵扯多年积累的矛盾,还会受到当地人情关系的影响。刘二林案件等一系列基层案件,让他们第一次真切地意识到,法律写进条文只是第一步,真正办案时,面对的始终是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情。老审判长张恩成的坚守、年轻人面对案件时的困惑,都在提醒他们:法律的价值不只是把条文写得完整,更重要的是到了具体案件中,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这一时期“依法办事”不再只是一个抽象的口号,而开始进入普通人的生活,也进入他们每天面对的案件之中。 如何真正用好法律。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五个年轻人毕业后走上了不同的法律岗位。离开课堂,他们很快发现,书本上的法条虽然清楚,真正用起来却没有那么简单。很多时候,办案不能只看一条规定,还要看证据、看事实,也要面对现实中的各种压力。陈一众在办案中犯过错,也经历过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碰撞。一个个具体的案件让他意识到,检察官首先要面对的是证据,而不是先有结论,再去寻找能够支持结论的理由。夏英杰遇到证据不足的案件时,也曾承受不小的压力,但他坚持不能因为外界压力或者个人判断,就给一个人定罪。这些经历让他越来越清楚,审判最终还是要回到事实和证据上来。张丽慧进入监狱检察工作岗位后,接触到大量具体的监督事项。她逐渐发现,法律监督并不只是看看程序有没有走完,更重要的是从工作的细节里发现问题,并推动问题得到解决。余高远进入司法管理领域后,面对的是另一种复杂。他需要在制度要求、司法运行和现实压力之间不断寻找平衡,也因此更直接地感受到,一项制度真正运转起来,并不像纸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陆则铭选择了律师这条路。他面对的是刑事辩护中更加直接的压力,也逐渐认识到,辩护权如果只是写在法律条文里,意义仍然有限。只有在具体案件中,有律师愿意坚持、敢于提出不同意见,这项权利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五个人走的是不同的路,遇到的问题也不一样,但他们都开始反复面对同一个问题:有了法律之后,究竟怎样才能把它真正用好? 法律本身也需要不断完善发展。进入20世纪90年代,五个人的工作逐渐不再局限于具体案件,他们开始从更大的范围参与法律实践。陈一众重新进入法律研究和修法工作。曾经在办案中反复追问“这个案件应该怎么处理”的年轻人,开始进一步思考:如果现实中不断出现类似的问题,法律本身是不是也需要作出改变?张丽慧与郭达杰等人长期追查案件,在寻找新证据、重新梳理事实的过程中,他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法律监督并不只是对已经作出的结论进行检查。陆则铭继续从事刑事辩护。他所做的事情看起来仍然是一件件具体的辩护工作,但随着司法实践不断发展,为当事人提供辩护,也越来越成为刑事诉讼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余高远进入司法管理领域后,开始从制度运行的角度观察司法工作。他看到的不再只是某一个案件,而是司法机关怎样运转、制度怎样落实,以及制度设计和实际工作之间仍然存在的距离。夏英杰则继续在审判一线工作。对他来说,公平正义并不是一个宏大的概念,而是要落实到手上的每一个案件里。这时候,他们关注的问题已经发生了变化。过去更多是在问“有没有法律”,现在则开始追问:法律本身是否合理,程序是否完善,权利能不能得到保障,监督能不能真正发挥作用。 法律人共同推动法律制度进步。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订,1997年刑法修订。五个人此前在不同岗位上的经历,也在这一时期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制度的完善产生了联系。一些案件中的纠错,也逐渐有了更具体的程序和依据。原本散落在一个个案件、一次次选择中的经验,最终开始沉淀为制度上的变化,并进入法律文本。回头看,这种变化其实很有意义。法律的进步,最后呈现在一部部法律和一项项制度中,但这些变化并不是凭空出现的。很多时候,推动制度向前走的,正是法律工作者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的坚持。陈一众的追问、夏英杰的坚持、张丽慧的执着、余高远的权衡、陆则铭的辩护,都不是轰轰烈烈的英雄故事。他们做的,更多是自己岗位上的事情:认真办一个案件,坚持一个判断,指出一个问题,或者为一个当事人多说一句该说的话。这些选择单独看或许很小,甚至很难在当时看出它们会带来什么改变。但当许多法律人在不同岗位上作出类似的选择,这些微小的坚持就可能慢慢汇聚起来,影响司法实践,也推动法律制度不断向前。 《重器》最值得回味的,也正在这里。它没有把这段司法进步的历程写成一条笔直、光洁、没有曲折的道路,而是让观众看见,这件“重器”是在一次次碰撞中成形的。五个人从同一间教室走向不同的人生,他们像五种不同的器物,形制不同、用途不同,却共同承载着一个时代对于公平、秩序与正义的期待。所谓“重器”,既是不断完善的法律制度,也是无数法律人用青春、理想和实践一点点铸成的法治信念。如果说立法是铸器的炉火,司法便是反复敲打器物的铁锤,而那些普通案件、普通当事人和普通法律人的坚守,则是一遍遍淬炼这件“重器”的冷水。法律最终要落到人的生活里,法治最终也要由人来守护。 (责编:田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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