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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李曼青     2026-03-20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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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检验着一个政党的执政宗旨,决定着干事创业的根本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

  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和执政根基决定的。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为中国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政党,除了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党把干部放在各个岗位上是要大家担当干事,而不是做官享福;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深厚基础和最大底气,党的执政地位归根到底要看能否赢得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政绩好不好、大不大,人民最有发言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两种政绩观的内在本质,“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党员干部谋划推进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作为检验政绩最关键的标准。

  树立正确政绩观,不仅要在思想上扎根,更要在行动中落地。现实中确实有一些干部,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热情很高,但所办的事倒不一定是群众最需要、最欢迎、最能得实惠的。这里面有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等关系问题,但也确实存在没有很好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和正确政绩观的问题。将为民造福落到实处,关键在于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掌握民情、分析民意,民主决策、科学安排,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只有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才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同时还要注意,有些事情是不是好事实事,不能只看群众眼前的需求,还要看是否会有后遗症,是否会“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关键是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讲究办事的科学性,特别是在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防止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

  政绩之本,在于为民。离开为民造福谈政绩,就会偏离方向、迷失初心。党员干部要把为民造福作为矢志不渝的价值追求,在思想深处校准政绩观偏差,在行动自觉中践行为民宗旨,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造福的实绩实效。

(责编:田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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